所在版块:文学艺术 发贴时间:2005-09-28 20:38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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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我的福地。在我没有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丁嘉逸已经挤上了这趟车,不管不顾地撇下我,撇下陆继明,撇下狐群狗党一干人等,充当了开路先锋了。这年头流行一个词儿叫“北漂”,我呆在省城的时候,每回看到听到这个词儿,都会想起这丫头来。有时候我觉得她真狠,就那么不咸不淡,不紧不慢的,似乎一个人过得很开心,很滋润。大学四年,除了陈荆的阴魂不散,我最大的感情寄托,就是她了。我总是在半夜熄灯后给她打电话,躲在被窝里喃喃自语。学法律的丁嘉逸总是在恰到好处的时候打断我:“行了,差不多了。你没事儿了吧!唯物一点好不好?有什么大不了的!还有,我要睡了。”

我的大学时光是在省城度过的。我学工科,兴趣寥寥。我谈恋爱,意兴阑珊。四年大学,我换了无数的男朋友。陈荆一开始还做痛心疾首状,慢慢就习惯了。我们大学西门儿外面有个酒吧,叫“年华”。陈荆在那里陪着我,喝了无数杯鸡尾酒,见证了我无数次的让人失恋。

是的,我总是让别人失恋。但其实我也有两次狼狈不堪的失恋伤神,可惜陈荆无缘瞧见。

陈唯让我一痛再痛,17岁那年第一次,21岁那年第二次。

上海杨浦五角场的那场大雨,冷到了我的心深处。断了念想,日子也就容易打发起来。有时候半夜里醒着,睡不着,就会把枕头捂在心口。我心痛,难以抑制。但睡一觉就好了。我渴望天亮。

毕业那年,丁嘉逸突然打来电话:“来北京吧,你应该喜欢这儿。”

真的,从挤下火车的那一刻,北京秋天早晨的阳光洒在我身上的第一刻,我就知道嘉逸是对的。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高那么深的蓝天,那么苍茫那么古老的黄昏。那天晚上,华灯初上。站在朝阳门桥上,我向下看,看到脚下川流不息的车灯,明亮璀璨,似乎可以一直延续到天边。我觉得我快乐得简直快要疯了。

有时候人会相信冥冥之中的某种注定。我以一种快的诡异的速度,学会了一口京片子。我第一次张开双臂,给了一个城市一个大大的拥抱。每天早上起来,我对着窗外的世界喊:“早晨!” 我仿佛可以看到有一个巨大的笑脸,在这个城市的上空,对着我慢慢绽放。

生活是部烂长的连续剧。一个月之后,陈荆一脸疲惫地出现在我面前,并且及其傻帽地跟胸前举着一大束蔫蔫的玫瑰花。我才意识到我遇上了这个世纪最后一个情圣。陈荆深情凝视着我,说:“董灵,我来了。”

我说:“你丫去死吧!我怎么还能见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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