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好。
所在版块:文学艺术 发贴时间:2007-10-18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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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莱佛士”这三个字的汉译是否征求了Raffles(大概是这么拼写的)的意见?他是否介意“佛”字?
依我看,“来福士”这个名字更好,更气派,更像人名。好一个大腹便便,心宽体胖的来福,士就免了罢。
况且历史改来改去,我们读过一些历史书的人自然不陌生。何必跟地产公司过不去?莫非详近略远的策略?

不过“岛国”也是不乏有志青年的。我问了几个5年级的学生之华文极差者曰:“汝们不学华文,将来何以跟国人作生意耶,当好好学之,哪怕不会读书写字,会说就可以”云云。
彼答曰:“噫,师之迂腐酸臭也!师不见彼上国天朝之人,各个削尖了脑袋学英文乎?”我曰:“嗯,言之有理。今天华文补习,到此为止。”诸生皆大欢喜,顶礼合十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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