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到目前没有看到令人信服的证据(比如媒体报道)证明1. MOE/NUS/NTU曾经因为这种事情而取消学生学位的。2. 因为新加坡政府的信而致使美国大学就让学生退学的。
我已经说了,这事与我无关。我从来都不是MOE奖学金学生,只是从事实,法律和公正程序等方面质疑你提出几点让人震惊的说法。
正如finalwings说的,知乎上面的那个文章无非是,‘某某听说某某讲’ 的那些故事结构。没有任何的独立证据,读起来都是cautionary tales(警示故事)的感觉。
你说的那些因为以前学生而失去诚信,现在的学生都无法申请某某项目。我从不会质疑这个说法,这个很正常。我只知道的是,鉴于你提出的说法,那些逃走的学生的学位都被取消掉了吗?
就是今年初(?)报道的关于那个马来西亚的女学生,是在NUS读书的,和NUS签了合同,后来毁约的。也没有看到NUS要把她的NUS学位给撤销了的说法。就是去法庭,让后让担保人赔钱了。
需要独立证据来相信你的那2个特定的说法,特别是第一个(撤销学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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