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话题】一位美国华人医生的从业感言zt
所在版块:心情闲聊 发贴时间:2016-06-10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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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每一位医生的行医故事都可以写成精彩的剧本,人生本就是一个大舞台,而医生注定是一个集荣耀和悲哀,时而是主角,时而是配角的矛盾综合体,只有保持理性和智慧才能让医路人生走的更远,更有意义。


作者:田穗荣   华裔美国麻醉师  转自“医殇”


医学与宗教


1977年中国自文化大革命以来首次恢复高考。基于对读书的爱好,我参加了这次考试,居然成绩不错。可惜的是我所报名的大学和专业没有录取我。不知为何,我被分配到了一间医学院。当时我连医疗系是怎么一回事都没搞清楚。不过我的选择只有两个,去读医科或这一辈子也甭想接受高等教育。许多朋友劝我不要去读大学,因为我将会面临毕业分配。闹得不好还有可能去农村。我想人生能有几次搏,这是我的人生之中唯一的一次读大学的机会,我决不能就此放弃。就是这样,我成为那间医学院77届学生。老实说当时没有任何人认为我的决定对我的人生会有任何重大意义。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回头再看,我那些没读大学的同学们大都已下岗,我那些读了大学的同学们已成为各个工作岗位的中坚分子。而我,目前在美国一间医院担任麻醉师。五年的医学院学生生涯有苦有甜,学到的知识让我们一辈子受用无穷。在我的同事之中,有哈佛,耶鲁,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和他们比起来,我不愿意说我比他们好,但至少我可以说我的知识水平及工作表现和他们相等。我并不是我们这一届最聪明和工作能力最强的一个。由此可以想象其它同学们的成就。我一直都非常为我是那间医学院的毕业生而感到自豪。


毕业后我移民到美国。到美国的大学里读过书,靠自学通过了美国医生资格考试。经过了数年的住院医生训练,通过了麻醉专科文凭考试。我经历了中国和美国的高等教育,医学训练。我希望把我的一些工作经验写出来,以供大家参考,去其糟粕,取其精粹。也许能增加大家对美国的医疗系统的了解。


为什么当医生,在1978年中国的医学院似乎没有专门的课程来讨论。医学院也没有医学道德及社会学的课程。总的来说,社会上对医生的一般概念就是:“悬壶济世,救死扶伤,解除病痛。”中国社会也相对简单,大多数人是汉人。宗教基本是多神教。什么门呀,灶呀都有神。中国人什么都信,但又没有严格的宗教法则去遵循。至于我们这一辈,则是什么都不信。什么宗教有什么规矩,那更是一窍不通。在我的脑袋里,病人有病,我们尽力治病,那就是一个好医生,这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可惜在美国行医时,这个道理有时会遇到麻烦。


到美国数年后,决定要参加美国医生资格考试。买了一大堆书开始苦读。医学知识倒不是个太大的问题,只是把医学的中文单词变成英文单词,融会贯通背熟就行了。令人头痛的是宗教和社会问题。下面我就举一个例子,由此大家能体会一下,在美国宗教给医生们带来的难题。


美国是一个由多民族,多种族,多国籍,多宗教组成的国家。各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能够相对和平地生活在一起,实在是应归功于美国政府的各项法律和政策。在众多的宗教中,有一个叫“上帝见证会”(Jehovah’s Witnesses)。这个宗教应该是基督教的一个分支。它的信徒相信输血会破坏他们血液的纯洁,死后不能上天堂。因此这个宗教的信徒拒绝输血。这个宗教的输血问题是美国医生资格考试的必考题。一般原则是,这种病人入院时神智还清醒的话,医生会和病人详细讨论输血问题。如果病人签字拒绝输血,在住院过程中病人因大出血而昏迷,医生只能作输液之类的支持疗法,决不能输血,甚至病人家属要求输血以挽救病人生命也不能接受。至于病人因严重贫血而去世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如果医生违反病人意愿给病人输了血救活了病人,病人可以把医生告上公堂,理由是污染了病人纯洁的血液以致于病人不能将来上天堂,这种精神损失得由医生赔偿。大概这种事情只能发生在美国,医生救了病人性命还要害怕承担法律责任。


有一天一位中国老年妇女需要做髋关节手术。她是“上帝见证会”(Jehovah’s Witnesses)的信徒,她的文化程度非常低,大概连这个宗教是怎么一回事都没搞清楚。她那些懂英文的教友和她到洋骨科医生F医生的办公室作术前检查。F医生谈到了输血问题,至于她那些教友们是如何作翻译的就不得而知了。总而言之这位老妇人在拒绝输血的条文下签了名。手术中由于出血她的生命体征变得不稳定。麻醉师做了气管插管,补液,用了升压药,术后把她送到麻醉复苏室。这时已是傍晚时分。F医生交代说,不做任何血液检验,不输血,只进行支持疗法,病人要是不行了也没办法。说完以后F医生就回家了。


N医生是一位两岁时随家庭从香港移民到美国的中国人。她是一位严肃认真的麻醉主治医生,心地很好。N医生并不是这个手术的麻醉医师,但她那晚刚好是值班主治医生。这个病人病情不稳定,麻醉复苏室的护士叫懂中文的她去向病人的姐姐说明病情。N医生把情况一说,病人的姐姐马上大惊失色,叫道:“我的妹妹没有想到做这个手术可能会死。她是绝对不会拒绝输血的,求求你救救她的性命啊!”N医生说有拒绝输血的文件在病历里,我也没有办法。病人家属拽着N医生苦苦哀求,N医生看了实在不忍。她想方设法,打电话给医院的值班领导,不同的医生同事,但她仍不得要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她反复翻阅病历,终于发现病人曾经签了一张同意治疗的文件。而这个文件内的条文中居然有同意输血的一条(美国病人入院接受治疗,要签多张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她以这张文件为据,再打电话给医院值班领导,医院律师,麻醉主任,走法律漏洞,终于在半夜里,她写了医嘱下令输血。输血后病人的生命体征马上稳定下来,N医生把病人救活了。


翌日清晨,F医生回到医院,得知病人接受了输血,他的脸色难看极了。他担心他会卷入法律诉讼中。在这里我得说明一下,F医生是一位医术精湛,非常负责任的杰出骨科医生。术前他已经向病人解释清楚,术后他是按法律条文去做。从法律上而言,他是完全正确的。ICU主治医生的脸色也是阴晴不定,输血是发生在ICU,这件事要告起来他也吃不了兜着走。N医生则是彷徨不安,担心不已。她做了一件我认为是天大的好事,但她却承受到了天大的压力。我看到此情此景心里实在替N医生不服气。我发现这个病人的姐姐与我的亲戚是相识的。我通过我的亲戚叫病人的姐姐送花和感谢卡片给N医生,以让洋医生们看到病人是感谢N医生为病人所做的一切。


亲人们为了此事闹得天翻地覆,人仰马翻。病人那年迈的姐姐彻夜不眠,整夜在医生,护士和病床旁边团团转,为挽救病人的生命而累得筋疲力尽。 病人那些分散在各地的儿女们当晚接到病危通知,第二天就赶到医院,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买的机票大概所费不赀,还要请假影响工作。大家自然对那个宗教骂声不绝。而这位病人在鬼门关转了一圈回到人间,恐怕也不会再去那个教堂。本来如果宗教能教人行善,未必是件坏事。但在美国,教堂也是一种生意。牧师就是教堂的经理。教堂的业绩往往是以参加教堂的人数及收集的捐款来评价的。所以一些缺德的牧师是拼命拉教徒,教徒们又是在外面拉人进教会,尤其是教育程度低的老百姓,因为这些人好哄好骗。至于这种教会把教徒们的生命放在哪里就只有天知道。


有一次我要为一位Jehovah’s Witnesses的教徒做剖宫产的麻醉。我向产妇及家属详细地解释了有关输血的问题,最后产妇同意在必须的情况下可以输血。这个产妇和丈夫是有一定教育程度的,他们大概认识到如果为了宗教信仰而拒绝输血,让新生儿失去母亲,丈夫失去妻子的做法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剖宫产过程顺利,母亲和婴儿都很平安,这位产妇最终并没有接受输血。事实上剖宫产输血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对于我来说,如果病人签字拒绝输血而又碰到术中大出血,病人在昏迷中不能重新签字同意输血。而我要根据法律“见死不救”,眼睁睁地看着这位年轻健康的妇女去世,实在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


此事已过去数年,病人并没有提出法律诉讼。很可惜的是这些来了美国多年却不懂美国法律的中国人认为医生救人是天经地义,分内之事,根本无法理解N医生在此事中所承受的压力。他们也不会意识到,在美国,“悬壶济世,救死扶伤,解除病痛”并不是那么简单。一切都要以法律为准。美国的医生是在法律的约束下行医治病的。由于许多中国人的英语不好,与医生的交流也有一定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找可靠,信得过的翻译是很重要的。当你拿笔签署任何文件,你得明白文件的内容。生活在美国的大地上,中国人应多了解美国的法律,这样才能最大地保障自己的利益,也不至于陷进美国的法律网内而无力自拔。


N医生事后并没有受到表扬。同事们对此事都噤若寒蝉。老实说她没有给医院和别的医生们带来麻烦就不错了。我对N医生说,这事与你无关,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你折腾了几个小时,却遭到如此对待,实在不值。她说,看到病人要死,看到病人家属那悲伤的面孔,实在没有办法不尽力而为,我总不能看着病人死去。对此事我只能说一句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希望N医生好心有好报,一辈子万事顺利。


在美国,当一位医生不容易,当一位好医生更不容易。大多数的医生能够兢兢业业地工作,为病人服务。但是像N医生那样,急病人所急,忧病人所忧,甘愿冒着承担法律诉讼的危险和吊销自己医生执照的麻烦去救病人性命,那真是少之又少。在我的心目中,N医生既是一位好医生,也是一位社会的无名英雄。如果我们的社会里,能有多一些像她这样的英雄,我们的生活就会更美好了。


由恶性高热谈起


一天下午S医生告诉我去做一个急腹症手术的麻醉。S医生说一个住院医生已经到病房去给这个病人做气管插管。给这样的病人做麻醉是件容易的事。我按照常规进手术室把麻醉机器准备好,刚走到走廊,一个ICU的主治医生正将病人推进手术室大门。我一看心里打了个楞,ICU主治医生从来不亲自送病人,他的出现不是一个好现象。病人躺在移动病床上,带着氧气罩,呼吸急促,气管并没有插管。ICU医生简单介绍病人情况:在病房时病人血压低,正在补液。我向病人打招呼,问病情。病人提起他的家人有恶性高热病史,我一听心里吓了一跳,恶性高热是一种由麻醉引起的罕见疾病。书上读过,考试背过,从未见过。当时无暇细想,只好把病人送进手术室。 就在那短暂的时间内,我的大脑拼命地在想书上是如何处理恶性高热的。一进手术室,我就把可以引起恶性高热的麻醉药物全部移走,但是那些可以引起恶性高热的麻醉药物都是我们常用的。例如司可林是急腹症手术全麻诱导最好的肌松剂,由于其副作用,世界的药剂学家们花了多年时间,试图研究出新药来替代司可林,至今尚未成功。不用司可林去做急腹症手术全麻诱导是令麻醉师头痛的事。 此时我已无它选择。我把监测仪放在病人身上。一看病人的生命体征,我呆了,苦也,这个病人要死在我的手里。这时候我的肾上腺素一定分泌到了顶点。眼里看着病人心率血压,脑子里在做着鉴别诊断,手里不停地处理。麻醉还没开始,病人仍然清醒,S医生进了房间来看看。一看监测仪数据,他脸色马上紧张起来,他说:“你的病人病的很重,我能帮你做什么?” 这是他以最轻描淡写的方式说的,事后他告诉我他以为病人要死。我说我要做有创性动脉压监测,你做清醒气管插管。 S医生做了清醒气管插管后就离开了。 而我做了动脉插管,静脉插管,插胃管,中心静脉插管,给麻药,用升压药维持血压,补液,输血,做血气分析,治疗严重代谢性酸中毒,量体温,监测及维持尿量。多年来麻醉训练中苦读教科书所学到的生理病理知识及大量麻醉病例中练出来基本功在这个手术发挥得淋漓尽致。两个多小时的麻醉过程,从头到脚忙个不停。 慢慢地病人的生命体征稳定下来,手术顺利完成,把病人平安地送到ICU,我才松了一口气。事后外科医生及S医生笑眯眯地表扬我:“You did the good job”。而我则是累瘫了。


恶性高热是一种家族遗传,由麻醉引起的罕见疾病。下面我用一些数据说明一下。


恶性高热的发病率: 儿童 1:15,000 成人 1:50,000 - 250,000


我是一位麻醉师,平均每年做800例麻醉, 如果一个麻醉师的麻醉生涯是四十年的话,终其一生,也只能做32,000例麻醉。也就是说大多数麻醉师从来没见过恶性高热。这种疾病,不会诊断,不治疗,死亡率很高。及时诊断,及时治疗,死亡率相当低(10%)。 由于这个特性,这个疾病是麻醉专科必考之题。 笔试要考,连口试也不放过。我在口试时就被问及这个疾病。幸亏平时背书努力,居然对答如流,顺利通过。 但是背书是一回事,实际处理又是一回事。 每一台麻醉机都有一张纸,上面写着:malignant hyperthermia, call for help。 斯文的翻译就是:恶性高热,请求援助,粗俗的翻译就是:恶性高热,叫救命。请想一想这种叫救命的情景吧。一大群麻醉同僚涌进你的手术室,七嘴八舌,七手八脚地来帮忙。作为这台麻醉的主管麻醉师,你要像一位指挥官一样,叫这个同事做这个,那个同事做那个。动脉插管,血气分析,混和特效药及静脉注射特效药,插胃管灌冰水,插尿管,对症治疗,例如心率不整,严重代谢性酸中毒。书上是这么说的,实际上谁也没有经验,做起来免不了忐忑不安,战战兢兢。 而且这个病仍有10% 的死亡率, 所以谁也不愿做这个叫救命的麻醉师。由于大家提高了对此病的认识,在问病史的时候我们都会问起个人及家人的过去麻醉史。只要在病史里有怀疑是恶性高热的资料,所有可能引起恶性高热的药物都将避免使用。如果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病例,我们还要为该病人一家作遗传咨询。介绍病人与恶性高热热线联系。因为这不是病人一人的事,而是病人全家及其他亲戚将来做手术麻醉的安全大事。几年前我去中国参加麻醉年会,在会场的墙上贴着一个病例,一位16岁的健康男孩在接受全麻中出现恶性高热的症状及体征,最后男孩去世。不知道写这个病例的麻醉师是否认识到这个病例是恶性高热,因为整篇病例没有提到诊断,只是描述了麻醉师们如何对症治疗。显而易见他们的对症治疗没能救活这个孩子。后来我和其他国内麻醉师聊起这个病例,许多麻醉师并不知道这个病,有位正在读研究生的麻醉师提起他读过这个病,但是中国没有特效药,诊断了这个病也无药可治。不知道他是否认识到他也应该对病人家属的未来负责任。大概因为这个病是罕见病,大多数麻醉师一辈子也不会碰到一个病例,何苦花时间去学习。不知道有多少中国的医生同意他的说法,更不知道有多少中国老百姓会同意他的说法。


历史上麻醉是由外科医生首先发明的。在开始一段时间里麻醉是由外科医生做的。由于医学的发展,麻醉和外科分了家。但是在相当一段时间里麻醉是外科的附属品。有位同学告诉我七十年代时广州郊区的一间县医院的麻醉是由插队知青做的,而这位插队知青的麻醉技术是由外科医生教的。现在麻醉已成为医学的一门专科,它和心脏科,肺科,ICU科一样,是intensive care 的一部分。在美国,八年大学毕业的医学博士还要经历四年住院医生的地狱式训练而成为主治医生,才能独立给病人提供麻醉服务。美国的临床医生只有两个级别: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临床上是主治医生责任制,也就是说主治医生对他所做的麻醉负完全责任。就像我碰到的这个可疑恶性高热病人,尽管病情很重,麻醉主任也知道这件事,但他并没有提供他的个人帮助。大概他也没有处理过这样的病例,他对于恶性高热的了解和我差不多,书本知识而已。这种主治医生责任制给主治医生很大压力。尤其是晚上值班,一位主治医生要提供麻醉服务给不同的手术和不同病史的病人,再重的病人你也要按照教科书妥善处理。没有广泛的书本知识和大量临床经验实在很难应付这种压力。主治医生不会因为技术性的问题把主任拉进手术室。 中国的临床医生则有多个级别,从住院医生到主任医生。碰到技术性的问题,低级的医生一级一级地向上级医师请示。有一位主任告诉我,在手术室里如果一位病人要死,他一定要在现场作指挥一直到病人逝世为止。大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主任,有的医生似乎在混日子,当了多年医生,只能做一些常规工作,很少读教科书。难的工作自有上级医师顶着。不知道从这样的事实我能否作一个希望不会得罪中国同僚的大胆推测,美国主治医生和中国的主任医生是相等水平(如果我能排除个人差异)。医学院毕业生美国只需要四年时间就培养了能够独当一面的主治医生,中国需要多少年才能培养出能够独当一面的主任医师呢?在美国每个病人都由受到全面训练的主治医师提供医疗服务。在中国是否每个病人都由高质量的主任医师提供医疗服务?我们有什么办法提高大多数医生的医学素质?我希望中国的医学同僚们能帮我找到答案。


B医生是一位高大,身材消瘦白人年青住院医生。他相当聪明,工作也做的不错。所以在进入住院医生生涯数月后听到的是以表扬声为主。他自然是踌躇满志,信心十足。可是住院医生工作艰苦,他正好和妻子闹离婚,心理压力也很大。有一次他和我一起做一个心脏麻醉,他的操作出了差错。我告诉了他,他居然发脾气。我毫不客气的对他说,请你离开手术室,休息一下,镇静一下你的神经后再回来。他马上静了下来,但不愿离开手术室。终于他平静下来和我一起完成了这个手术。医生这个行业毕竟是以男性为主的,作为一个男性白人去接受东方女性的批评似乎较难接受。但是我的主治医师同事们,有从哈佛,耶鲁,麻省理工学院毕业的。他们对我的工作态度和能力都非常尊重。我不会允许住院医生在我面前无理取闹。B医生就是那位到病房去给那位可疑恶性高热病人作气管插管的住院医生。这件事情发生后第二天,我正好和B医生一起工作。他洋洋得意地提起此事。他说他知道病人要做手术,他建议把病人送到手术室去作气管插管会较安全些。然后他问我:“Did I make the right decision“?看着他那英俊而自负的面庞,我问他,你知道病人病史吗?你知道病人生命体征吗?你请示过任何主治医生吗?他的回答全是“no”。我说,你对病人一无所知,就去作决定,这是错误之一,未请示主治医师,私自作决定,这是错误之二。更严重的是你为病人作了错误的决定。我把病人的病情详细地讲给他听。我说这个病人有内科急诊,又有外科急诊。由于病人已进入休克状态,接近死亡边缘,在这种情况下病人接受麻醉和手术的危险性很高。所以这个病人应首先接受内科抢救。在ICU里做抢救,至少有一个主治医师,数个住院医生及护士。他们有足够的人力给病人放置各种入侵性监测管道,做各种血液检验,作出诊断和进行及时正确的治疗。病人的病情稳定以后就可以安全地送到手术室作进一步的外科治疗。冒冒然地把濒死的病人送到手术室,而每一个手术室只有一个主治医生,抢救条件远不如ICU,你的做法,直接威胁了病人的生命安全,间接的威胁了主治医师的职业生涯。你大概是想害主治医生吧。对于我那严肃的指责,他无言以对。


此事以后我仍有机会和B医生一起工作,大概我的知识和能力足以让他佩服。他对我的态度完全改变了。而我则乐意和任何尊重我,尊重医学的人一起工作。


教育方式及制度对医学人士一生的影响


医生,是科学家,诺贝尔奖的许多获奖者是医生;医生,又是临床专家,解除病痛,为人民服务;医生,也是技术员,或者是手工操作者,例如外科医生,麻醉师,凭着一双灵巧的双手,救死扶伤。我毕业于中国的一间普通医学院,在美国接受了严格的专业训练。最近我回中国,到医院里走一走,和我那些医疗界的同行们聊天,他们的一些说法和做法使我惊讶。他们非常重视个人经验,强调资历,蔑视理论学习。我们“本是同根生”,为什么他们会使我惊讶?为什么我会觉得他们观念落后,孤陋寡闻和无视科学?我在中国完成了高等教育,又曾任教于中国的中学,在美国我再次进入大学,还有三个在美国出生,受美国教育的孩子,不可避免地接触了美国的教育系统和方式。由此我对两国的教育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和看法。想全面地比较这两个国家的教育是一个大题目,不是我这篇短文所能囊括的。我只是想从几个小的方面来写出自己的体会。一个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最重要的是人才问题。毫无疑问,美国是一个先进的国家,最重要的是这个国家有一批各个领域的精英。难得可贵的是,许多精英来自世界各地,却能在这个移民国家里发出闪亮的光芒。也许这就是美国教育和用人制度的魅力。我希望这篇短文能对中国的教育改革有一点帮助,对中国医生培训有一点帮助。


论文训练及其长期影响


小时候去看电影时,任何角色出现在荧幕,我总爱问一句:“他是忠还是奸?”忠者,好人也,奸者,坏人也。当时的教育,好人是完美的好人,从里到外决无瑕疵。坏人则一定是头上生疮,脚下流脓,坏到了底。这种观点也反映在历史人物的教育上,任何历史人物都离不开忠或奸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分类。作为学生,当然是照本宣科,把这个忠与奸分个清清楚楚,否则要落个立场不稳的评语,将来的政治前途堪虑,用广东人的话来说,就是冻过水了。美国历史书中,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大体上仍有忠与奸之分,但是其评价比较灵活。老师们往往要求学生就历史某个人物或事件作为题材,到图书馆找参考书写论文。当我听到我的儿女小学就开始写论文,简直是膛目结舌,我这个大学毕业生都没写过论文,你们有水平写论文吗?当然小学生的论文就简单显浅,大学生的论文就严谨得多。其实,无论低级或高级的论文,基本上是翻看资料,找出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而已。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论点的正确,就是一篇过得去的论文。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学生不需要照搬教科书的观点。这样学生有一个独立思考,根据事实分析,求证的过程。


基于好奇,我向女儿提了个问题:“华盛顿总统在美国基本上是一个正面的,英雄式的人物,如果你想写一篇论文以反映这位伟大总统的缺点为主,老师会给你不及格吗?”她满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回答道::“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的论点,老师不会给你不及格。但是图书馆里有关华盛顿总统的书成千上万,绝大部分书籍都是描述他的丰功伟绩,随便找几本书翻一翻,就可以找到事实证明这位总统的伟大。如果你要写他的缺点,大概要翻上几十本书才能从字里行间找到一些资料。证据不充分,论文的分数也不会高。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谁愿干呢?”


如果一个学生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写论文,每年写两篇。高中毕业时他已完成十四篇论文,大学毕业就已完成二十二篇论文。写论文是一个根据资料求证的过程。由于长期的练习,反复的求证,美国的学生养成了独立思考,尊重事实的习惯。即使是最有权威的科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美国人都会分析其设计和数据以确定它的价值。要是你去和美国的专业人士讨论工作,他们总是引经据典,以教科书和文献的资料来支持自己的做法。在科学面前人人平等,专家们的做法也是一样,他们用科学资料而不是用自己的资历或职位来证明自己的正确。


与其相反,中国的教育是老师讲,学生背。学生没有读论文的习惯,也没有习惯或者没有胆量去质疑老师的教学。要是你去和中国的专业人士谈专业,他们常常提起自己干这一行已经有多少年了,是有丰富经验的,他们的作法是由他们自己的经验甚至职务来支持的。他们的说法常常令我目瞪口呆。我在这里举个例子。我在中国的一家医院观察手术时看到了外科医生为乳癌病人做的乳癌根治切除术。我对一位中国外科医生朋友提起此事,问其原因,他的回答令我惊奇,他没有提起手术指征,也没有提起任何文献,只是说基本上每个医院都是这样做,外科主任是这么教的(一种变相师傅带徒弟的做法),规定的。过去外科主任的主任也是这么做的(好一个几十年一贯制)。我给乳癌病人所做的麻醉有许多例,还从未见过乳癌根治切除术(只要符合手术指征,极少数病人也会接受这个手术)。那些洋外科医生说现代的乳癌手术是能少切就少切,连腋下的淋巴结也是能保留就保留。绝大部分的乳癌手术只是局部肿瘤切除,腋下的淋巴结也只是尽量切有癌的淋巴结,术后再根据病情做化疗或放疗。根据研究,这两种新旧的手术方式效果差不多,但是新的手术能提高病人术后的生活素质。当我对中国医生的做法有异议时,他们一脸不屑地表示,他们做这样的手术已经多少年,多少例了,用得着你教吗?我无言以对,心里只是很纳闷,他们知道个人的经验和全球人类的经验比起来还不如沧海一粟吗?大概不知道。他们很少学习最新的科学论文,他们往往不知道也不愿承认他们的某些做法是过时的,甚至是不正确的。他们傲慢而知识贫乏。我知道是我们的教育制度把他们培养成这种德行,更希望中国教育制度的改革能够培养出真正尊重科学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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