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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里指出违反的具体用户条例了, 涉嫌单个机构多个帐号,而且淘宝是BtoC的,ezbuy算是B端, 这个模式就直接变成B2B2C了。黄牛这个概念很模糊, 但“抢购”这个行为是有可能出现的,因为双11很多预售和限时
2. 这个都没告,法院都没判,谁能说明阿里就违法了,觉得违法就去告阿,就算是settle也能有一大笔settle的钱
3. 这么说吧,ezbuy就算跟阿里有竞争,也是在东南亚不在中国,跟中国的反垄断法有啥关系。要在中国触犯反垄断法,那也是阿里跟京东之间的事。
4. 商业上很正常阿,所以需要去告阿, 才需要法院判决啊,告下来才知道结果
每个人对这个事件都有自己的看法, 我从来没有试图说服你及其他人。 我的观点是一贯对事,这个事件上我不觉得阿里有啥问题,最多是不厚道, 违法不违法,违规不违规不是你我说了算的, 觉得违法违规就去告呗, 觉得中国不公平就在新加坡和美国告呗, 仅此而已,很简单。
PS: 最后开始对人不对事了,有点意思哈, 我不站边阿里,只是觉得逢X必黑对人不对事挺没意思的, 我觉得这事儿阿里没啥好黑的。该干嘛干嘛,我要拉黑阿里了我肯定不会去持他家的股票
别回我了,你说服不了我, 我对说服你也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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