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扪心自问,在极端危险的情况下,我不一定能够做到勇敢到开门来拯救江歌。但是无论从人性还是法律角度上说,事后应该做最大努力去弥补,尤其是,说出实情让凶手得到惩罚,经济上帮助弥补受害者。躲避侥幸不可能解决问题,被曝光后谩骂更加不应该。如果不受到惩罚,对整个社会的风气和导向都是恶果。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我更看重这样的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导向,这也是法律存在的意义。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但并非个性存在,本来刘家可以做出弥补他们错上加错,如果不受惩罚,让人怎么能够相信正义和善良,以后要让其他善良的人们何去何从?!所以惯例法体系更看重侵权法,而象中国日本这样的大陆法国家在这上面就比较薄弱,是种缺失。象刘鑫这样不给受害人应有的补偿甚至于妨碍司法公正做伪证的,应该惩罚。看看江母回国以后打官司的后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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