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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末的时候,我在狮城上看到了二房东发的广告,近地铁的公寓主人房,一个月1300。那个时候也是挺霉的,跟之前二房东租的房子合同还剩几个月,前二房东突然说她跟房东合同还有两周到期了她不会续租让搬走,于是慌慌张张的找房看到了这个二房东的广告。感觉位置价格都还可以,加上二房东自己也住里面,我以为只是单纯的找个人分摊房租,于是很爽快的交了押金签了合同。
在坡上这些年搬了好多次家,我只想找个长租安定下来。二房东说她和房东合同只剩4个月了,先签4个月合同,之后她肯定会跟房东续签的,那时候我再签个长期的合同就行了。我想了想主要也是着急找房子就同意了。
Tip 1: 不要相信二房东说的什么她会和房东续签这种话,我被坑了两次了 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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