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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句“既然LZ只是追求志同道合的同路人,而不是因为爱上这个人才在一起的”不能认同,人与人开始相处的,志道难道不是定义这个人的一个方面吗?所谓的爱上一个人没理由就爱上爱了?在开始的时候讨论一下兴趣爱好,知趣相投,未来规划是不是适合一起,要说这是现实,这点现实我是很赞同的而且也认为很有必要,要不然爱得也太虚空了,对自己对对方都不负责。
相爱的人可以相互妥协,但每个人都有底线,底线是没法超越的,大家该相互尊重。如果一开始认为是没法调和的,不开始自然没伤害,过了4-5年最后却说是因为这个矛盾才分开,不是很可笑吗?他选择的那个城市,我举目无亲,连一个朋友同学都没有,以前从来也没想过去的地方,我想象都可怕,不是爱不爱的问题,是我自己心里没法克服的恐惧感,这应该算是客观原因了,所以我想说如果明知客观条件就不能一起,开始为了爱在一起,不是明眼给我这个蒙在鼓子的人埋下后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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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upreme happiness of life is the conviction that we are lo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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