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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上海成立了一个代表处,老板本来说是想permanently relocate我,我跟她说想先签个两年的合同回去看看,两年后再决定是回来新加坡还是继续在上海。因为一下子不能决定是不是永久的回去。
搜索了版内一些关于回国的税收,社保还有要不要交CPF,新加坡的税的问题, 感觉上大家讨论的都是回国定居的, 像我这种先回去两年的有什么不一样吗? 也要去大使馆开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然后回去落户吗?也要按照国内local employee来交 社保和个人收入所得税吗?
我是SM3的, bond还有四年, 如果pay roll继续留在新加坡的话,就算是履行合约了吗? 有没有教育部什么联系人的电话可以确认一下的? 还有,这样的话, 我一定要交CPF,和新加坡的税吗? 我们是小公司, 老板很concern cost,说只能帮我交一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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