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还有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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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GA (等级:9 - 已有大成,发帖:4396) 发表:2012-11-08 08:07:24  楼主  关注此帖
首先银行会先要求对房子重新估价如果真跌了这么多,除了可能要一次性还钱,好像还可以要求你把其他名下的财产作为抵押,比如说你在其他国家买的房子,最坏好像是银行要求把房子收回去什么的
啊?还有这规定?

我以为就算楼价跌了,反正贷款还是得还,最多咬咬牙在N十年内还完就是了,

居然还要提前一次性还差额??

这个规定只是FOR公寓么?还是也适用于组屋和十年以内的EC?

本来只知道还不起月供贷款房子要被收回的,现在知道了这条,还有什么别的情况房子

会被银行收走的,求全面信息~~

 

认真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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