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共享自行车是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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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油菜花开了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1492) 发表:2019-06-16 15:01:05  楼主  关注此帖
被电动滑板车撞了撞到手臂,红了,还能动但愿没骨折,一直隐隐作痛。对方(什么人种你懂的)呼啸而过。连个车牌都没有,拍照也没用。 去什么部门投诉才有效呢?非要撞的头破血流政府才管吗?小孩老人可经不起被撞。带电动马达的为什么要在1米这么窄的人行小路上开。 之前还看到送外卖的沿着商场边开,台阶上面呐,连自行车都不会骑到这上面来。 组屋楼下的红砖路不走,非要在playground附近的水泥小路上转来转去。 气愤。不可忍。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9-06-16 22:00:01。
电动滑板车,共享自行车是公害
没有自行车道,根本不适合在人行道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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