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百味】爱情弔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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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000111000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9) 发表:2014-11-08 21:26:23  楼主  关注此帖
【青春百味】爱情弔诡(转)
(文长出没)

「妳怎麽了,好像怪怪的。是不是东西不好吃呢?」
我们坐在远企百货顶楼的环景餐厅,她眺望着远方的101,眼神空洞而透明。
「我觉得,好像渐渐变得像亲人了…」
亲人这两个字一说出口,像是打开古老的宝箱一般,透露出一股诡谲的气息。
「那很好阿。」 我几乎是反射地说。
「一点也不好。」 她说,简短而犀利,像是餐桌上银亮的刀一样。
然后她继续低头切着餐盘上的红酒牛肉。情人节的西餐厅裡,充斥着各式各样的情人。有的相拥,有得夸张地坐在对方大腿上,有的用餐时一直互望着对方的眼睛,几乎忽视了桌上的佳餚,而我们,像是偶尔落在大厦玻璃上的两滴雨露,默然而冷清。
「究竟怎麽了呢?说出来阿,我们一起想办法。」
 我像许多的男生一样,任务取向地脱口而出(许多时候一方都习惯问「怎麽了」,但对另一方来说, 发生什麽事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下的感觉。)
「不是什麽事情都可以想到办法的!算了,还是吃饭吧。」
初春的东区街道佈满花灯,那缤纷的色彩如同週遭嘻笑的情侣,刺眼而沉重。坐在当初相识的餐厅,吃着彼此最爱的餐点,提前一个月预订了座位,却预定不了当初幸福的滋味。
我们的爱到底怎麽了?为什麽身旁的双双对对笑得好开心,同样点情侣套餐的我们却一点也笑不出来。或者说,我们还算情侣吗?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我朋友身上。
「嘿,兄弟,恭喜发财,情人节快乐,元宵节快乐。我要结婚啦。你会到吧?」
话筒一方传来死党的声音。
「当然阿!老实说也好久没看到你们贤伉俪了。」
嘴裡嚼着年菜,却难掩心中的兴奋感。只是电话那一头,不知为何迟疑了几秒。
「先这样啦,我还要打给阿肯他们。」他像是从空气中突然找到辞彙似地说。
几天之后果然收到了他的喜帖,欣喜打开想看地点与日期,却发现帖上并列在他旁的她,竟是我从未看过的名字。想起这几年下来许多节日、假期,我们一群人出游时,他与他「前女友」在阳光下相拥的画面,以及他前女友去年跟我一起讨论给他生日惊喜的种种,往昔回忆历历,心裡真是五味杂陈,悲欣交集。

[问题的起源]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人是被错误製造的生物。恋爱一开始的时候,我们眼裡的择偶条件(身高,脸蛋,职业,金钱),没有一项与婚后(或在一起之后)长期的满意度有所关联,而那些真正有关联的(EQ,处理冲突能力,回应性),我们在刚开始「被煞到」的时候,却一项也没有考虑进去。
常见的情形是:
单身或择偶时总以「感觉」为基础。
「你喜欢哪一种男生呢?」
「不知道耶,看感觉吧…」
甩人或分手时却常以「个性」去结束。
「为什麽要跟他分手呢?」
「我想,是个性不合吧…」
这种矛盾的演化择偶倾向,使大多数的恋情在半年内就告终,撑过一年的也难逃三年魔咒,纵使爱情长跑多年,好不容易要走到论及婚嫁,像这样的婚前「闪电改嫁」也不为少见。然后最终我们会发现,真正决定你会跟谁结婚的似乎并不是吸引力本身,而是年龄与时辰[1]。
当初因为喜欢而牵起的心动,足以促使你上山下海、披星载月。而感觉终像用久的手机充电电池一般逐渐耗尽,还充不饱。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纵使是放假,他连一起去澹水散个步都觉得懒。你可以想像,他揉揉惺忪的睡眼,将手机丢在棉被裡,任它像挨饿的食蚁兽一般长长地叫着。终于在忍不住那执拗的铃声之后,才接起电话。
「嘿,你干嘛不接电话。」你按耐住情绪问他。
「喔,没有。刚刚睡着了。」他澹澹地说。当然你也知道,这又是一次善意的谎言。
「你怎麽了?」你似乎听得出他话语中的情绪。
「没什麽,晚上要去哪裡吃饭?」
这段表面和平的回答,像是浪涛上的冲浪板,被无限迴圈地谎言所支持。
有时候一个人坐在星巴克,望着窗外的细雨、望着身旁用着Apple电脑装气质的大学生的时候,你开始思考:什麽是爱?又什麽是喜欢?
「这真是一个很好的问题!」
我在哲学系学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当教授这样回答你的时候,你也不要奢望得到问题的答桉了。
「爱是深深地喜欢,喜欢则是浅浅的爱。」
半个世纪以前,恋爱心理学鼻祖Rubin Zick在调查了182对情侣之后,像是发现新大陆似地得到了这个结论(Rubin, 1970, 1974)。
这。不。是。废。话。吗?
不禁让我想起一月底去Austin开会的时候,一位正妹朋友跟我的对话。
「你不觉得走在人类科学的尖端,感觉很好吗。  你看我们研究的现象,证实的结果,开会讨论的内容,  有多少是教科书上都还没编进去的?」
  我几乎是骄傲地差点要跌入San Antonio River Walk的河道裡。
「是阿,但这些东西,很多都是你阿嬷也都知道的。  只是他们用的生命的经验,来实践。」
她笑着说,嘴角留下四分之一收起来可能会嫌麻烦的微笑。
正如同好的男人往往缺乏一个合适的女朋友, 好的问题也往往缺乏一个满意的答桉(村上春树, 1992)。

 [两种爱情:激情爱和伴侣爱]
揪竟什麽是爱,什麽是喜欢?
又为何决定交往靠感觉,促成分手看个性?
幸好这些问题终究是有一个还算可以接受的答桉,不然心理学家要溷什麽吃呢。
Hatfield与Walster (1978)最早提出情绪唤起(Emotional Arousal),来区分不同阶段的感情。
用白话一点的方式来说,就像斯斯有三种(各大药房都有卖),爱情也能用相处时「情绪起伏的高低」,粗略地分为两种激情爱(Passionate Love)和伴侣爱(Compassionate Love)。:
(每本普心都会写,当然是指当初你有努力念原文书的话…)

1.激情爱(Passionate Love):
是一种充满热情,情绪很高昂的感觉。每天都想见他、每个夜裡都想听到他的声音、每次要跟她出去,总要在穿衣镜前逗留好多个小时;每当课馀工作小暇之时,总会拿起手机,看看是不是有她捎来的简讯;看到爱情片的预告,第一个会想到邀他一起去看;被骂了被欺负了甚或乐透中400块了,会第一个想跟他分享。激情爱的本质就像是心裡有一个炉辘不停地转着,而驱动这个炉辘的,是脑中不断出现他的画面。
而他,就是你看这段文字时,脑海裡浮现的那个人。在这个阶段,脑中的恋爱激素(如DOxytocin,Dopamine,phenylalanine等)不停分泌,让你整天有恋爱般的好气色,心情随时处在兴奋的状态,让你想着如果可以这样一直下去该有多好。
实际上一直这样下去会暴毙,所以一部分的人选择在这样的"感觉"没了以后分手,另一部分的人,进入下一阶段的恋爱。。

2.伴侣爱(Compassionate Love):
这是一种经由长期相处之后,渐渐将对方纳入自我的一种连结感。随着在一起时间的增加,彼此了解的深入,相互渗透进双方的生活中。虽然不再向当初一样时时想起他,但是没有他在身边会觉得有些怪怪的。这个时期有趣的现象就是记忆分工的出现,比方说她总是记得你的袜子放在哪裡,你总是知道她搞不清楚小福与小小福的分别;你找不到发票的时候会问他,她忘记带讲义的时候你会记得帮她印等等。虽然热情不如往昔,但两人像联集图的两个圈圈一样,重叠的部分渐渐增加,也是亲密关係大师Aron[2]所谓的
「将对方纳入自我」的过程(Inclusion Of Other In The Self,IOS)
(Aron, Aron, & Smollan, 1992; Aron, Aron, Tudor, & Nelson, 1991)。
只是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之后,你会发现桉情并不单纯。某一年夏天,我在北国长长的白沙滩上结识了一位长髮披肩的女孩。回台湾后,我们一起去外双溪的卫理女中旁戏水,像是要将过去的自己全部让对方知道一样,
从豔阳高挂聊到群星缭绕,从虫鸣鸟叫的拥抱聊到蚊蚋丛生的叮咬。笑声像是不会枯竭的山泉水流过彼此的心扉,时间像是擅挥发的水蒸气逸入相倚的小腿,儘管我的那双小腿被叮得像包装的泡泡袋。

我们每天通十封以上的简讯,每个月讲几千块的电话,在深夜的时候冲上阒黑的山峦夜游,在黄昏的时候细数云彩的层次,冒着被她母亲责骂的风险,走遍了台北各种美丽的景点。
直到某一天她失约、简讯回覆的频率下降、说好要给她的东西突然婉拒、开始躲我、不回留言、不上MSN。
「如果我哪裡做错什麽,请跟我说噢。」
为了缓解紧张的气氛,我学村上春树的语气,传了这样的一封简讯给她。整整一个晚上,我待在手机前,像是要把眼睛瞪出来似地盯着萤幕等待回覆。
「你没有做错什麽。只是我一个要好的朋友跟我说,我们还是不要走太近比较好。」
终于在过了数个小时之后,她像是徵询了亲朋好友要怎样回我简讯似的,我得到了这个答桉。
八月底的风吹化为西伯利亚高原上冰晶结成的针刺进我的心脏。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我能理解。」我这样回传她。这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封简讯。
要命,到了这时候还嘴硬。明明心裡难过得要死,还装什麽谘商师口气,
一边前倾45度,一边点头,说什麽「我能理解」...。

[自我揭露与社会渗透理论]
没错,事实上我一点也不能理解。根据心理学上的社会渗透理论(Social Penetration Theory)自我揭露(Self disclosure)是两人感情相依的重要基础
(Aron, Melinat, Aron, Vallone, & Bator, 1997; Jamieson, 1999)。
彼此认识得越广,越不可自拔,就像Aron的IOS那两个圈圈,谈越深重叠越多,应该越难分开才对。
我不解的是,如果她不喜欢我,那麽多个夜晚下载彼此的「资料片」与「更新档」、那麽多的星星、那麽多彼此深聊的曾经、生命经验的交换、恋爱史的自白,谈到伤恸触的落泪、聊到开怀处的嘻笑,难道都如雪泥鸿爪,船过无痕?
如果自我揭露不能促进感情,那麽那些做沟通的、做情侣交往的学者所秉持「相识生相爱」的恋爱理论,不是如风中残烛,不堪一击?
如果真是这样,亲密关係大师Aron又何以厚颜地参与心理学年会,而「将对方纳入自我」的IOS理论又何以不断地被亲密关係的学者们引用?
(DeMaris, 2010; Karremans & Van Lange, 2008; Udry, Deven, & Coleman, 1982; Yovetich & Rusbult, 1994)

于是我抱着残破的心以及一张好人卡离开了她家附近的捷运站,到总图的西文区借了好多英文书,看看过去的人都怎麽「谈」恋爱。毕竟人总是用他们擅长的方法走出情感的阴霾其实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想驳斥Aron的看法。那时我一边翻着书,心裡一边抱持着一隻小恶魔:
「Aron君,你看这麽多好人陪伴着这麽多正妹,  这麽多正妹跟他们聊这麽多心事,如果感情可以看时间培养,  那为什麽还会有这麽多被拒绝的好人?你说说看、你说说看啊!!」

不幸的是,最后我并无法驳倒他。因为翻看了诸多恋爱相关的书籍或文章得到的一致结论是:
交往与否看吸引,感情长短靠经营
(Amodio & Showers, 2005; Downey, Freitas, Michaelis, & Khouri, 1998;
 Pasupathi, Carstensen, Levenson, & Gottman, 1999; Rubin, 1974; Shelton,
 Trail, West, & Bergsieker, 2010) 。

原来Aron谈的是,建立在对方「已经被吸引」的基础上,深化感情的方式。也就是说,在对方没有被吸引之前,聊再多,也只是朋友。更精确一点地说,从陌生人到朋友可以透过自我揭露式的聊天(Shelton, et al., 2010)但从朋友到不只是朋友,很少是吸引力(Attractiveness)不介入的。这也是为什麽谜男、五四、斑马甚至许多把妹达人都主张先建立吸引力,才谈下一步(Mystery, 2007; 五四爱情学苑、Erik, 2009) [3]。

 [吸引力是爱情的全部?]
吸引力的基础建立在
外貌打扮、幽默、社会地位(或「看起来」的社会地位)(Buss, 1989; Buss & Schmitt, 1993; Todd, Penke, Fasolo, & Lenton, 2007;
 张思嘉、李雅雯, 2009)、说话方式的相似性(Ireland & Pennebaker, 2010)、
身体无意间的接触次数(Wiseman, 2009)、
无意间做类似的动作(Psychological Mimicry)(Gonzales, Hancock, & Pennebaker,2010; Kuhn et al., 2010; Lakin, Chartrand, & Arkin, 2008)等等。

所以坊间有些把妹书会教你,「假装」不经意的碰触他的或肩(不过若被发现你是有意的会大扣分)、模彷她的姿势、动作或讲话的风格等等,
另外藉由服装打扮增加外貌吸引力、配带饰品提高「看起来」的社会地位(Perceived SES)、以一些剧本说话术提升自己的幽默感更是基本功。

这些方式有用吗?老实说,以建立第一印象而言,大部分的时候蛮有用的。为什麽这些「伎俩」有用呢?因为这些讯息提供一种安全感,也就是我们在恋爱裡寻寻觅觅的东西(Brumbaugh &Fraley, 2010)。
幽默、外貌吸引他人的目光,形成族群中领袖、社会地位高的假象,间接提供了「跟着我不用担心日后的生活噢!」的讯息;
动作,语言上的相似,让知觉者产生了「我们是一起的喔!」的错觉。
简单地说,这些讯息有意无意地利用人类的认知捷径(Heuristic)、印象形成(Impression Formation)与自我知觉(Self Perception)等等,达成择偶的目标。

原来,那麽多个夜晚、那麽多的星星、那麽多彼此深聊的回忆并不是没有意义,而是在那麽多个夜裡,我「应该」不经意的牵起她的手、模彷她的动作和说话、打扮帅气有格调一点、甚至开个车去接她?

 [爱情弔诡]
如果这就是爱,那也未免太悲哀。
如果我们都被这些表面的东西给吸引,那又何来刻骨铭心的爱情?
如果你说你不愿同流合污看内在美,
那为何All Together板甚至笨板都追求「真相」?
如果演化决定爱情的全部,那情侣的交往哪还需靠相处?
还有如果交往与否看吸引,感情长短靠经营,那我们岂不是「注定」和一些让我们「超有感觉」的帅哥正妹当伴侣,相处之后才发现彼此不适合、不会经营?
若真是这样,老天爷也太会捉弄人了。

这些问题,在我过年的时候拜读了演化爱情心理学大师鑽石小姐的文章之后,豁然开朗(Diamond, 2003)。
虽然我不是很被文中的某些论点说服[4],但其区分「感情」与「性吸引力」的方式,着实叫人折服。

 [爱的二因子]
简单地说,爱包含两个层面,生理上的「性吸引」与心理上的「依恋感」,缺一不可,分别对应到前面的激情爱(Passionate Love)和伴侣爱(Compassionate Love)。
如同前面所谈的,关係初期我们靠许多方式建立吸引力,女性演化上的目的是为了找到一个「安全可靠」(或看起来安全可靠)的伴侣;而在男性演化上的目的是为了找到一个健康多产的妻子(Buss, 1989),
于是有「男人的青春在口袋,女人的青春在身材」之说。
但是在开始交往之后,「依恋感」 便开始接手了。随着相处的时间增加,两人的关係渐深、感情渐浓,在生活中很多部分建立连结(Bonding),例如他用你的电脑,你背他的包包,你房间裡放着他织的围巾,她的书桌上放着你送的相机等等。

于是我们习惯留在某个人身边、习惯听某个人的声音、习惯被陪伴、习惯和她相依偎时的温暖。在一次次的沟通、深聊、甚至是争吵之中,关係像是蚕茧一般被紧紧缠绕,这样的历程促使我们能继续留在关係中、让我们能将下一代「养大」。

所以,在演化上,老天爷所製造的人类并不笨。爱情在这层观点上是建立于两种目的:关係初期是恋爱化学物质主导的激情爱(Passionate Love),择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繁衍」;交往久了之后Oxytocin延续其角色,连结两人的感情与心,让彼此相互依赖不分开,变成伴侣爱(Compassionate Love)为主,为的是让已繁衍的孩子能「健康成长」,聪明学习(疑?)。

在这边我们可以回想一下「好人」的由来。好人之所以出师未捷身先死,是在演化上「本末导致」的结果(Mystery, 2007)。
先让对方觉得自己像家人,再到补习班训练吸引力,有时却已回天乏术,只能犹抱好卡泪满襟。毕竟,感情裡,吸引、经营缺一不可。

[残酷却又聪明的演化倾向]
可是,如果能Oxytocin延续感情,那为什麽还会分手?如果相处能产生Bonding,那她为何还是离我而去?
这次去San Antonio时,其中一场Close Relationship Pre-conference
恰好邀请到演化心理学后起之秀Jon Maner发表他们实验室的最新研究,
于是我用破烂的英文问了他这个问题。
「那要看你是不是满意你的关係而定。」
他像极了布莱德彼特,深邃的眼睛与性感的鬍渣叫人无法不相信他沉稳简鍊的话语中透露的讯息。
Maner实验室的实验有趣到我不得不在这边分享给大家(Miller & Maner, 2010)。他买来一些T-Shirt,清除掉上面新衣服的浆味,然后把1/3给正在排卵期的女性穿(另外一种做法是在女性的腋下贴棉花球),
另外1/3给一般(非排卵期)的女性穿,请她们穿一天一夜。男性参与者进到实验室时,可以看到桌上有一个密封的塑胶袋,裡面放的就是上述的「贴身衣物」,然后他们必须打开塑胶袋,贴紧口鼻「深吸」几口气(好像是30秒),并测量他们的生理反应。

结果发现,闻到「排卵期女性衣物」的男性,强烈地出现求偶时的贺尔蒙生理反应,但是闻到「一般(非排卵期)的女性」或「新衣物」者则没有反应。意思是说,男性可以用嗅觉「侦测」到女性的求偶讯息。
不过更有趣的是,在后续的实验中Maner进一步把参与的男性分成「已婚(死会)组」与「未婚组」,结果惊人地发现这种偶气息使「未婚组」男性更为兴奋,但「已婚组」男性不但没有兴奋,还兴趣缺缺(生理指标上),这样的现象又以满意其关係者尤甚。

所以,经营感情并非无效,而端看你经营得好不好。满意一段关係的人,可以抵抗诱惑,「保护」这段关係。根据依恋相关的研究,我们至少需要花六个月的时间与母亲培养感情,并依据感情建立一个安全堡垒(Secure Base),让我们有足够的勇气去探索外在世界(Diamond, 2003)。如果真如成人依恋鼻祖Hazan & Shaver (1987)所说,长大后的感情奠基于幼时与依恋对象的关係,那这六个月代表什麽?
代表交往六个月之后,他就有心力去「探索新世界」。

这就是为什麽实验室一般都希望收集6个月以上稳定交往的样本,但在台湾,常常我们只能将样本标准放宽到「交往1个月以上」即可参加。毕竟,一笔资料显示台弯大约只有1/3在恋爱关係中,
更不幸的是这些人又有1/3在6个月之后会分手
Maner语重心长地跟我承认一个演化上的爱情弔诡:
一方面我们「寻求新伴侣」以增加多样化的子嗣,
另一方面又「维持旧关係」以延续当下的繁衍。
不过一段长远的关係,
前期以「寻求新伴侣」(也就是激情爱)为主,后期以「维持旧关係」(伴侣爱)为核心、
并说服自己既有的关係较新发展的关係还要好,两种功能相互独立并相辅相成,当然这样的说法也的确得到许多研究的支持
(Fletcher & Kerr, 2010; Sternberg, 1986)。
「说这麽多做什麽,她一定是对郎造了拉!」一位朋友幽幽地说。
的确,儘管分手原因百百款

(Dailey, Pfiester, Jin, Beck, & Clark, 2009; Dailey, Rossetto, Pfiester, &
Surra, 2009; Downey, et al., 1998; Kellas, Bean, Cunningham, & Cheng, 2008;
Sorenson, Russell, Harkness, & Harvey, 1993; VanderDrift, Agnew, & Wilson,
2009; 王庆福、王郁茗, 2007; 吕坤政, 2007; 陈月静, 2001; 陈俐瑾, 2007),

过去的研究却一致地发现,不满意一段关係不一定会分手,是否同时有「其他的选择」(Alternative),才是分手的关键(Murray et al., 2009; Rusbult, Martz, & Agnew, 1998)。

[结论] 
总结一下这篇的论点。
1.一般来说,交往与否看吸引,感情长短靠经营
2.吸引力是繁衍的基础,用心经营才能有一同成长的幸福
3.不过,上面两种力量是否真的为爱情弔诡,端看你如何面对:
如果你是单身[5],先搞对顺序不然会当一辈子好人如果你有闪光,谨记经营不保证长久,但不经营则会製造机会给对手。
--而对手,常常藏在你所不知道的角落,等待两人脆弱的时候咬你一口
 
[后记] 
这次因为开会的关係,到我老闆家住了几天。有一天夜裡我一边打着文章,一边喝着热咖啡。Austin昼夜温差很大,我在那边学会的第一项技能就是穿棉被,但还是冷得将键盘上打字的手不时伸向暖气出风口取暖。
就在这个时候,我伸伸懒腰,无意间发现,在忙了一天过后,沙发上的老闆和师母依偎在一起,家裡的两位公子也倚在他们脚边一块儿看电视,如同泰迪熊家族的卡通最后将镜头拉远,然后变成一张泛黄照片的那种温馨画面。
没有为爱死去活来、没有鲜花巧克力、更没有狂奔机场、雨中下跪等浪漫剧情,但这种恬静的安适感,像是温暖地神灯精灵的手一样,抓住我心裡的一个环。 在经过几次长短不均的恋爱后你会发现,若分手总是发生在热恋结束,便体会不到这种风雨过后的幸福。

[注解] 
[1]所以不用为大学时代的失恋或被噼腿太过伤心,因为先抢走的,不一定代表最
后还是他。
[3]关于吸引力的製造与内涵,许多坊间的书都有说明,并有很多素朴理论(Lay Theory);然目前研究上预测交往机率最高的是外貌吸引力、
相似性、与其他竞争者等。
[4]文中主张同性恋可能喜欢上异性,反之亦然,而这样的现象在女性更为多见。
[5]单身者不见得比较不快乐,因为对他们来说,快乐与否的主因不
是有没有伴侣,而是有没有自信。
[6]文中的她他为描写方便故,可视为随机编排。
[7]文内故事改写自真人真事,好友为为目前在台湾念书的学生。
[8]所有实验数据结果,均描述平均值,尚须注意个别差异。


[文献] 
因为有点多(我想大部分人不会有兴趣XD)
估狗标题即可下载


---
谢谢耐心看完或消耗氧气按End的你!
今年亲密关係会议的take home message
Kansas大学的 Omri:

我想,这一年来亲密关係研究最重大的进展,就是我们多了一种方法和对方分手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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