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五月残风
五月残风
五月就快过去了,肆虐的北风都已经变得温和甚至都带着一丝暖意。
耐寒的杏花快要落尽了,镇外的白杨也已经抽出了片片的鹅黄,榆钱都挂得沉甸甸的,而小草远看也是一片青绿,就像韩愈写得那样,草色遥看近却无。
于一年十二个月中,我特别喜欢五月。北国的季节,本来是每个月都个具情趣的。但六七月太热了;八九月有太多的雨了,特别是连阴雨,太过低回哀怨了;过了十月,直至来年三月一直都笼罩在寒冬里;十月本来是好的,秋高气爽的,登上山顶俯视,万里江山就像一匹五颜六色的织锦,红的,黄的,绿的,紫的,够艳丽,够气势,但十月却意味着一种选择,我讨厌选择。
五月是生命的季节。躺在山坡上,闭上眼睛,就可以感受到,生命,就发生在你身边,是那么的强烈,那么的彭湃。你甚至都可以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像被什么激发了,体内有一种蠢蠢欲动的感觉,有一种满山乱跑的冲动。
我掐了一朵毛茸茸的毛油油花放在鼻子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慢慢的呼出。那种感觉很放松,很惬意。尽管阳光不是很强,但透过厚厚的外套和线衣,我还是可以感受到它的热量,浑身暖融融的。生命,生命是什么呢?一千个人可能会有一万种答案,但无疑蓉认为她选择了最精彩的生命。
最后一次见蓉是十月,那天下着不大不小的雨。
她走了。
我度过了一生中最漫长的一个冬天。
古龙说:女人,在感情的事上,总是比男人们更成熟,更冷静。我信,因为这是古龙说的,因为钱钟书也说女人是天生的政治性动物。但我却不知道这句话何解。
朋友总说女人很傻,你玩她,她特别高兴,你真心真意的对她了,她反而不把你当回事儿。我总是笑笑说,男人更傻,明知道女人傻,还喜欢她。朋友总会义愤填膺的说,你看看跟她在一起的那些都是什么人,摆明了是在玩你,你漂亮吗?你又不漂亮,等人家玩腻了,还会再看腻半眼?当初多清纯的一个小姑娘啊,看看现在,打扮的简直像他妈的一个妓女,还是不要钱的那种。我无语。其实我很想痛一下,至少这能证明我还能感觉到痛。我只是颓然的笑了笑。
四年的时间能改变什么呢?四年以前她叫女生,女孩子;四年之后她叫女人。除此以外,没有什么了。
任海还是那样,喜欢幸灾乐祸,这是我传染给他的最不好的习惯之一。借着酒劲,他的嘴就不再属于自己了。
“我说过你多少次了,你就是不听。天下好女人多的是。你说你吧,名牌大学毕业,学计算机的,又是热门专业,要是留在大连那该多好呀。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我根本就不属于那里。”
“那你就属于这穷山沟了?老毛不也是农民的儿子,不照样住中南海吗?”
“我是说我不习惯追名逐利,跟人钩心斗角。我宁愿在这穷山沟吟风弄月。”
“你的风,你的月,你的芙蓉花都跟人跑了,你还吟哪门子风,弄哪门子月呀?”
酒这东西,你越想醉的时候,偏偏越是喝不醉。也许自从那场雨,我就一直生活在虚幻中,在梦里。在梦里怎么会醉呢?
“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还哪有半点诗人的风流倜傥?简直就是一个释放犯。”
Silence 说我要是修饰一下,应该很帅。我说道法自然,这就是我本来的样子,没有必要修饰。
“也许我真的该修饰一下外表,至少没有必要让人把内心的东西看出来,喜怒不兴于色,这一直都是我修炼的目标。”
“你眨眨眼,我就知道你想什么,你就是修炼成精,也逃不过我的法眼。不过你小子最近一双眼睛死鱼似的,我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也许我的心已经死了。”
“死了,死了你还修炼个头呀?”
其实我早感觉到蓉在骗我,可是我仍抱有一线幻想,认为我对“生命”的感受可以感动她,让她回心转意,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那样。我一直幻想着两个人坐在山坡上看落日,看残霞染红整个西边的天空,看星星一颗一颗的探出头来,看万家灯火一盏一盏的亮起;幻想着两个人坐在杏花下,看迟归的燕子,等待小草慢慢的长出来。我也一直认为自己会成为另一个庄子,一个骨子里的浪漫主义诗人。
“你当初学理是你这一辈子干的最正确的事,你要是学了文,你这一辈子就废了。”蓉一边搅着咖啡,一边不屑的对我说。
“学文难道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了吗?”我很小心的问。
“时代不是你理想中的时代,你也不是那种人。我要留在省城工作,我男朋友帮我找的。”
我默然。感觉心脏好像突然蹦了一下,然后停止了工作。
“我什么时候丢掉你男朋友这个称号的?”过了良久,我问。
“打我认识我男朋友的那天起。”
“你爱他?”
“他很有钱,也比你帅。”
“我是这天下独一无二的。”
“女人都是虚荣的。你不能给我我要的东西。”
“希望你能把自己的资本发挥到最大程度。”
说完这句话,我就晃晃悠悠的踏进了雨里。那种感觉,很爽。
惬意,并不是因为淋雨,而是因为重温那种浪漫而悲呛的情怀,人生又多一个可以开怀的借口。当雨水滴入眼睛里,才会有仰天长啸的勇气。
Silence是我唯一的网友,她总是喜欢用一种满腹沧桑的语气“开导”我,说我追求女孩子要大胆,说我幼稚,像个小孩,还要收我做弟弟,尽管我比她大一岁。当是我不能告诉她,我认定了是自己生命里另一半的那个女人已经被人像东西一样收藏了。我可以告诉她的就是,你是个好女孩,可能是现实生活中的极品,能娶到你的男人是是上辈子,这辈子,下辈子修来的福气。她把这当作笑话。
那场雨过后,就是漫长的冬季了。北国的冬,没有雪,便是索然无味。还好,到了二三月,凌厉的狂风便会盲无目的得刮着,有时飞砂走石,有时天昏地暗。风扫过整个塞外,进了北京据说叫做沙尘暴。看风,听风,是我整个冬季除了看小说以外的唯一娱乐。
“心死了,也许是件好事。”我终于感觉到舌头发僵了,“人死了,照样能阴魂不散,心死了有算得了什么?”
“你还能把她追回来?”任海的舌头也变僵了。
“十年之后她一定会后悔的。”
“那…….”
“这是我最后一次醉了,来!干!为女人!“
“为女人!”
不用眼睛,你就可以感受到大地的脉动,生命的质感。生命与生命之间彷佛是遥相呼应的,这也许就是生命最伟大的地方,也许就是老庄所说的道。毛油油花的花香很浓,掐一朵拿在手里,我彷佛也像这花草一样欣欣然,枯萎的生命又焕发了生机。
春快尽了,我心里的冬也该结束了。
当这温柔的风吹走了五月的最后几天,就进入了如火的六月,没有风的六月。过完了五月,也许我的生命将进入另一个阶段。
任海真的醉了,醉到现在还没醒。
我匆匆写了一封短信,塞在他枕头底下:
兄弟,我去大连吹海风了。从前的我不复存在,今后的我只追求两种东西,一种叫名,一种叫利。
你身上有我许多不好的习惯,改掉。咱哥俩看了有十年的武侠,这十年来,不知你学到了什么。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大连,在武侠里那叫江湖。如果忘不掉她,就忘了你自己吧。
到大连后再联系你。
兄弟敬上。
我把对蓉的最后一点记忆也投进了邮筒了,那是一张印有带刺的玫瑰的明信片。背面写了两句话:
花很美,因为它有生命。
你比花美。
六月的第一天,我会在大连的星海广场吹海风的。享受带着咸味的海风,是一种别样的浪漫。
五月就快过去了,肆虐的北风都已经变得温和甚至都带着一丝暖意。
耐寒的杏花快要落尽了,镇外的白杨也已经抽出了片片的鹅黄,榆钱都挂得沉甸甸的,而小草远看也是一片青绿,就像韩愈写得那样,草色遥看近却无。
于一年十二个月中,我特别喜欢五月。北国的季节,本来是每个月都个具情趣的。但六七月太热了;八九月有太多的雨了,特别是连阴雨,太过低回哀怨了;过了十月,直至来年三月一直都笼罩在寒冬里;十月本来是好的,秋高气爽的,登上山顶俯视,万里江山就像一匹五颜六色的织锦,红的,黄的,绿的,紫的,够艳丽,够气势,但十月却意味着一种选择,我讨厌选择。
五月是生命的季节。躺在山坡上,闭上眼睛,就可以感受到,生命,就发生在你身边,是那么的强烈,那么的彭湃。你甚至都可以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像被什么激发了,体内有一种蠢蠢欲动的感觉,有一种满山乱跑的冲动。
我掐了一朵毛茸茸的毛油油花放在鼻子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慢慢的呼出。那种感觉很放松,很惬意。尽管阳光不是很强,但透过厚厚的外套和线衣,我还是可以感受到它的热量,浑身暖融融的。生命,生命是什么呢?一千个人可能会有一万种答案,但无疑蓉认为她选择了最精彩的生命。
最后一次见蓉是十月,那天下着不大不小的雨。
她走了。
我度过了一生中最漫长的一个冬天。
古龙说:女人,在感情的事上,总是比男人们更成熟,更冷静。我信,因为这是古龙说的,因为钱钟书也说女人是天生的政治性动物。但我却不知道这句话何解。
朋友总说女人很傻,你玩她,她特别高兴,你真心真意的对她了,她反而不把你当回事儿。我总是笑笑说,男人更傻,明知道女人傻,还喜欢她。朋友总会义愤填膺的说,你看看跟她在一起的那些都是什么人,摆明了是在玩你,你漂亮吗?你又不漂亮,等人家玩腻了,还会再看腻半眼?当初多清纯的一个小姑娘啊,看看现在,打扮的简直像他妈的一个妓女,还是不要钱的那种。我无语。其实我很想痛一下,至少这能证明我还能感觉到痛。我只是颓然的笑了笑。
四年的时间能改变什么呢?四年以前她叫女生,女孩子;四年之后她叫女人。除此以外,没有什么了。
任海还是那样,喜欢幸灾乐祸,这是我传染给他的最不好的习惯之一。借着酒劲,他的嘴就不再属于自己了。
“我说过你多少次了,你就是不听。天下好女人多的是。你说你吧,名牌大学毕业,学计算机的,又是热门专业,要是留在大连那该多好呀。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我根本就不属于那里。”
“那你就属于这穷山沟了?老毛不也是农民的儿子,不照样住中南海吗?”
“我是说我不习惯追名逐利,跟人钩心斗角。我宁愿在这穷山沟吟风弄月。”
“你的风,你的月,你的芙蓉花都跟人跑了,你还吟哪门子风,弄哪门子月呀?”
酒这东西,你越想醉的时候,偏偏越是喝不醉。也许自从那场雨,我就一直生活在虚幻中,在梦里。在梦里怎么会醉呢?
“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还哪有半点诗人的风流倜傥?简直就是一个释放犯。”
Silence 说我要是修饰一下,应该很帅。我说道法自然,这就是我本来的样子,没有必要修饰。
“也许我真的该修饰一下外表,至少没有必要让人把内心的东西看出来,喜怒不兴于色,这一直都是我修炼的目标。”
“你眨眨眼,我就知道你想什么,你就是修炼成精,也逃不过我的法眼。不过你小子最近一双眼睛死鱼似的,我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也许我的心已经死了。”
“死了,死了你还修炼个头呀?”
其实我早感觉到蓉在骗我,可是我仍抱有一线幻想,认为我对“生命”的感受可以感动她,让她回心转意,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那样。我一直幻想着两个人坐在山坡上看落日,看残霞染红整个西边的天空,看星星一颗一颗的探出头来,看万家灯火一盏一盏的亮起;幻想着两个人坐在杏花下,看迟归的燕子,等待小草慢慢的长出来。我也一直认为自己会成为另一个庄子,一个骨子里的浪漫主义诗人。
“你当初学理是你这一辈子干的最正确的事,你要是学了文,你这一辈子就废了。”蓉一边搅着咖啡,一边不屑的对我说。
“学文难道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了吗?”我很小心的问。
“时代不是你理想中的时代,你也不是那种人。我要留在省城工作,我男朋友帮我找的。”
我默然。感觉心脏好像突然蹦了一下,然后停止了工作。
“我什么时候丢掉你男朋友这个称号的?”过了良久,我问。
“打我认识我男朋友的那天起。”
“你爱他?”
“他很有钱,也比你帅。”
“我是这天下独一无二的。”
“女人都是虚荣的。你不能给我我要的东西。”
“希望你能把自己的资本发挥到最大程度。”
说完这句话,我就晃晃悠悠的踏进了雨里。那种感觉,很爽。
惬意,并不是因为淋雨,而是因为重温那种浪漫而悲呛的情怀,人生又多一个可以开怀的借口。当雨水滴入眼睛里,才会有仰天长啸的勇气。
Silence是我唯一的网友,她总是喜欢用一种满腹沧桑的语气“开导”我,说我追求女孩子要大胆,说我幼稚,像个小孩,还要收我做弟弟,尽管我比她大一岁。当是我不能告诉她,我认定了是自己生命里另一半的那个女人已经被人像东西一样收藏了。我可以告诉她的就是,你是个好女孩,可能是现实生活中的极品,能娶到你的男人是是上辈子,这辈子,下辈子修来的福气。她把这当作笑话。
那场雨过后,就是漫长的冬季了。北国的冬,没有雪,便是索然无味。还好,到了二三月,凌厉的狂风便会盲无目的得刮着,有时飞砂走石,有时天昏地暗。风扫过整个塞外,进了北京据说叫做沙尘暴。看风,听风,是我整个冬季除了看小说以外的唯一娱乐。
“心死了,也许是件好事。”我终于感觉到舌头发僵了,“人死了,照样能阴魂不散,心死了有算得了什么?”
“你还能把她追回来?”任海的舌头也变僵了。
“十年之后她一定会后悔的。”
“那…….”
“这是我最后一次醉了,来!干!为女人!“
“为女人!”
不用眼睛,你就可以感受到大地的脉动,生命的质感。生命与生命之间彷佛是遥相呼应的,这也许就是生命最伟大的地方,也许就是老庄所说的道。毛油油花的花香很浓,掐一朵拿在手里,我彷佛也像这花草一样欣欣然,枯萎的生命又焕发了生机。
春快尽了,我心里的冬也该结束了。
当这温柔的风吹走了五月的最后几天,就进入了如火的六月,没有风的六月。过完了五月,也许我的生命将进入另一个阶段。
任海真的醉了,醉到现在还没醒。
我匆匆写了一封短信,塞在他枕头底下:
兄弟,我去大连吹海风了。从前的我不复存在,今后的我只追求两种东西,一种叫名,一种叫利。
你身上有我许多不好的习惯,改掉。咱哥俩看了有十年的武侠,这十年来,不知你学到了什么。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大连,在武侠里那叫江湖。如果忘不掉她,就忘了你自己吧。
到大连后再联系你。
兄弟敬上。
我把对蓉的最后一点记忆也投进了邮筒了,那是一张印有带刺的玫瑰的明信片。背面写了两句话:
花很美,因为它有生命。
你比花美。
六月的第一天,我会在大连的星海广场吹海风的。享受带着咸味的海风,是一种别样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