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usually made this argument: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本帖共有 2 楼,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本帖树形列表 : 刷新 : 返回上一页
<<始页  [1]  末页>>
作者:materialist (等级:17 - 华新水桶,发帖:21109) 发表:2009-04-29 20:58:16  楼主  关注此帖
不错,但如果锱铢必较,丝毫不留余地就欠了点人情味,成雁过拔毛了。 第一次重打行李我自知理亏,但等到托运行李只有23公斤,手提6公斤,对方来谈什么你买2公斤,我免费送你2公斤的时候,我就被恶到了。
i usually made this argument:
look at my emaciated face, i am so skinny, surely the overload of luggage will be compensated!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materialist (等级:17 - 华新水桶,发帖:21109) 发表:2009-05-01 09:34:51  2楼
为了语气目的和避免歧义的倒装,就是not accepting what is right on paper, 强调 on paper 修饰 right, 而不是 accepting.... 我不是给某些航空公司说话,民航有华沙公约和民航法,航空公司的机票上,这是法律地位级别的文件哈;记得以前不是电子票的时候那种一边磁条的票上面都写行李重量最多是多少的。 我的意思是说,在这个问题上,没理的时候你可以去claim一点规定之外的权利没问题,可是人家不给你这个规定之外的权利,那你也没话说,更不至于去blame别人,你说对不。
you should be happy. they read and question.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返回上一页 | 本主题共有 2 篇文章,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回到顶部
<<始页  [1]  末页>>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