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镜子的另一面
往紫砂壶里加点茉莉花茶,倒进点沸水,然后倒进茶杯里。反复两次温壶温杯之后,将澄澄的黄绿色茶水倒进小茶杯。我慢慢的做着这一切。
柠檬在一边撇着嘴乐,哟,这又不是什么好茶叶,还这么小心侍候着。
卷叶也撇撇嘴,你懂什么,这才叫认真的活着。瞧见吗,这叫韩信点兵。
我放下茶壶,没有闻香杯,就这样闻闻吧。这香气让我的肺很是受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那茶水在嘴里叽哩咕噜的游荡着,冲撞着,开心的涮着我的牙根子。
小荞来了,门也没锁,她砰的冲进来。门一直是不锁的,因为太多人来人往,开开锁锁门容易坏,索性把锁拆掉了。
小荞一直都是风风火火的,腆两最讨厌她这手儿,因为上次他带个女的回来,给小荞撞个正着。他还没骂奶奶的呢,小荞先光火了。你他妈的有暴露狂啊,办事也不知道锁门。把门扇上就走了。
这间屋子其实是我的,我讨厌把房间一间间隔开,就让人打通了,在我旁边的这些,一些是朋友,一些是熟人,一些我连见也没见过。于是,我把这些人划分为,我们,你们和他们。我们是朋友,你们是熟人,他们是陌路人。
卷叶端了茶杯偎到电视跟前去了,眼眼正在看考拉的故事,他就蜷在她身边一起看。小荞白了他一眼,唉,给你们说啊,可不得了了,疯子进医院了。
疯子本来就该进医院嘛,而且是神经病院,眼眼推推眼睛,悠悠的说。她对什么都这样,理所当然,毫不惊慌。
什么医院? 我一边问,一边看着小荞因为剧烈运动而起伏的胸部。柠檬给了我一拐,我的比她的差啊? 我只是冷冷的笑着。柠檬是我的女朋友,确切的说,是我众多女朋友中的一个。叫她柠檬,因为她很酸,刁钻的那种。我并不是从来就喜欢女人的,而是从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柠檬是我的第13个女朋友。我不介意这个数字,但有些人介意,于是固执的要我跟她分手。我想,他们的企图,不是看上了我,就是看上了柠檬。她是个身材丰满的女人,有性感的嘴唇,三围也是没什么可挑剔的。可是,我最喜欢的,是她的眉骨和深陷的眼睛,让我总误认为她是个有内涵的女人。而且,往往坚持自己的意见不肯放弃,总一再的为她的肤浅而辩护。
我捏了一把小荞的手,顺势把她拉到怀里。她像触电似的跳到一边,别别别,我怕柠檬酸。好了好了,说正经的,疯子被人打了,买药没给钱。
柠檬哼了一声就走了,我讨厌她的自以为是。我跟小荞去了医院。
疯子的一条腿断了,医生说他以后可能长短脚,他妈在旁边哭天抢地。我拍拍她的肩膀,塞给她两百块钱,今天晚上就打通宵吧,疯子我们看着。她满是感激的走了,我知道此时她的心里一定充满愉悦,疯子也是,我也是。我说,疯子,你以后酷不起来了啊。他嘿嘿的笑,没事,我多垫鞋垫。真他妈的,我走出了病房。
在走廊里,我使劲的抽气,我最讨厌同情我喜欢的人,或者说我爱的人。让我觉得空气都漫布着柠檬三天没洗澡的味道。不由得开始恨起疯子来,我总是这样就可以找回平衡,不爱了,这种同情就不会让我流泪。我把小荞留在了那里,疯子喜欢她很久了,但小荞总是忽冷忽热。
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外面的空气很凉,今天的月亮真圆。我忽然觉得孤独起来,我是不随便进酒吧的人,只去熟悉的地方。并不是挑剔,而是,第一次去某个地方,总引发我的恐惧。
记得以前跟男朋友一起出去,他总是紧紧的握着我的手,他喜欢叫我,小兔子。因为我长着一对暴牙,并不是很暴。每次解释小兔子的来历,我都会注释上,不是很暴。因为自尊心的缘故,也许。
我走进了这家酒吧,它的名字并不重要,因为我讲只提到这一间酒吧,所以当我说起酒吧的时候,请就记起这一间。并且,请不要联想起你平时去的酒吧,因为它们并不一样,如果你执意要联想,就会把它想像成你想像中的样子,但它,并不是那样的。它不因为你的想像而在那里,而变成那样,它是客观存在的,在你的意识,想像之前就存在。
今天晚上人真的很多,很难找到桌子。这里秩序很好,不准卖淫,只准卖药。我很少买。我并没有如你预期的那样在角落里找到一个位子,而是在中间拥挤的地方坐了下来。我想,这时候的我,一定很美。齐腰的蓝色长发一层层向不同的方向卷翘着,金属色的眼睛里流露出忧郁的光,眉稍上穿着一个小小的椎子。我承认我是有些自恋的人,听别人说,自恋的人写东西或者说话会用很多以“我” 开头的句子。我想,我就是这样。
鸡骨头走了过来,你来啦,怎么没叫东西啊,前面人太多,去后面坐吧。我跟着他走进去。像往常那样,后面人也不少。我看到很多熟人,更多的人看到我。我想他们应该是认识我的,但是都一脸惊慌的样子。我没有多看,走了过去。那一脸的惊慌失措,让我觉得熟悉不已。我想,一会儿,我也要变成这个样子。鸡骨头吻了我一下,给了我些茶,说,你今天别玩了,休息休息早回去。我看着他瘦得鸡骨头一样的身子,隐隐的恨起他来。
在这样的灯光里,是看不清楚他的眼睛的。他有很美的灰色的眼睛。那种艺术的气质深深诱惑了年少时的我,知道我21岁的时候才真正认识到,他有的只是这种艺术气质而已。而我迷恋的,也只是这些。我毅然跟他做了普通朋友。我慢慢喝着茶,尝着里面不同的东西,那不是一般的茶。我聚精会神的看着木板墙上的纹理,他们开始扭曲,变幻起来。
我回家的时候还很早,凌晨3点,眼眼已经睡了,卷叶抱着疯子的女朋友躺在沙发里,卷叶的女朋友抱着腆两歪在床上。我打算出去走走,于是提了滑板出去。这夜里的感觉真好,皮肤好像不见了一样。头发飘起来一定像漫画里一样。忽然想起来刚刚没有看到柠檬,不知道她是不是回家去了。她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读私立学校,不知道为什么要跟我们混在一起。也许,是因为太无聊了吧。在我们的世界寻找刺激。
我慢慢的滑着,我的衣服总是洗得干干净净,不是你们或者他们把我们隔离了,而是我们自己厌倦了,而隔离了自己。就像墙角那片照不到阳光的花儿,虽然苍白,虽然随时会枯萎,还是在认真的活着。
柠檬在一边撇着嘴乐,哟,这又不是什么好茶叶,还这么小心侍候着。
卷叶也撇撇嘴,你懂什么,这才叫认真的活着。瞧见吗,这叫韩信点兵。
我放下茶壶,没有闻香杯,就这样闻闻吧。这香气让我的肺很是受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那茶水在嘴里叽哩咕噜的游荡着,冲撞着,开心的涮着我的牙根子。
小荞来了,门也没锁,她砰的冲进来。门一直是不锁的,因为太多人来人往,开开锁锁门容易坏,索性把锁拆掉了。
小荞一直都是风风火火的,腆两最讨厌她这手儿,因为上次他带个女的回来,给小荞撞个正着。他还没骂奶奶的呢,小荞先光火了。你他妈的有暴露狂啊,办事也不知道锁门。把门扇上就走了。
这间屋子其实是我的,我讨厌把房间一间间隔开,就让人打通了,在我旁边的这些,一些是朋友,一些是熟人,一些我连见也没见过。于是,我把这些人划分为,我们,你们和他们。我们是朋友,你们是熟人,他们是陌路人。
卷叶端了茶杯偎到电视跟前去了,眼眼正在看考拉的故事,他就蜷在她身边一起看。小荞白了他一眼,唉,给你们说啊,可不得了了,疯子进医院了。
疯子本来就该进医院嘛,而且是神经病院,眼眼推推眼睛,悠悠的说。她对什么都这样,理所当然,毫不惊慌。
什么医院? 我一边问,一边看着小荞因为剧烈运动而起伏的胸部。柠檬给了我一拐,我的比她的差啊? 我只是冷冷的笑着。柠檬是我的女朋友,确切的说,是我众多女朋友中的一个。叫她柠檬,因为她很酸,刁钻的那种。我并不是从来就喜欢女人的,而是从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柠檬是我的第13个女朋友。我不介意这个数字,但有些人介意,于是固执的要我跟她分手。我想,他们的企图,不是看上了我,就是看上了柠檬。她是个身材丰满的女人,有性感的嘴唇,三围也是没什么可挑剔的。可是,我最喜欢的,是她的眉骨和深陷的眼睛,让我总误认为她是个有内涵的女人。而且,往往坚持自己的意见不肯放弃,总一再的为她的肤浅而辩护。
我捏了一把小荞的手,顺势把她拉到怀里。她像触电似的跳到一边,别别别,我怕柠檬酸。好了好了,说正经的,疯子被人打了,买药没给钱。
柠檬哼了一声就走了,我讨厌她的自以为是。我跟小荞去了医院。
疯子的一条腿断了,医生说他以后可能长短脚,他妈在旁边哭天抢地。我拍拍她的肩膀,塞给她两百块钱,今天晚上就打通宵吧,疯子我们看着。她满是感激的走了,我知道此时她的心里一定充满愉悦,疯子也是,我也是。我说,疯子,你以后酷不起来了啊。他嘿嘿的笑,没事,我多垫鞋垫。真他妈的,我走出了病房。
在走廊里,我使劲的抽气,我最讨厌同情我喜欢的人,或者说我爱的人。让我觉得空气都漫布着柠檬三天没洗澡的味道。不由得开始恨起疯子来,我总是这样就可以找回平衡,不爱了,这种同情就不会让我流泪。我把小荞留在了那里,疯子喜欢她很久了,但小荞总是忽冷忽热。
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外面的空气很凉,今天的月亮真圆。我忽然觉得孤独起来,我是不随便进酒吧的人,只去熟悉的地方。并不是挑剔,而是,第一次去某个地方,总引发我的恐惧。
记得以前跟男朋友一起出去,他总是紧紧的握着我的手,他喜欢叫我,小兔子。因为我长着一对暴牙,并不是很暴。每次解释小兔子的来历,我都会注释上,不是很暴。因为自尊心的缘故,也许。
我走进了这家酒吧,它的名字并不重要,因为我讲只提到这一间酒吧,所以当我说起酒吧的时候,请就记起这一间。并且,请不要联想起你平时去的酒吧,因为它们并不一样,如果你执意要联想,就会把它想像成你想像中的样子,但它,并不是那样的。它不因为你的想像而在那里,而变成那样,它是客观存在的,在你的意识,想像之前就存在。
今天晚上人真的很多,很难找到桌子。这里秩序很好,不准卖淫,只准卖药。我很少买。我并没有如你预期的那样在角落里找到一个位子,而是在中间拥挤的地方坐了下来。我想,这时候的我,一定很美。齐腰的蓝色长发一层层向不同的方向卷翘着,金属色的眼睛里流露出忧郁的光,眉稍上穿着一个小小的椎子。我承认我是有些自恋的人,听别人说,自恋的人写东西或者说话会用很多以“我” 开头的句子。我想,我就是这样。
鸡骨头走了过来,你来啦,怎么没叫东西啊,前面人太多,去后面坐吧。我跟着他走进去。像往常那样,后面人也不少。我看到很多熟人,更多的人看到我。我想他们应该是认识我的,但是都一脸惊慌的样子。我没有多看,走了过去。那一脸的惊慌失措,让我觉得熟悉不已。我想,一会儿,我也要变成这个样子。鸡骨头吻了我一下,给了我些茶,说,你今天别玩了,休息休息早回去。我看着他瘦得鸡骨头一样的身子,隐隐的恨起他来。
在这样的灯光里,是看不清楚他的眼睛的。他有很美的灰色的眼睛。那种艺术的气质深深诱惑了年少时的我,知道我21岁的时候才真正认识到,他有的只是这种艺术气质而已。而我迷恋的,也只是这些。我毅然跟他做了普通朋友。我慢慢喝着茶,尝着里面不同的东西,那不是一般的茶。我聚精会神的看着木板墙上的纹理,他们开始扭曲,变幻起来。
我回家的时候还很早,凌晨3点,眼眼已经睡了,卷叶抱着疯子的女朋友躺在沙发里,卷叶的女朋友抱着腆两歪在床上。我打算出去走走,于是提了滑板出去。这夜里的感觉真好,皮肤好像不见了一样。头发飘起来一定像漫画里一样。忽然想起来刚刚没有看到柠檬,不知道她是不是回家去了。她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读私立学校,不知道为什么要跟我们混在一起。也许,是因为太无聊了吧。在我们的世界寻找刺激。
我慢慢的滑着,我的衣服总是洗得干干净净,不是你们或者他们把我们隔离了,而是我们自己厌倦了,而隔离了自己。就像墙角那片照不到阳光的花儿,虽然苍白,虽然随时会枯萎,还是在认真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