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哥们,从始至终,都是通过“警方立案”和“自我辩白”这两个点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似乎不是那么站得住脚啊?
就好比大家认为一个人偷东西了,该“疑似”小偷的辩解方式是:我已经报警了!你们诽谤我!
难道最直接的证据,不是一对一的针对性回复吗?
谁关心你怎么联系论坛,怎么报警的过程?你走路来新加坡报警,我们就得相信你的伟大了?
如果真的是诽谤,那就针对原帖一一回复,在这里抱怨论坛管理员有什么用?此地无银三百两罢了
再说,删除linkedin,这也算是心虚了吧?
再再说一个我很主观的观点:一般妹子主动出来爆料的,大概率是石锤吧?毕竟华新上绿茶的概率应该比较低(不知道算不算我涉世未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