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楼
这个楼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他乡故知
| 本帖共有 30 楼,分 2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本帖树形列表
:
刷新
:
返回上一页
<<始页
[1]
2
下一页
末页>>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3 19:49:59
楼主
关注此帖
[
登录后回复
]
在 随便转转 的大作中提到:
@Tiamo喜碧呼唤Tiamo喜碧
这个楼
应该比你的高。大瓜。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新加坡中国美国投资讨论群,诚意邀请你进群。150多个专业人士的 熟人股票群。请站内信给我你的微信号。谢谢。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3 19:53:58 2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随便转转 的大作中提到:
@Tiamo喜碧呼唤Tiamo喜碧
TiAmo —意大利语:我爱你。
先百度一下。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3 19:55:57 3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shaokunlun 的大作中提到:
TiAmo —意大利语:我爱你。先百度一下。
Hebe(田馥甄)为什么叫喜碧?
百度第二下。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3 20:32:15 4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shaokunlun 的大作中提到:
Hebe(田馥甄)为什么叫喜碧?百度第二下。
探讨一下动机
诽谤的目的是啥?约炮而已,不犯法,公司也不会管。
第一种可能,是前友(炮)友,上过床,感觉被骗,发帖泄愤。可能性40%.
第二种可能,是楼主的情敌,因为女友上华新,发贴造谣离间,以便横刀夺爱。可能性55%.
第三种可能,唯一能掩盖丑闻的一个更大的丑闻,鉴于最近的辞职事件,不是没有可能。可能性5%.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3 20:44:53 5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llkkgg 的大作中提到:
诽谤造谣事件声明诽谤造谣事件声明 本人于3月11日在本论坛遭人不实言论诽谤造谣,并被泄漏个人信息。 已经报警交由警方处理。因本人名誉已被严重损害,发此声明以澄清事实。 一. 本人郑重陈述 原贴言论纯属凭空捏造。本人为人老实本分,从未在任何论坛发布过交友信息,从未有过任何约炮、找鸡行为,红灯区没去过,也绝不会去。操守坚贞,从未违背道德准则。 自己平时并不浏览论坛, 日常学习生活非常忙碌,本人并无闲暇时间,争辩是是非非。恳请网友不要轻易听信凭空的言论,凡事以事实为依据,冷静辨别是非真相。也请站在本人被诽谤冤枉的角度想一想。此事令我倍感冤枉,无奈。 二. 事情经过 11日,本人和父母在外游玩,下午5点左右接到朋友告知此事情(本人并不上华新)愤怒之极。本人不在新加坡,无法立即去警局立案,并且国内无法访问此论坛。 在国内朋友的帮助下,手机翻墙联系华新,并发现此诽谤信息已经对我产生极大影响,我邮件联系论坛负责人(contact@huasing.org)但无任何邮件回复(直到今天也没有任何回复信息)。同时联络版主 @alive, @ggyt, @不会飞的云, 只得到@不会飞的云的回复, 可事件并没得到处理。我联系新加坡的朋友去警局,不过没有本人在场无法立案。我发短信给警方并尝 (more...)
英文堪忧oversee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3 20:58:35 6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小麦2016 的大作中提到:
那啥你朋友咋不用华新ID替你发一下声。 (more...)
明明有啊 @侠气与醉狂
我还看到你也在原帖里面,这么快忘了。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3 21:02:07 7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llkkgg 的大作中提到:
邮件联系了论坛,但一直没有回复现在已经身心憔悴,回去后会跟进警方。留言止于智者。
中文也堪忧
流言不是留言。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3 21:14:09 8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Liushabao 的大作中提到:
呃我注意的点比较奇怪,有人回因为一帖子而特地去询问你周围很多朋友?
为啥不会
神马也挡不住吃瓜群众八卦的热情。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3 21:17:09 9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明灯 的大作中提到:
我觉得是2
让我们一起
把发贴的人肉出来。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3 21:24:48 10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flyjc 的大作中提到:
路人有个疑问为啥版主收到信后去讨论,可没迅速删除呢?这种贴没有任何证据去抹黑一个人,我觉得版主既然看到了应该第一时间删除吧。否则任何被招惹的人都可以注册一个小号在华新发帖说某某约炮骗财骗色... 路人只是提出一个疑问,希望别被批。
假新闻充斥网络的时代
没有证据的帖子发出来,还有很多大妈们相信并且顶帖。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4 08:57:06 11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720p 的大作中提到:
我发现一个问题这哥们,从始至终,都是通过“警方立案”和“自我辩白”这两个点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似乎不是那么站得住脚啊? 就好比大家认为一个人偷东西了,该“疑似”小偷的辩解方式是:我已经报警了!你们诽谤我! 难道最直接的证据,不是一对一的针对性回复吗? 谁关心你怎么联系论坛,怎么报警的过程?你走路来新加坡报警,我们就得相信你的伟大了? 如果真的是诽谤,那就针对原帖一一回复,在这里抱怨论坛管理员有什么用?此地无银三百两罢了 再说,删除linkedin,这也算是心虚了吧? 再再说一个我很主观的观点:一般妹子主动出来爆料的,大概率是石锤吧?毕竟华新上绿茶的概率应该比较低(不知道算不算我涉世未深)?
层主太善良了
这网上最不缺的就是扣脚大汉冒充女生了。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4 09:07:49 12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720p 的大作中提到:
我发现一个问题这哥们,从始至终,都是通过“警方立案”和“自我辩白”这两个点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似乎不是那么站得住脚啊? 就好比大家认为一个人偷东西了,该“疑似”小偷的辩解方式是:我已经报警了!你们诽谤我! 难道最直接的证据,不是一对一的针对性回复吗? 谁关心你怎么联系论坛,怎么报警的过程?你走路来新加坡报警,我们就得相信你的伟大了? 如果真的是诽谤,那就针对原帖一一回复,在这里抱怨论坛管理员有什么用?此地无银三百两罢了 再说,删除linkedin,这也算是心虚了吧? 再再说一个我很主观的观点:一般妹子主动出来爆料的,大概率是石锤吧?毕竟华新上绿茶的概率应该比较低(不知道算不算我涉世未深)?
你所知道的就是一个
刚注册的貌似女生的ID而已。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4 09:10:38 13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shaokunlun 的大作中提到:
你所知道的就是一个刚注册的貌似女生的ID而已。
再说了如果女生有实锤
早就出来撕了,现在匿了是啥操作?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4 09:13:14 14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kusubudo 的大作中提到:
继中国停飞波音MAX多国很进的情况下,波音还百般狡辩一口咬定安全,你们相信吗?或许小概率相信吧,但绝不放心。
神回复
这两件事啥联系啊,大哥。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4 09:43:50 15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potential1 的大作中提到:
在国内旅游,删linkedin挺快,现在国内能访问linkedin了?有句老话,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看贴不认真
人家翻了墙的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4 10:37:20 16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yaoyao8 的大作中提到:
越来越有意思了我就想知道,邵群主你拼命帮楼主洗白辩解,是因为你认识楼主?了解楼主的为人?又或者你在这件事情里也掺了一脚?看你平常的作风,也不是一个会不求回报主动帮助陌生人的侠义之士啊!更不用说那么多回复都让人觉得三观有问题。
吃瓜群众灌水也要株连?
只许大妈放火,不许群众点灯么?呵呵,你拼命洗白造谣的小人又有啥好处呢?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4 10:41:27 17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hotpot 的大作中提到:
想不明白不论真假,约炮而已,存在什么受害者?对方未成年?婚内出轨约炮?关各位看客什么事情呢?为什么能让大家关注这么久。 泄露他人私人信息就严重得多了。
+1
约炮不违法,就是招悍妇和大妈们的忌讳,所以纷纷来讨伐。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4 10:48:21 18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劲往一处使 的大作中提到:
法盲吧?你还真别说没责任论坛请你们当班主,你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有责任的吗?弄不好可是会吃官司的哦。 就像公司董事一个道理。 公司除了问题,有关人员是要被追责的。这是常识啊。 你做斑竹如果真发生了诽谤案或者违法欺骗案之类的问题,恐怕说一句自己没时间盯着网 下班要急着奶孩子。 十点要按时上床陪老公/老婆, 是脱不了干系的。 就像在你名下的房产里只抓到聚众赌博。或者卖淫嫖娼的。无论是业主还是管理者能没有怎人吗。 懂点法律比较好。 这些话论坛上的回帖就不要发了。准备一下等待应付警方调查在说去吧。 真替你们家父母担心啊。。。。。
版主义务帮忙
华新主事的另有其人。没看房版版主辞了嘛。不淌混水,没版主你们就高兴了吗?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4 11:03:49 19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yaoyao8 的大作中提到:
一出口就是“造谣的小人”还说你没洗? 吃瓜群众是你这样的吗?吃瓜群众的心态类似法庭旁观席,控方说一句,大家“哦原来还有这种事!”然后大家头转向辩方,辩方说一句,群众心里“这到底是不是真的?”然后目光又转向控方。 谁像你,每个人出来说一句,你就要喊一次冤,指天指地说就是诬陷就是造谣,你们大家怀疑男主就是不对的。群众只说可能性,你却说得好像你认识男主女主、知道剧情一样,敢情你是编剧你是导演?
不是小人女主就出来撕啊
这么简单的道理悍妇们都不明白,智商啊真是个好东西。
[本文发送自
华新手机Wap版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作者:
shaokunlun
(等级:
10 - 炉火纯青
,发帖:7519)
发表:2019-03-14 11:12:42 20楼
[
登录后回复
]
在 Stella_Yuhan 的大作中提到:
额。。你这个逻辑不太对。首先,把版主比喻为董事,这是不合理的。版主更像是班级里的班长/学习委员,管一下纪律而已。 其次,口口声声“学好法律”,想问问这个论坛适用哪国法?中国法还是新加坡法? 中国的相关法规有《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了: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属于本办法第九条所列的信息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可能大家对“立即”有不同见解,那就留给真正的法官吧。 我只是个路人,觉得发布者没有石锤就匿名举报,非常不妥。但是华新管理员做的挺好的啊,为啥引起你这么大愤慨呢。。
支持一下有理有节的回答
还是有很多懂道理的女士ID的。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
所有回复
从这里展开
收起列表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他乡故知
|
返回上一页
| 本主题共有 30 篇文章,分 2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回到顶部
<<始页
[1]
2
下一页
末页>>
首页(论坛导航)
用户登录
::
新用户注册
联系我们
广告/投稿/纠错
华新鲜事
新手指南
华新的微博
求关注!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