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食全食美的斑竹,提一个大意见...网友们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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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留名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7984) 发表:2008-09-18 23:47:18  16楼 
您看过那个帖子吗?留名斑竹 首先,先为小曼斑竹明个冤,小曼斑竹没删我的贴,只是锁了一个会员发表关于我们林家凉皮的贴,锁住了此贴的评论。此贴变为死贴。但此贴的楼主不是我,是一位喜爱林家凉皮的网友推荐帖。 其二,我只是在有网友要求知道电话号码的询问时,才在回应的付帖里粘贴了广告,还有一位网友要求在我的签名档里留下广告,我也不知道怎样留下,就在回复他的帖子上,也粘帖了广告。 关于您两次删贴是什么时候,您还记得吗,第一次至少有一个半月了吧,第二次是属于误发,是半个多月以前的事,因为答复网友的回复,想在自由版发信息广告,忘记了是在食版上,顺手就发出去了。您查看一下,两个楼板是在一起紧挨着的。第一个帖子被删我也依据您的提示联系了华新,得到了不太愉快的反应,没有结果,但以后也没有在食版上发帖,但是后来网友的推荐和询问林家凉皮,引起我的关注,并亲自我来做答,应该不属于广告吧,帖子发出去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没人提示,也没得到斑竹的任何信息的反馈,但有一天,我突然想回复和补充一个网友问题,才知道,帖子被锁住了。。。 所以,您对我的两次删贴,我没有投诉,因为我不懂,您告诉我您删掉的理由,并告诉我方式来解决。可这回完全不同,锁了贴,都 (more...)
我刚刚看了,属于广告。
我已经两次告诉您了,不可以发广告,并告诉你解决办法。从版主的角度来看,您第三次是明知故犯。

从您的角度,第二次您说是想发自由集市但是误发。我接受您的解释。

但是第三次(就是您投诉的这次),你发了两贴广告。

其一:
"还有一位网友要求在我的签名档里留下广告,我也不知道怎样留下,就在回复他的帖子上,也粘帖了广告。"
这位网友,不是别人,就是意见版的版主之一,并不是要求您留下广告,而是好心建议你在现在(华新还没有规定不准的情况下)可以这么做。

其二:
另外一位网友,是问您地址。您如果直接回个地址就可以了,将不算为广告。但是您偷懒,随手粘贴以前的广告。


小鳗版主没有删您的广告,已经算是手下留情。希望您理解。


光速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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