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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滚雪球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187) 发表:2017-03-15 17:33:10  134楼 
已经改主意今晚就去肯定比去shopping有意思
我敢保证过程相当无聊
我总共不得不去过警察局3次,一次在国大丢手机去报案,一次偷手机的人被抓住去帮忙写证词(没还我手机也没给我金钱补偿),一次是屋主的女佣告屋主molest被警察请去做证人(我租一个房间)。警察叔叔的理解能力相当相当差,简单的事情要说很多遍。

晚上去的话等值班警察搞清楚华新是什么估计已经2 a.m.了,搞清楚小寒只是个id不是真名就4 a.m.了,搞清楚yahoo邮箱的alert和啥是ip地址就要换班了。然后你又要和接班的警察从新解释一次。还是在网上填写police report然后等警察叔叔把案子送到cyber security部门再去解释比较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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