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发信不一定有效果,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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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zrd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5388) 发表:2022-06-08 19:35:43  楼主  关注此帖
有理由也不可以随便发信的。 不然要律师和律师函干嘛? 都自己发信以为自己是律师互相恫吓就好了。自己去看看法条。 新加坡是法治社会。 你最好去金融管理局咨询下。私人用几个礼拜20%30%的投资记录来通过网路集资。然后拟收取50%的盈利费用。是不是符合法规。 把这样的人称作骗子,是不是违法。
自己发信不一定有效果,不然
干嘛叫律师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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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zrd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5388) 发表:2022-06-08 20:00:11  2楼
自己发信不一定有效果,不然干嘛叫律师发信?
你应该不是在说自己发信的都是犯罪分子吧
?!。。


---
系统生成:由于楼层数受限,本帖实际回复的是 BlancNoir 的帖子 “一般犯罪分子都自己去发信”
原地址:http://bbs.huasing.org/sForum/bbs.php?B=104_149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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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zrd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5388) 发表:2022-06-17 18:23:22  3楼
投诉: 版主,这算不算骚扰啊。自己不懂法,反倒自以为是。除了发帖散布自己的错误看法外,还发短消息。真如他说的,为啥不去催警察和去法庭起诉,却只在论坛散布自己的错误看法。 今天无意中看到。请版主明断,多谢先。   (more...)
你俩别往一块儿凑了,谁也赢不了,最后没准
熊猫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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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zrd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5388) 发表:2022-06-17 23:42:43  4楼
郭德纲投诉都是找物业,他找版主,异曲同工哈哈哈
楼主希望用qn vs CT; 而CT想实名对决,
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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