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桐音版主的身份我想说的是,此事并非文学版和桐音版之间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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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非鱼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586) 发表:2004-10-09 23:18:23  楼主  关注此帖
我想说两句我只是借这个帖说话,并非针对此帖。 这个绝对是马甲,之所以用马甲是我不想横生事端,但我决不是最近事件中的当事人,之前也没有就这件事发过言。 这件事起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到,但后来从多方面的帖子相信我基本掌握了事情的大概。至于这件事到底谁是谁非我不想评价了,没必要。 我想说的是,在这次事件之后(指讨论封贴之后),我在桐音上又看到了几篇关于这件事的帖子,说实话,我很看低这几篇帖子。 我和桐音基本上没什么瓜葛,但是因为欣赏有这么一些人,不时的也来看看帖子。我觉得这次事件后的几篇帖子,颇没意思,虽然都说得比较婉转,但归根究底还是诿过他人,甚或(在我看来)依然不免有贬低抨击他人之言。我觉得不免有些“常戚戚”了,如果流行点说,叫做“不厚道”。 我也不是很喜欢跟各位吵架的那位的风格,但是我觉得他做事上也不坏,我没有再在原创上看见过一篇关于这件事的帖子,也没有再来这里和大家穷追猛打。这次大家受伤都很深,你们固然是在自家门里讨论这件事,这里也是公共板块呀,是否也顾及了别人的感受呢? 我绝对无意再惹事端,只是不吐不快。这个帖子是被弃如敝履,还是倍受抨击,是删,还是留,悉听尊便,绝无怨言。
以桐音版主的身份我想说的是,此事并非文学版和桐音版之间的争执,
我不认为某一方可以代表文学版,正如另一方不是以桐音版的身份参与其中一样。
弄清这个界限以后道理就很明白了,有谁受伤,伤的多厉害,是小团体也罢,哥哥姐姐也罢,都是个人行为,无所谓“自家门里”之说。
事中的贴、事后的贴,都是个人感受,既然其他几个版块里更为激烈的帖子都仍然在列,作为版主,似乎没有足够的理由删这里的贴吧。
以个人的身份我还想说的是,有些帖子在你看到之前已经被删,这可能会影响到你对整件事的了解;其次,我对此事的台前幕后多少有
一些了解,能说的就是,理解你的忠厚用心,如今已不多见。
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 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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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非鱼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586) 发表:2004-10-10 17:03:52  2楼
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个人一向不愿意陷入人事的争论。。。 只是想欣赏,喜欢自己喜欢的东西。。分享自己想分享的东西。。。无所谓输无所谓赢。。作个纯粹的自我 青锋兄。。其实有时可以选择 不动 anyway。。。不要走哈。。真正有才情的人。。不多了。。还想看你更多的帖子
有一则有趣的小故事-----

庾法畅造庾太尉,握麈尾至佳。公曰:「此至佳,那得在?」法畅曰:「廉者不求,贪者不与,故得在耳。」



本来昨天要跟在青锋的帖子后面,出了点小差错,今天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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