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如是说......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导言
宗教是一种在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至今依然影响着全世界近三分之二的人口。据有关宗教学者统计,全世界现有信仰各种宗教的信徒约40多亿人,占世界总人口70%以上。由各种宗教内部产生的矛盾,由宗教与宗教之间产生的矛盾,由宗教与社会生活各方面产生的矛盾,构成了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宗教问题。在当今信息时代,来自世界各地的宗教方面的信息使人们时刻地感受到宗教对全球社会生活的巨大影响。世界上许多舆论预言,进入21世纪,宗教将会更加兴旺。总之,宗教、宗教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需要我们科学地加以认识。对宗教的认识是有很多不同的角度,因而也形成了许多不同的观点,总的来说有三类:无神论、有神论和介于无神和有神之间的中间观点。无神论的宗教观就是客观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宗教观,其代表人物是马克思、恩格斯,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对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他的形成和发展是什么样的?他们对宗教的本质、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条件以及宗教的社会作用等有哪些基本的理论和基本的观点?这是一切对宗教有兴趣的人们,包括有神论和无神论者都应该知道和掌握的基本知识。下面本人试以问答的形式,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作理论上的阐述,不足之处还请方家斧正。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来认识、分析宗教的本质,揭示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条件及其社会作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
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形成的时代背景如何?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时代背景的。16世纪后的欧洲,经过宗教改革的激荡,人文主义的启迪,启蒙运动的洗礼,一扫1000多年来万流归宗的局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宗教统治一切的时代逐渐没落,而教会丧失世俗权力的格局日益巩固。到了17世纪,近代自然科学在欧洲兴起,注重经验科学,张扬理性之风成为欧洲大陆的新气象。当时,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在的德国,除了在经济上和行政上进行了改革之外,在对待宗教问题方面也推行了宽容的政策,于是,世俗社会充满了自由的气氛,宗教团体内部也有一种世俗化倾向,甚至在教会内部还发生了从理论上抨击罗马教廷的事件。此外,还有一些宗教界人士对基督教的教义、圣经甚至对耶稣其人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教内外这种自由宽松的气氛,再加上英法最新思想的传入,使18世纪后的德国思想界充满了理性主义和情感主义,在这种时代精神的主旋律中,传统的宗教,不论是其教义、教条、教会都逐渐退色。而在19世纪前后的德国,思想界更是异常地活跃和多彩,一大批人类历史上伟大的思想家如康德、施莱尔马赫、黑格尔等都在这个时期相继而出。同时这个时期的思想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对基督教进行无情的哲学批判。在19世俗中期公开批判宗教的斗争中,青年黑格尔派站在前列,他们中有施特劳斯、鲍威尔、费尔巴哈等。当时的德国,阶级关系比较复杂,宗教在当时仍然占有意识形态主流的地位,传统的政治、法律、道德以至整个社会都是以宗教作为其精神支柱的,并且由此而获得了不可动摇的统治权。正如恩格斯所言,在当时的德国,“有实践意义的首先是两种东西:宗教和政治”。但是政治在当时只是“一个荆棘丛生的领域,所以主要的斗争就转为反宗教的斗争;这一斗争,特别是从1840年起,间接地也是政治斗争。”当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就认识到了无产阶级自身处境的根源,意识到无产阶级要获得解放必须推翻私有制度,这是他们为自己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而对宗教的批判,只是进行这一目标的前提。
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过程如何?
马克思和恩格斯并非天生的无神论者,他们的思想总体的形成经历了从青年黑格尔派到马克思主义者的过程,他们在宗教观的形成上,则经历了从有神论到启蒙无神论再到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的过程。他们从青年时代起,就积极地参加了当时德国青年黑格尔派对宗教神学的批判。对宗教所作的理论研究,是他们全部理论活动的起点,对宗教神学的批判是他们对社会批判的前提。他们的革命理论和革命实践活动,首先是从宗教批判开始的,他们在哲学世界观上的转变,也首先是在黑格尔、费尔巴哈等哲学家的影响下,以其宗教观的转变为起点的。
1841年,费尔巴哈发表了《基督教的本质》,论证了“人创造宗教”的原理,标志着德国宗教批判运动的哲学基础从过去的唯心主义转到了唯物主义,因此对马克思、恩格斯也起到了思想解放的作用,构成了他们从黑格尔自我精神的唯心主义转向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
1843年,马克思发表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涉及宗教的主要内容有:(1)总结了德国哲学对宗教的批判,肯定了他的历史意义。“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因此,对宗教的批判就是对苦难世界——宗教是它的灵光圈——的批判的胎胚。”(2)论述了宗教的本质及其产生的社会根源。马克思在同意并重申费尔巴哈关于“人创造宗教”的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人之所以创造宗教的根源在于人所处的国家与社会——颠倒了的世界,即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从而把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社会的批判。(3)论述了宗教的社会作用,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导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在哲学上由唯心主义逐步转向唯物主义;政治上由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宗教观上由理性启蒙论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转向了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
1844—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了《神圣家族》,涉及宗教的主要内容有:(1)批判了鲍威尔兄弟(青年黑格尔派)等宣扬的以“自我意识”为中心的主观唯心主义(青年黑格尔派把概念、具体事物客观化、独立化),奠定了他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2)提出通过共产主义革命来消灭私有制,实现社会的根本变革,最终克服宗教异化,促使宗教消亡。
1845年,马克思发表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该书涉及宗教的主要内容有:(1)批判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局限性,提出批判宗教异化的世俗社会基础。因为费尔巴哈对宗教的批判只是论证了“人创造宗教”的原理,把宗教还原为它的世俗基础,而没有进一步分析宗教异化的原因。马克思以此为起点,分析了宗教异化来源于世俗基础的自我异化,进而推论出首先必须克服世俗世界的自我矛盾,而要解决这个矛盾,只能通过革命实践。从对宗教的批判转向对社会的批判,进而通过革命实践改造这个社会。(2)批判了费尔巴哈关于“宗教感情”的抽象人性论,从而对宗教问题进行阶级分析。
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涉及宗教的主要内容有:(1)批判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和唯心史观。(2)对青年黑格尔派进行了再清算。(3)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4)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说明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揭示宗教的社会根源,发现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途径。宗教是社会意识形态,是思维的产物,它是为社会物质生产方式所决定的。
1847—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了《共产党宣言》,涉及宗教的主要内容有:(1)宗教的变化和发展受阶级斗争制约,宗教斗争是阶级斗争的反映。(2)宗教和一切传统观念、社会意识形态一样是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随着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消亡,宗教也会消亡。《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
四、马克思、恩格斯如何揭示宗教的本质?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对立着”。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马克思主义的宗教学者通常将恩格斯的此句话当成“什么是宗教的定义”)。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反宗教的根据就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 “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
马克思、恩格斯上述论述充分揭示了宗教的本质:
(1)说明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本质上是一种“幻想的反映”,是人的一种世界观,是属于上层建筑一部分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神”、“佛”、“上帝”在现实中、客观上并不存在,是超自然、超人间力量,是无法用社会实践来检验的。
(2)揭示了宗教幻想的内容和对象乃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即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从而把宗教崇拜的神圣对象还原为与人们日常生活有关的世俗力量。
(3)阐明了宗教观念在表现形式上的特殊性,是“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超人间的力量”就是各种各样神的统称。
(4)说明了人间的力量之所以“超人间”化的原因,是“外部力量” “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外部力量”是一种异已的力量,即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
(5)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人就是人的世界”,这个“人”就是国家、社会,宗教这个“颠倒了的世界观”,它源自于“颠倒了的世界(社会)”,即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私有制社会。
(6)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它是通过对自然力量的人格化、对社会力量的神秘化,和人对自我本质的自我异化来实现的。
五、马克思、恩格斯如何揭示宗教产生的起源、存在的根源、发展的规律和消亡的条件?
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自然有其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客观条件。对于宗 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在西方宗教学说的发展史上有着许多不同的说法,比如“恐惧造神”说、“天象惊奇”说、“感恩”说、“法律造神”说、“神道设教”说,还有“傻子加骗子”说等等,而作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的马克思、恩格斯,他们也有对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条件的论述,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主要是从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存在发展中去寻找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条件的线索的。
1、关于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认为,宗教产生的起源和存在的根源主要有主观和客观二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又可分为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
(1)认识根源。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个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这种观念,在那个发展阶段上决不是一种安慰,而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并且往往是一种真正的不幸。例如在希腊人那里就是这样。到处引起这种个人不死的无聊臆想的,并不是宗教上的安慰的需要,而是由普遍的局限性所产生的困境:不知道已经被认为存在的灵魂在肉体死后究竟怎么样了。同样,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最初的神产生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每个历史时代的人们的认识水平只能与其时代相一致。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达尔文的进化论教育告诉我们,人类是从类猿人慢慢地进化而来,只要不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在科学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个人类进化演变的观点是能接受的。根据人类考古学专家考证,在人类出现之后的漫长历史年代(从猿人进化到智人阶段大约经历了500多万年),没有、也不可能有宗教观念和宗教活动,大约到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距今约20万年),人类才有灵魂观念和宗教观念。在当时,原始人类的思维极不发达,他们的意识基本上是一种以直观为主的形象思维,而缺乏抽象思维。他们对周围的事物的感性特征有惊人的把握能力,但在形成普遍性概念方面却显得很无能。比如,他们没有“冷”和“热”之类的性状概念,而是用“像月亮”表示冷,“像太阳”表示热,“像头发”表示大于20的一切数等。由于思维能力受现实条件的局限,他们不能认识事物的整体性和复杂性,对自然界很少有一般性的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只有某座山、某条河、某种动物的概念,而没有抽象的、一般性的山、河、动物的观念。原始人的这种直观形象思维十分强调意识与意识对象的同一性,以至于不能脱离经验对象而形成意识的内容。所以他们常常把观念实在与客观实在混而为一(观念实在是客观实在在意识中的反映)。这种过分强调经验与客观对象的同一性,使原始人极易走向极端,即是把感觉、幻觉、甚至错觉的东西都当成与客观对象同一的东西,甚至可以形成一些与常识截然相矛盾的东西。最典型的是原始人常常把梦境与现实混为一谈。如某个人,他的某个亲人去世了,由于他日思夜念,常常梦见已去世的亲人,那么他就会认为他的亲人还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着,由此便形成了灵魂不死的观念。所以,这种简单、抽象思维的具体性,一开始就带有宗教观念的可能性。而直观地、片面地、孤立地观察自然界,过分夸大“现实威力”,用幻想和虚构来描述变幻漠测的大自然,这是原始宗教在认识上的突出特点。
原始人把一般的单个概念当作孤立的富有生命力的并且超越人间的另一个“世界”。他们对自然界中的动植物、山川、河流和各种变幻无穷的天气情况等自然物和自然现象,对自己的精神活动和机体活动,对生与死、对偶然性与必然性的不能认识和把握,在他们的意识活动中,似乎就存在两个世界,除了作用于感觉器官的物质世界之外,还有一个人们感觉不到的神灵世界,而且认为这个神灵世界在支配着物质世界。
总之,人类认识自然与社会的过程,有一个从不知、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从简单认识到复杂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而错误的认识就有可能使抽象的概念、观念不知不觉地转变成幻想而导致宗教观念的产生。
(2)心理根源。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到形态》中说:“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对立着”。人类形成宗教观念的认识过程,不是纯粹抽象的,而是伴随着人们十分具体的情绪、情感等方面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也构成了宗教产生的原因之一。如对超自然力量的至上感和万能感、承受感和顺从感、虔诚感和神秘感等等。
在宗教心理中,感情因素是非常重要的。费尔巴哈说,感情是宗教的基本工具,上帝的本质不过是表明感情的本质。而感情的产生是与需要密切相连的。一个宗教信仰者在现实生活中缺乏把握感,当他在为幸福的愿望的实现没有保证而焦虑时,便可能在心理上产生对超自然的神力的依赖,以期望神力来帮助他把握住现实,实现幸福的愿望。人的这种依赖主要是为了寻求满足精神上、感情上的某种需要。所以费尔巴哈说,人的依赖感是宗教的基础,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经常要与社会中的其他人发生交往,每个有共同信念、社会规范和道德观念的人组成的群体,往往能使群体的参与者得到情感的交流和社会交往的满足。宗教也是这样一种群体,有些人信仰宗教就是为了满足其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在宗教群体中,人们对信仰的认识,对人生的价值观念都能得到较快的传播,并形成一种群体的心理,对个体的行动起指导与约束的作用。
宗教的认识根源与心理根源两者之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系。宗教的心理根源是浅层次的,但它又是宗教认识根源形成的基础。
(二)客观方面。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在客观方面又可分为自然根源和社会根源。
(1)自然根源。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已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
在人类社会初期,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自然对人的压迫。这一时期,由于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十分低下,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常常对人的生存造成严重的威胁,人的生存必须靠自然的恩赐,但是自然界却往往不如人愿,它作为一种可怕的异已力量成为人类依赖和畏惧的对象。原始人由于对自然界这种异已的力量无法认识和理解而对它产生恐惧感。于是,人们认为在现实的物质世界之外,一定还存在着一个人类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世界,存在着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主宰着人类的命运,人类对它只能顺从、祈求而不能违反。于是,对自然这种异已力量就产生了盲目信仰和崇拜,进而把自然界、自然力人格化为神灵加以膜拜,这样就形成了以自然崇拜为核心的最早的宗教——自然宗教。
自然宗教普遍存在于世界各民族的早期发展阶段。各民族生活的自然环境不同、谋求生存的方式不同,崇拜的对象也就不同。以采集为生的民族常以土地、水源和植物为崇拜对象;以渔猎为生的民族大多以山林河湖和动物为崇拜对象;而因太阳的东升西落所引起的昼夜变化和四季更替与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则差不多是各原始民族共同崇拜的对象。原始人在对自然现象的崇拜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仪式规定和禁忌观念,违背仪式规定和禁忌观念的行为就是犯了禁忌。原始人的自然宗教往往把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自然界本身的一些自然事物或现象当成崇拜对象,于是就产生了图腾崇拜。“图腾”一词来自北美印第安人鄂吉布瓦部落的方言,意为“他的亲属或标记”。信奉图腾崇拜的原始人相信,他们分别源出于各种特定的物种,因而对于这些特定的图腾物种表现出特别的尊崇和敬畏。图腾崇拜的形成表明,人类社会组织已脱离了本能的动物群体状态,成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群体。与图腾崇拜密切相关的是宗教伦理道德方面的禁忌和义务。因此,图腾崇拜构成了由自然崇拜向人格神崇拜过渡的中间环节。自然崇拜与图腾崇拜是有区别的。自然崇拜的对象在形式上是与人截然有别的自然现象,而图腾崇拜的对象则逐步取得了人的形象。这表明人在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地位,但仍不足以彻底摆脱自然的统治。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单是正确地反映自然界就已经极端困难,这是长期的经验历史的产物。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已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经历的一定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而被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万民一致意见恰恰只证明了这种作为必然过渡阶段的人格化欲望的普遍性,因而也证明了宗教的普遍性。”恩格斯还说:“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
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宗教产生于人的观念,观念又源于人的意识,而人的意识却是自然环境的产物。原始社会产生的自然宗教主要是自然压迫的产物,是人们把自然力和自然物进行神化的结果,它反映了原始人在征服自然中的软弱无力和对自然力的无知与依赖。
(2)社会根源。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反宗教的根据就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人是社会化的动物,无论什么时候,人们的实践活动都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进行。宗教作为一种以人的存在状况为反映对象的社会意识,它的内容不仅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也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宗教的产生和存在离不开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宗教的核心内容,故马克思说宗教“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
在原始社会里形成的以自然崇拜为主要成分的原始宗教,在许多方面展示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在宗教中的反映,当时的氏族制社会正是宗教产生的社会基础。在原始的氏族社会,共同的血缘关系、共同的生产劳动、共同的生活以及与其他氏族集团之间剧烈频繁的斗争把氏族成员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了有利于维护氏族制度和氏族传统的社会性活动和行为规范,以后又逐步发展出氏族制社会本身和行为规范神圣化的宗教观念和宗教崇拜活动。另外在原始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宗教中也得到了反映。首先,自然宗教里各种神灵虽各司其职,但无地位尊卑之分(如单一神教);其次,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社会中,各个氏族成员与宗教崇拜对象的关系是同等的,也没有专职僧侣祭司与一般信徒之分,整个氏族以集体的方式与宗教崇拜对象发生联系,宗教活动必须由全体氏族成员共同参加,宗教禁忌、律令和各项道德义务也必须由全体氏族成员共同遵守,这些都是氏族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社会关系的反映。
当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由于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所造成的社会苦难,人们不得不在继续承受自然压迫的同时,又承受着阶级对立造成的社会压迫。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结合,构成了在阶级社会条件下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恩格斯说:“在各阶级中必然有一些人,他们既然对物质上的解放感到绝望,就去追求精神上的解放来代替,就去追求思想上的安慰,以摆脱完全的绝望处境。”一方面,被统治阶级在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之下遭受着巨大的苦难,但是他们又找不到遭受这种苦难的原因,即使找到了原因他们也无法改变现状,有的虽然也进行过各种各样的斗争,直至发动武装斗争,但这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非人的境地,他们无法摆脱世间的苦难,因而幻想通过对神灵的祈祷而获得来世的幸福,在幻想的彼岸世界去寻求心灵的慰藉。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也支持和利用他们所认可的宗教,把世间的一切说成是神的安排,用永不可验的来世的幻想来慰藉人们痛苦的心灵,直接助长了宗教的产生、存在和发展。
恩格斯还特别分析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宗教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根源也是源于社会。因为,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规律使资本主义不断出现危机,资本家为倒闭、破产、遭受损失和负债而恐慌,工人则常常面临失业、贫困的危险。同时,社会道德的败坏、人类文明的沉沦,也使人们感到苦闷和抑郁。下层被统治阶级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发性、盲目性的恐惧而要求在宗教中寻求安慰;上层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统治有意利用宗教来麻痹人民,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宗教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
在阶级社会里,宗教的形成(产生)、存在和发展有其新的特点:第一、新形成的宗教往往包含着对以往宗教传统的继承和发展;第二、社会生活中出现广泛而深刻的危机往往成为产生新的宗教运动的前驱。社会危机使人们在备受煎熬中形成强烈的宗教渴求,从而为新生宗教的传播创造了必备的社会基础。现存世界各大宗教包括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犹太教、印度教等都是产生于阶级社会,都是在社会生活领域发生重大危机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第三、新兴宗教的形成与各个宗教的创教者及其门徒的积极活动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在其后的发展中,各个宗教的教职人员、宗教思想家,甚至一些世俗君主的个人活动(包括支持或参与)对该教的发展也有相当大的影响。
在阶级社会产生之前的原始社会里,宗教的形成和发展是人们自发、被动的行为,所以宗教学者把它称之为自发宗教,又称部落宗教或氏族宗教(包括自然宗教和多神教);而在阶级社会里,宗教的形成和发展则是人们主动、自觉的行为,甚至带有阶级性,故称之为人为宗教,包括民族宗教(或国家宗教)和世界宗教(含多神教[如大乘派佛教]和一神教[如基督教、伊斯兰教])。
2、马克思、恩格斯揭示宗教发展的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宗教本身没有自己的历史。宗教的发展为客观的社会条件所决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序言》中说:宗教和其它社会意识一样,随着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恩格斯曾提出过宗教发展的三种图式:(1)自然宗教——多神教——一神教。这并不是恩格斯的发现,而泰勒、缪勒等人提出来的,恩格斯认为“必须研究这些宗教形式”,表示他重视这种看法。(2)自发宗教——人为宗教。这是马克思在分析宗教是否有“欺骗的成份”时提出来的一种见解,他并没有把这种图式看作是宗教发展的规律。(3)部落宗教——民族宗教——世界宗教。这是恩格斯提出来的一种宗教发展模式的看法,他是以进化论的观点,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明宗教的发展的一般规律,其目的是强调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对宗教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3、对马克思、恩格斯论宗教消亡的条件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同样也有这个过程。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认为,宗教最终是会消亡的,但是有一定条件的。
马克思在1843年写的《论犹太人问题》中指出,社会不平等是造成宗教上的不平等的原因。“宗教已经不是世俗狭隘性的原因,而只是它的表现。”“我们认为:他们只有消灭了世俗桎梏,才能克服宗教狭隘性。”“我们要把神学问题化为世俗问题。”“我们现在是用历史来说明迷信。”马克思认为,要消除宗教存在的根源和促使宗教消亡,其条件是废除私有制;途径是通过消除劳动异化的社会主义革命。宗教作为颠倒的世界观,它的根源在于颠倒的世界。颠倒的世界即是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私有制社会。所以,只有废除私有制,通过消除劳动异化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消除宗教异化和促使宗教消亡。宗教异化:宗教是人的本质的自我异化。这是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观点,马克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认为:人的自我异化不仅存在于宗教中,也存在于社会和国家中;人的自我异化的原因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劳动异化,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被资本家占有并异化为劳动对象,劳动者便转而受到异化物(资本)的统治。要消除劳动异化,就必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所以,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能消除劳动异化,能消灭私有制,能消除宗教异化和促使宗教消亡。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只有当实际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当社会通过占有和有计划地使用全部生产资料而使自己和一切社会成员摆脱奴役状态的时候,当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现在还在宗教中反映出来的最后的异已力量才会消失,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随着消失。”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消亡的条件是:(1)消灭私有制;(2)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极为明白而且合理;(3)社会物质基础的极大丰富;(4)社会对生产资料实行有计划地使用;(5)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
但是,马克思说“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因此,宗教自有其产生、存在、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我们只能尊重其规律,引导其与社会相协调,才是我们正确对待宗教的态度。
六、马克思、恩格斯如何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
1、马克思“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论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世界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是马克思对宗教社会作用的看法。
在马克思看来:1、对统治阶级而言,宗教可以起到维护其反动统治服务的作用,可以为这个颠倒的世界提供感情上的安慰、“道德上的核准”和理论上的辩护。“宗教是它(苦难世界)的灵光圈”。 2、对被统治阶级(人民)而言,只能起到精神麻醉的作用。宗教是“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它给苦难中的人民以幻想的幸福,使人们精神上感到有所慰藉而不愿扔掉它。“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3、是被统治阶级对统治阶级的一种无声的抗议。“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 “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世界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种“鸦片”的作用是宗教在剥削阶级制度下的一种政治功能,也可以说是宗教的本质之一种。马克思对宗教的揭露、批判的目的是要唤醒民众,起来推翻这种不合理的颠倒了的社会制度,争取人性的自我解放和社会的解放,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没有压迫剥削的、合理的社会秩序,实现社会主义,进而实现共产主义。
在社会主义社会还有宗教的存在,它的“鸦片”的作用是否还存在呢?
在社会主义社会,虽然政治层面上“被颠倒了的世界”被重新颠倒了过来,消灭了剥削阶级,人民当家作主了,可以堂堂正正地做人了,但由于人的意识有相对滞后于社会经济基础发展的特殊性,也由于宗教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有其历史的连续性,传统的观念其相当的顽固性,因而在相当一部分人中宗教的观念还是根深蒂固的。在我国,我们也承认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社会实践也正处于历史的低潮时期;世界上资产阶级、资本主义世界还存在,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会继续存在和发展,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生存的发展还构成相当的威胁,中国的宗教与世界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宗教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受到他们的巨大影响。特别是科学的发展还未能达到“谋事在人,成事也可以在人”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环境恶化、自然之迷难解、社会不公、个人生活还有很多方面不能尽如人意,故在我国宗教的阶级根源虽然消灭了,但人的意识根源、非人为因素的自然根源,还有人们的心理、情感根源等还将长期存在,人们有时还是需要在宗教中寻求安慰,作为宗教鸦片的消极作用还是有其残余的存在的。这是需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破除迷信,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无神论,取代唯心主义的有神论,用共产主义道德理想教育群众,才能最终消除“鸦片”残余,建立起无神的、理性的、科学的、法制化的、人人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虽然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这应该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2、恩格斯“宗教外衣”论
恩格斯关于宗教社会作用的基本思想,除了与马克思一样认为宗教是维护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本质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其统治秩序的工具,对人民而言是麻痹其革命意志的精神鸦片之外,他还提出了“宗教外衣”的思想。
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中就多次提到“宗教外衣”这个概念。恩格斯与马克思一样,对宗教在社会历史中所起的作用从来都是持否定的态度,但他通过分析中世纪的异端运动、德国的农民战争、和早期资产阶级革命的情况时,他发现这些运动都曾打着宗教的旗号,即是披上宗教的外衣。可见宗教在某些历史阶段上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还是应该给予肯定的。可见恩格斯的“宗教外衣论”的基本思想还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精神的。
结 束 语
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其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对宗教问题所形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宗教的本质,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条件以及宗教的社会作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的阐释,可以使人们更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在各种宗教的说教(典籍)和令人敬畏的宗教建筑及宗教崇拜行为、组织制度背后的本质特征,拨开宗教的迷雾,认清宗教的本来面目。
宗教是一种在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至今依然影响着全世界近三分之二的人口。据有关宗教学者统计,全世界现有信仰各种宗教的信徒约40多亿人,占世界总人口70%以上。由各种宗教内部产生的矛盾,由宗教与宗教之间产生的矛盾,由宗教与社会生活各方面产生的矛盾,构成了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宗教问题。在当今信息时代,来自世界各地的宗教方面的信息使人们时刻地感受到宗教对全球社会生活的巨大影响。世界上许多舆论预言,进入21世纪,宗教将会更加兴旺。总之,宗教、宗教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需要我们科学地加以认识。对宗教的认识是有很多不同的角度,因而也形成了许多不同的观点,总的来说有三类:无神论、有神论和介于无神和有神之间的中间观点。无神论的宗教观就是客观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宗教观,其代表人物是马克思、恩格斯,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对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他的形成和发展是什么样的?他们对宗教的本质、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条件以及宗教的社会作用等有哪些基本的理论和基本的观点?这是一切对宗教有兴趣的人们,包括有神论和无神论者都应该知道和掌握的基本知识。下面本人试以问答的形式,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作理论上的阐述,不足之处还请方家斧正。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来认识、分析宗教的本质,揭示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条件及其社会作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
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形成的时代背景如何?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时代背景的。16世纪后的欧洲,经过宗教改革的激荡,人文主义的启迪,启蒙运动的洗礼,一扫1000多年来万流归宗的局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宗教统治一切的时代逐渐没落,而教会丧失世俗权力的格局日益巩固。到了17世纪,近代自然科学在欧洲兴起,注重经验科学,张扬理性之风成为欧洲大陆的新气象。当时,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在的德国,除了在经济上和行政上进行了改革之外,在对待宗教问题方面也推行了宽容的政策,于是,世俗社会充满了自由的气氛,宗教团体内部也有一种世俗化倾向,甚至在教会内部还发生了从理论上抨击罗马教廷的事件。此外,还有一些宗教界人士对基督教的教义、圣经甚至对耶稣其人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教内外这种自由宽松的气氛,再加上英法最新思想的传入,使18世纪后的德国思想界充满了理性主义和情感主义,在这种时代精神的主旋律中,传统的宗教,不论是其教义、教条、教会都逐渐退色。而在19世纪前后的德国,思想界更是异常地活跃和多彩,一大批人类历史上伟大的思想家如康德、施莱尔马赫、黑格尔等都在这个时期相继而出。同时这个时期的思想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对基督教进行无情的哲学批判。在19世俗中期公开批判宗教的斗争中,青年黑格尔派站在前列,他们中有施特劳斯、鲍威尔、费尔巴哈等。当时的德国,阶级关系比较复杂,宗教在当时仍然占有意识形态主流的地位,传统的政治、法律、道德以至整个社会都是以宗教作为其精神支柱的,并且由此而获得了不可动摇的统治权。正如恩格斯所言,在当时的德国,“有实践意义的首先是两种东西:宗教和政治”。但是政治在当时只是“一个荆棘丛生的领域,所以主要的斗争就转为反宗教的斗争;这一斗争,特别是从1840年起,间接地也是政治斗争。”当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就认识到了无产阶级自身处境的根源,意识到无产阶级要获得解放必须推翻私有制度,这是他们为自己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而对宗教的批判,只是进行这一目标的前提。
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过程如何?
马克思和恩格斯并非天生的无神论者,他们的思想总体的形成经历了从青年黑格尔派到马克思主义者的过程,他们在宗教观的形成上,则经历了从有神论到启蒙无神论再到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的过程。他们从青年时代起,就积极地参加了当时德国青年黑格尔派对宗教神学的批判。对宗教所作的理论研究,是他们全部理论活动的起点,对宗教神学的批判是他们对社会批判的前提。他们的革命理论和革命实践活动,首先是从宗教批判开始的,他们在哲学世界观上的转变,也首先是在黑格尔、费尔巴哈等哲学家的影响下,以其宗教观的转变为起点的。
1841年,费尔巴哈发表了《基督教的本质》,论证了“人创造宗教”的原理,标志着德国宗教批判运动的哲学基础从过去的唯心主义转到了唯物主义,因此对马克思、恩格斯也起到了思想解放的作用,构成了他们从黑格尔自我精神的唯心主义转向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
1843年,马克思发表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涉及宗教的主要内容有:(1)总结了德国哲学对宗教的批判,肯定了他的历史意义。“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因此,对宗教的批判就是对苦难世界——宗教是它的灵光圈——的批判的胎胚。”(2)论述了宗教的本质及其产生的社会根源。马克思在同意并重申费尔巴哈关于“人创造宗教”的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人之所以创造宗教的根源在于人所处的国家与社会——颠倒了的世界,即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从而把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社会的批判。(3)论述了宗教的社会作用,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导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在哲学上由唯心主义逐步转向唯物主义;政治上由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宗教观上由理性启蒙论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转向了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
1844—1845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了《神圣家族》,涉及宗教的主要内容有:(1)批判了鲍威尔兄弟(青年黑格尔派)等宣扬的以“自我意识”为中心的主观唯心主义(青年黑格尔派把概念、具体事物客观化、独立化),奠定了他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2)提出通过共产主义革命来消灭私有制,实现社会的根本变革,最终克服宗教异化,促使宗教消亡。
1845年,马克思发表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该书涉及宗教的主要内容有:(1)批判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局限性,提出批判宗教异化的世俗社会基础。因为费尔巴哈对宗教的批判只是论证了“人创造宗教”的原理,把宗教还原为它的世俗基础,而没有进一步分析宗教异化的原因。马克思以此为起点,分析了宗教异化来源于世俗基础的自我异化,进而推论出首先必须克服世俗世界的自我矛盾,而要解决这个矛盾,只能通过革命实践。从对宗教的批判转向对社会的批判,进而通过革命实践改造这个社会。(2)批判了费尔巴哈关于“宗教感情”的抽象人性论,从而对宗教问题进行阶级分析。
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涉及宗教的主要内容有:(1)批判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和唯心史观。(2)对青年黑格尔派进行了再清算。(3)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4)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说明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揭示宗教的社会根源,发现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途径。宗教是社会意识形态,是思维的产物,它是为社会物质生产方式所决定的。
1847—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了《共产党宣言》,涉及宗教的主要内容有:(1)宗教的变化和发展受阶级斗争制约,宗教斗争是阶级斗争的反映。(2)宗教和一切传统观念、社会意识形态一样是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随着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消亡,宗教也会消亡。《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
四、马克思、恩格斯如何揭示宗教的本质?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对立着”。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马克思主义的宗教学者通常将恩格斯的此句话当成“什么是宗教的定义”)。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反宗教的根据就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 “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
马克思、恩格斯上述论述充分揭示了宗教的本质:
(1)说明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本质上是一种“幻想的反映”,是人的一种世界观,是属于上层建筑一部分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神”、“佛”、“上帝”在现实中、客观上并不存在,是超自然、超人间力量,是无法用社会实践来检验的。
(2)揭示了宗教幻想的内容和对象乃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即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从而把宗教崇拜的神圣对象还原为与人们日常生活有关的世俗力量。
(3)阐明了宗教观念在表现形式上的特殊性,是“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超人间的力量”就是各种各样神的统称。
(4)说明了人间的力量之所以“超人间”化的原因,是“外部力量” “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外部力量”是一种异已的力量,即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
(5)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人就是人的世界”,这个“人”就是国家、社会,宗教这个“颠倒了的世界观”,它源自于“颠倒了的世界(社会)”,即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私有制社会。
(6)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它是通过对自然力量的人格化、对社会力量的神秘化,和人对自我本质的自我异化来实现的。
五、马克思、恩格斯如何揭示宗教产生的起源、存在的根源、发展的规律和消亡的条件?
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自然有其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客观条件。对于宗 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在西方宗教学说的发展史上有着许多不同的说法,比如“恐惧造神”说、“天象惊奇”说、“感恩”说、“法律造神”说、“神道设教”说,还有“傻子加骗子”说等等,而作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的马克思、恩格斯,他们也有对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条件的论述,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主要是从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存在发展中去寻找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条件的线索的。
1、关于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认为,宗教产生的起源和存在的根源主要有主观和客观二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又可分为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
(1)认识根源。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个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这种观念,在那个发展阶段上决不是一种安慰,而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并且往往是一种真正的不幸。例如在希腊人那里就是这样。到处引起这种个人不死的无聊臆想的,并不是宗教上的安慰的需要,而是由普遍的局限性所产生的困境:不知道已经被认为存在的灵魂在肉体死后究竟怎么样了。同样,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最初的神产生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每个历史时代的人们的认识水平只能与其时代相一致。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达尔文的进化论教育告诉我们,人类是从类猿人慢慢地进化而来,只要不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在科学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个人类进化演变的观点是能接受的。根据人类考古学专家考证,在人类出现之后的漫长历史年代(从猿人进化到智人阶段大约经历了500多万年),没有、也不可能有宗教观念和宗教活动,大约到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距今约20万年),人类才有灵魂观念和宗教观念。在当时,原始人类的思维极不发达,他们的意识基本上是一种以直观为主的形象思维,而缺乏抽象思维。他们对周围的事物的感性特征有惊人的把握能力,但在形成普遍性概念方面却显得很无能。比如,他们没有“冷”和“热”之类的性状概念,而是用“像月亮”表示冷,“像太阳”表示热,“像头发”表示大于20的一切数等。由于思维能力受现实条件的局限,他们不能认识事物的整体性和复杂性,对自然界很少有一般性的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只有某座山、某条河、某种动物的概念,而没有抽象的、一般性的山、河、动物的观念。原始人的这种直观形象思维十分强调意识与意识对象的同一性,以至于不能脱离经验对象而形成意识的内容。所以他们常常把观念实在与客观实在混而为一(观念实在是客观实在在意识中的反映)。这种过分强调经验与客观对象的同一性,使原始人极易走向极端,即是把感觉、幻觉、甚至错觉的东西都当成与客观对象同一的东西,甚至可以形成一些与常识截然相矛盾的东西。最典型的是原始人常常把梦境与现实混为一谈。如某个人,他的某个亲人去世了,由于他日思夜念,常常梦见已去世的亲人,那么他就会认为他的亲人还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着,由此便形成了灵魂不死的观念。所以,这种简单、抽象思维的具体性,一开始就带有宗教观念的可能性。而直观地、片面地、孤立地观察自然界,过分夸大“现实威力”,用幻想和虚构来描述变幻漠测的大自然,这是原始宗教在认识上的突出特点。
原始人把一般的单个概念当作孤立的富有生命力的并且超越人间的另一个“世界”。他们对自然界中的动植物、山川、河流和各种变幻无穷的天气情况等自然物和自然现象,对自己的精神活动和机体活动,对生与死、对偶然性与必然性的不能认识和把握,在他们的意识活动中,似乎就存在两个世界,除了作用于感觉器官的物质世界之外,还有一个人们感觉不到的神灵世界,而且认为这个神灵世界在支配着物质世界。
总之,人类认识自然与社会的过程,有一个从不知、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从简单认识到复杂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而错误的认识就有可能使抽象的概念、观念不知不觉地转变成幻想而导致宗教观念的产生。
(2)心理根源。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到形态》中说:“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对立着”。人类形成宗教观念的认识过程,不是纯粹抽象的,而是伴随着人们十分具体的情绪、情感等方面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也构成了宗教产生的原因之一。如对超自然力量的至上感和万能感、承受感和顺从感、虔诚感和神秘感等等。
在宗教心理中,感情因素是非常重要的。费尔巴哈说,感情是宗教的基本工具,上帝的本质不过是表明感情的本质。而感情的产生是与需要密切相连的。一个宗教信仰者在现实生活中缺乏把握感,当他在为幸福的愿望的实现没有保证而焦虑时,便可能在心理上产生对超自然的神力的依赖,以期望神力来帮助他把握住现实,实现幸福的愿望。人的这种依赖主要是为了寻求满足精神上、感情上的某种需要。所以费尔巴哈说,人的依赖感是宗教的基础,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经常要与社会中的其他人发生交往,每个有共同信念、社会规范和道德观念的人组成的群体,往往能使群体的参与者得到情感的交流和社会交往的满足。宗教也是这样一种群体,有些人信仰宗教就是为了满足其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在宗教群体中,人们对信仰的认识,对人生的价值观念都能得到较快的传播,并形成一种群体的心理,对个体的行动起指导与约束的作用。
宗教的认识根源与心理根源两者之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系。宗教的心理根源是浅层次的,但它又是宗教认识根源形成的基础。
(二)客观方面。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在客观方面又可分为自然根源和社会根源。
(1)自然根源。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已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
在人类社会初期,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自然对人的压迫。这一时期,由于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十分低下,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常常对人的生存造成严重的威胁,人的生存必须靠自然的恩赐,但是自然界却往往不如人愿,它作为一种可怕的异已力量成为人类依赖和畏惧的对象。原始人由于对自然界这种异已的力量无法认识和理解而对它产生恐惧感。于是,人们认为在现实的物质世界之外,一定还存在着一个人类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世界,存在着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主宰着人类的命运,人类对它只能顺从、祈求而不能违反。于是,对自然这种异已力量就产生了盲目信仰和崇拜,进而把自然界、自然力人格化为神灵加以膜拜,这样就形成了以自然崇拜为核心的最早的宗教——自然宗教。
自然宗教普遍存在于世界各民族的早期发展阶段。各民族生活的自然环境不同、谋求生存的方式不同,崇拜的对象也就不同。以采集为生的民族常以土地、水源和植物为崇拜对象;以渔猎为生的民族大多以山林河湖和动物为崇拜对象;而因太阳的东升西落所引起的昼夜变化和四季更替与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则差不多是各原始民族共同崇拜的对象。原始人在对自然现象的崇拜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仪式规定和禁忌观念,违背仪式规定和禁忌观念的行为就是犯了禁忌。原始人的自然宗教往往把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自然界本身的一些自然事物或现象当成崇拜对象,于是就产生了图腾崇拜。“图腾”一词来自北美印第安人鄂吉布瓦部落的方言,意为“他的亲属或标记”。信奉图腾崇拜的原始人相信,他们分别源出于各种特定的物种,因而对于这些特定的图腾物种表现出特别的尊崇和敬畏。图腾崇拜的形成表明,人类社会组织已脱离了本能的动物群体状态,成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群体。与图腾崇拜密切相关的是宗教伦理道德方面的禁忌和义务。因此,图腾崇拜构成了由自然崇拜向人格神崇拜过渡的中间环节。自然崇拜与图腾崇拜是有区别的。自然崇拜的对象在形式上是与人截然有别的自然现象,而图腾崇拜的对象则逐步取得了人的形象。这表明人在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地位,但仍不足以彻底摆脱自然的统治。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单是正确地反映自然界就已经极端困难,这是长期的经验历史的产物。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已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经历的一定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而被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万民一致意见恰恰只证明了这种作为必然过渡阶段的人格化欲望的普遍性,因而也证明了宗教的普遍性。”恩格斯还说:“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
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宗教产生于人的观念,观念又源于人的意识,而人的意识却是自然环境的产物。原始社会产生的自然宗教主要是自然压迫的产物,是人们把自然力和自然物进行神化的结果,它反映了原始人在征服自然中的软弱无力和对自然力的无知与依赖。
(2)社会根源。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反宗教的根据就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人是社会化的动物,无论什么时候,人们的实践活动都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进行。宗教作为一种以人的存在状况为反映对象的社会意识,它的内容不仅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也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宗教的产生和存在离不开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宗教的核心内容,故马克思说宗教“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
在原始社会里形成的以自然崇拜为主要成分的原始宗教,在许多方面展示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在宗教中的反映,当时的氏族制社会正是宗教产生的社会基础。在原始的氏族社会,共同的血缘关系、共同的生产劳动、共同的生活以及与其他氏族集团之间剧烈频繁的斗争把氏族成员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了有利于维护氏族制度和氏族传统的社会性活动和行为规范,以后又逐步发展出氏族制社会本身和行为规范神圣化的宗教观念和宗教崇拜活动。另外在原始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宗教中也得到了反映。首先,自然宗教里各种神灵虽各司其职,但无地位尊卑之分(如单一神教);其次,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社会中,各个氏族成员与宗教崇拜对象的关系是同等的,也没有专职僧侣祭司与一般信徒之分,整个氏族以集体的方式与宗教崇拜对象发生联系,宗教活动必须由全体氏族成员共同参加,宗教禁忌、律令和各项道德义务也必须由全体氏族成员共同遵守,这些都是氏族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社会关系的反映。
当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由于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所造成的社会苦难,人们不得不在继续承受自然压迫的同时,又承受着阶级对立造成的社会压迫。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结合,构成了在阶级社会条件下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恩格斯说:“在各阶级中必然有一些人,他们既然对物质上的解放感到绝望,就去追求精神上的解放来代替,就去追求思想上的安慰,以摆脱完全的绝望处境。”一方面,被统治阶级在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之下遭受着巨大的苦难,但是他们又找不到遭受这种苦难的原因,即使找到了原因他们也无法改变现状,有的虽然也进行过各种各样的斗争,直至发动武装斗争,但这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非人的境地,他们无法摆脱世间的苦难,因而幻想通过对神灵的祈祷而获得来世的幸福,在幻想的彼岸世界去寻求心灵的慰藉。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也支持和利用他们所认可的宗教,把世间的一切说成是神的安排,用永不可验的来世的幻想来慰藉人们痛苦的心灵,直接助长了宗教的产生、存在和发展。
恩格斯还特别分析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宗教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根源也是源于社会。因为,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规律使资本主义不断出现危机,资本家为倒闭、破产、遭受损失和负债而恐慌,工人则常常面临失业、贫困的危险。同时,社会道德的败坏、人类文明的沉沦,也使人们感到苦闷和抑郁。下层被统治阶级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发性、盲目性的恐惧而要求在宗教中寻求安慰;上层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统治有意利用宗教来麻痹人民,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宗教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
在阶级社会里,宗教的形成(产生)、存在和发展有其新的特点:第一、新形成的宗教往往包含着对以往宗教传统的继承和发展;第二、社会生活中出现广泛而深刻的危机往往成为产生新的宗教运动的前驱。社会危机使人们在备受煎熬中形成强烈的宗教渴求,从而为新生宗教的传播创造了必备的社会基础。现存世界各大宗教包括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犹太教、印度教等都是产生于阶级社会,都是在社会生活领域发生重大危机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第三、新兴宗教的形成与各个宗教的创教者及其门徒的积极活动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在其后的发展中,各个宗教的教职人员、宗教思想家,甚至一些世俗君主的个人活动(包括支持或参与)对该教的发展也有相当大的影响。
在阶级社会产生之前的原始社会里,宗教的形成和发展是人们自发、被动的行为,所以宗教学者把它称之为自发宗教,又称部落宗教或氏族宗教(包括自然宗教和多神教);而在阶级社会里,宗教的形成和发展则是人们主动、自觉的行为,甚至带有阶级性,故称之为人为宗教,包括民族宗教(或国家宗教)和世界宗教(含多神教[如大乘派佛教]和一神教[如基督教、伊斯兰教])。
2、马克思、恩格斯揭示宗教发展的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宗教本身没有自己的历史。宗教的发展为客观的社会条件所决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序言》中说:宗教和其它社会意识一样,随着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恩格斯曾提出过宗教发展的三种图式:(1)自然宗教——多神教——一神教。这并不是恩格斯的发现,而泰勒、缪勒等人提出来的,恩格斯认为“必须研究这些宗教形式”,表示他重视这种看法。(2)自发宗教——人为宗教。这是马克思在分析宗教是否有“欺骗的成份”时提出来的一种见解,他并没有把这种图式看作是宗教发展的规律。(3)部落宗教——民族宗教——世界宗教。这是恩格斯提出来的一种宗教发展模式的看法,他是以进化论的观点,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明宗教的发展的一般规律,其目的是强调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对宗教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3、对马克思、恩格斯论宗教消亡的条件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同样也有这个过程。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认为,宗教最终是会消亡的,但是有一定条件的。
马克思在1843年写的《论犹太人问题》中指出,社会不平等是造成宗教上的不平等的原因。“宗教已经不是世俗狭隘性的原因,而只是它的表现。”“我们认为:他们只有消灭了世俗桎梏,才能克服宗教狭隘性。”“我们要把神学问题化为世俗问题。”“我们现在是用历史来说明迷信。”马克思认为,要消除宗教存在的根源和促使宗教消亡,其条件是废除私有制;途径是通过消除劳动异化的社会主义革命。宗教作为颠倒的世界观,它的根源在于颠倒的世界。颠倒的世界即是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私有制社会。所以,只有废除私有制,通过消除劳动异化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消除宗教异化和促使宗教消亡。宗教异化:宗教是人的本质的自我异化。这是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观点,马克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认为:人的自我异化不仅存在于宗教中,也存在于社会和国家中;人的自我异化的原因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劳动异化,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被资本家占有并异化为劳动对象,劳动者便转而受到异化物(资本)的统治。要消除劳动异化,就必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所以,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能消除劳动异化,能消灭私有制,能消除宗教异化和促使宗教消亡。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只有当实际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当社会通过占有和有计划地使用全部生产资料而使自己和一切社会成员摆脱奴役状态的时候,当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现在还在宗教中反映出来的最后的异已力量才会消失,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随着消失。”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消亡的条件是:(1)消灭私有制;(2)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极为明白而且合理;(3)社会物质基础的极大丰富;(4)社会对生产资料实行有计划地使用;(5)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
但是,马克思说“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因此,宗教自有其产生、存在、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我们只能尊重其规律,引导其与社会相协调,才是我们正确对待宗教的态度。
六、马克思、恩格斯如何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
1、马克思“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论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世界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是马克思对宗教社会作用的看法。
在马克思看来:1、对统治阶级而言,宗教可以起到维护其反动统治服务的作用,可以为这个颠倒的世界提供感情上的安慰、“道德上的核准”和理论上的辩护。“宗教是它(苦难世界)的灵光圈”。 2、对被统治阶级(人民)而言,只能起到精神麻醉的作用。宗教是“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它给苦难中的人民以幻想的幸福,使人们精神上感到有所慰藉而不愿扔掉它。“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3、是被统治阶级对统治阶级的一种无声的抗议。“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 “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世界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种“鸦片”的作用是宗教在剥削阶级制度下的一种政治功能,也可以说是宗教的本质之一种。马克思对宗教的揭露、批判的目的是要唤醒民众,起来推翻这种不合理的颠倒了的社会制度,争取人性的自我解放和社会的解放,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没有压迫剥削的、合理的社会秩序,实现社会主义,进而实现共产主义。
在社会主义社会还有宗教的存在,它的“鸦片”的作用是否还存在呢?
在社会主义社会,虽然政治层面上“被颠倒了的世界”被重新颠倒了过来,消灭了剥削阶级,人民当家作主了,可以堂堂正正地做人了,但由于人的意识有相对滞后于社会经济基础发展的特殊性,也由于宗教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有其历史的连续性,传统的观念其相当的顽固性,因而在相当一部分人中宗教的观念还是根深蒂固的。在我国,我们也承认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社会实践也正处于历史的低潮时期;世界上资产阶级、资本主义世界还存在,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会继续存在和发展,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生存的发展还构成相当的威胁,中国的宗教与世界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宗教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受到他们的巨大影响。特别是科学的发展还未能达到“谋事在人,成事也可以在人”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环境恶化、自然之迷难解、社会不公、个人生活还有很多方面不能尽如人意,故在我国宗教的阶级根源虽然消灭了,但人的意识根源、非人为因素的自然根源,还有人们的心理、情感根源等还将长期存在,人们有时还是需要在宗教中寻求安慰,作为宗教鸦片的消极作用还是有其残余的存在的。这是需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破除迷信,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无神论,取代唯心主义的有神论,用共产主义道德理想教育群众,才能最终消除“鸦片”残余,建立起无神的、理性的、科学的、法制化的、人人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虽然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这应该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2、恩格斯“宗教外衣”论
恩格斯关于宗教社会作用的基本思想,除了与马克思一样认为宗教是维护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本质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其统治秩序的工具,对人民而言是麻痹其革命意志的精神鸦片之外,他还提出了“宗教外衣”的思想。
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中就多次提到“宗教外衣”这个概念。恩格斯与马克思一样,对宗教在社会历史中所起的作用从来都是持否定的态度,但他通过分析中世纪的异端运动、德国的农民战争、和早期资产阶级革命的情况时,他发现这些运动都曾打着宗教的旗号,即是披上宗教的外衣。可见宗教在某些历史阶段上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还是应该给予肯定的。可见恩格斯的“宗教外衣论”的基本思想还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精神的。
结 束 语
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其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对宗教问题所形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宗教的本质,宗教产生的起源与存在的根源和发展的规律与消亡的条件以及宗教的社会作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的阐释,可以使人们更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在各种宗教的说教(典籍)和令人敬畏的宗教建筑及宗教崇拜行为、组织制度背后的本质特征,拨开宗教的迷雾,认清宗教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