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有道理
平實看待BT軟體
卡維波(作者為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
貴報日前曾大篇幅報導BT此一電腦軟體,除了介紹BT的技術特性外,引人注目的標題則是說「超快感下載,電影、色情BT抓不停,好萊塢的最大敵人、色情加速傳播的最大媒介;BT催化變調、BBS已成情色主流」等等。
雖然這些報導提供了BT使用現況的相關資訊,但是也同時建構了BT的文化意義。由於電腦使用經常出現群落現象,也就是某些特定年齡層或愛好者會聚集於某個電腦使用空間,甚至形成次文化的現象,因此,成人的主流世界往往會對不熟習的新群落現象產生疑懼,有時新聞報導對新群落的文化建構也會不自覺地反映出這種疑懼。
其實像BT、P2P、「愛的機器」等等軟體技術本身都是中立的,並不是天生必然就等於色情或盜版。在廣大的電腦世界裡,這些軟體的用途由於沒有全面的統計資料,所以人們只能憑各自經驗與印象來斷言軟體是否多半被利用來抓色情或院線片;那些用這些軟體來抓色情片的人,由於群落效應,會覺得在網路上接觸到的人都在抓色情片。
不過,筆者由於對韓流現象有研究興趣,也常用BT抓韓劇,因此對我而言,BT的意義就是韓劇下載。這些下載並不等於不道德的非法盜版,因為韓劇迷下載的常是正在韓國上演的或剛播畢的韓劇,由於台灣可能不會播映或可能要很久以後才會播配音版本,因此BT成為渴望與韓國同步的韓劇迷的重要工具。從這個角度來看BT,它絕非洪水猛獸,而是跨國文化交流的媒介。
早在BT出現以前,網路上就一直流行抓色情片、院線片、歌曲等等,BBS也常有這方面的資訊交換,但是否就能因此斷言「由於BT的出現而使 BBS成為情色主流」?這是有待商榷的。此外,從網路下載影片究竟是否對好萊塢造成威脅?還是只影響原本就不會花錢看電影的特定族群?並沒有真正客觀統計。畢竟,按照同一邏輯,網友們大量下載色情片,豈不是對色情工業造成威脅?下載A片的BT豈不是因此變成消滅色情的利器,而不是傳播色情?由此可見「BT威脅版權片、催化色情」的說法有著內在不通的矛盾。
BT究竟多大程度上比之前類似的P2P更加速或擴大色情或盜版的規模,也是有疑問的。因為BT下載往往需要一窩風,才能達到快速下載的目的,只要流行跟風的時間一過(通常是很短的數天內),就會缺乏足夠的「種子」。因此BT的神奇或影響也是多少被誇大的。
新聞報導特別提到BT被稱為變態軟體。其實,大陸原來就把「變態」擬音簡化稱為BT,而我所接觸到的網路群落很少稱BT為變態軟體,因此,選擇用「變態軟體」這個名稱來報導,恐怕也間接建構了BT的偏差色彩。再加上當日BT的報導在版面上與「兒少法性交易案件與日俱增」消息並列,似乎更加深 BT的偏差形象。
對於BT或類似的網路新現象,應該平實看待,否則很容易只是強化原有的文化成見而已。
卡維波(作者為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
貴報日前曾大篇幅報導BT此一電腦軟體,除了介紹BT的技術特性外,引人注目的標題則是說「超快感下載,電影、色情BT抓不停,好萊塢的最大敵人、色情加速傳播的最大媒介;BT催化變調、BBS已成情色主流」等等。
雖然這些報導提供了BT使用現況的相關資訊,但是也同時建構了BT的文化意義。由於電腦使用經常出現群落現象,也就是某些特定年齡層或愛好者會聚集於某個電腦使用空間,甚至形成次文化的現象,因此,成人的主流世界往往會對不熟習的新群落現象產生疑懼,有時新聞報導對新群落的文化建構也會不自覺地反映出這種疑懼。
其實像BT、P2P、「愛的機器」等等軟體技術本身都是中立的,並不是天生必然就等於色情或盜版。在廣大的電腦世界裡,這些軟體的用途由於沒有全面的統計資料,所以人們只能憑各自經驗與印象來斷言軟體是否多半被利用來抓色情或院線片;那些用這些軟體來抓色情片的人,由於群落效應,會覺得在網路上接觸到的人都在抓色情片。
不過,筆者由於對韓流現象有研究興趣,也常用BT抓韓劇,因此對我而言,BT的意義就是韓劇下載。這些下載並不等於不道德的非法盜版,因為韓劇迷下載的常是正在韓國上演的或剛播畢的韓劇,由於台灣可能不會播映或可能要很久以後才會播配音版本,因此BT成為渴望與韓國同步的韓劇迷的重要工具。從這個角度來看BT,它絕非洪水猛獸,而是跨國文化交流的媒介。
早在BT出現以前,網路上就一直流行抓色情片、院線片、歌曲等等,BBS也常有這方面的資訊交換,但是否就能因此斷言「由於BT的出現而使 BBS成為情色主流」?這是有待商榷的。此外,從網路下載影片究竟是否對好萊塢造成威脅?還是只影響原本就不會花錢看電影的特定族群?並沒有真正客觀統計。畢竟,按照同一邏輯,網友們大量下載色情片,豈不是對色情工業造成威脅?下載A片的BT豈不是因此變成消滅色情的利器,而不是傳播色情?由此可見「BT威脅版權片、催化色情」的說法有著內在不通的矛盾。
BT究竟多大程度上比之前類似的P2P更加速或擴大色情或盜版的規模,也是有疑問的。因為BT下載往往需要一窩風,才能達到快速下載的目的,只要流行跟風的時間一過(通常是很短的數天內),就會缺乏足夠的「種子」。因此BT的神奇或影響也是多少被誇大的。
新聞報導特別提到BT被稱為變態軟體。其實,大陸原來就把「變態」擬音簡化稱為BT,而我所接觸到的網路群落很少稱BT為變態軟體,因此,選擇用「變態軟體」這個名稱來報導,恐怕也間接建構了BT的偏差色彩。再加上當日BT的報導在版面上與「兒少法性交易案件與日俱增」消息並列,似乎更加深 BT的偏差形象。
對於BT或類似的網路新現象,應該平實看待,否則很容易只是強化原有的文化成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