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涯) 一个MM自杀前的博客 因为小三...她从24楼跳下去了..好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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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印象派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6862) 发表:2008-01-12 23:22:18  63楼 
不止一个人向我推荐这贴,吓我一跳~~~~~~~都啥年代了还为情自尽啊  用GG的话说就是: 哎 又多了一个男光棍(他的经典) 用我的话说就是:人要自己爱自己啊,就是天踏了,也有大把人顶着,何必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呢 很久以前有个同学问她BF:没有我你怎么办? 他是这样回答的:没有你,我会更快乐~~~  她BF的回答让我受益非浅.估计能一辈子不忘~ 不管生活如何艰难,灰暗,乏味,无聊,寂寞.都要坚持快活的活下去! 一輩子的時間那么的漫長, 何必在乎當初寂寞多荒涼 虽然我的生活并不那么如意,但是我总能在灰暗里感受到阳光的气息~ 我也坚信,快乐不快乐,幸福不幸福.都是由自己做主的. 所以对此贴我没有太多感触.有小三就分手离婚呗,有什么好要死要活的呢 为这样的事情为这样的人而死是很不值得的!!! 要我老公(可惜本人还没有)有小三.我一定会在很好的餐厅请他们一起吃大餐,然后当面告诉他们:我成全他们了~ 那个时候我一定对他们笑得很阳光很灿烂. O  解脱咯 对这样的人放手是一种幸运~ 对我不好的人 永远都不会得到我对他好的 我的原则永远是一干二净三清静. 说完了~```
很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呢
爱的深才会痛得不能承受。。更不说那个jj供她老公读书,出所有家用,没有任何婚礼的仪式也愿意嫁。且不说她平常懦弱的老公多么冷血无情的拿着她的钱带着小三去旅游,且不说她老公,老公父母,哥哥,包括那个惯三,每个人都在她第一次自杀之后还一次次刺激她。

如果男女朋友也就罢了,婚姻是真心相爱一生相守的法律灵魂契约。绝对不是用另一段所谓真爱做借口就可以理所当然结束的。并不是说她就应该自杀,而是说碰到这样的事情是不该妥协,应该至少让负心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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