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该不该清算‘恋爱费’?”最近在yahoo上到这条,“分手后,该不该清算‘恋爱费’?”
不知道我们华新的朋友是怎样看待的,
是不是分手了就一定要算到清清楚楚呢!
我个人认为既然以前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的,就不要再去计算以前的得失,
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啊,算到这样的话,我相信连朋友也没得做了,又何必呢~!
个人认为钱再多都无所谓, 不过
如果定情物是钻戒或者贵重的珠宝项链(万把块rmb以下得就不该算了吧)如果不询问男方就自己留下, 男方倒不一定在意东西,会让人看不起。 不过这年头嘛,世风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