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网络舆论(转贴)---如果不和谐就删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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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鱼片粥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7743) 发表:2012-03-20 10:07:59  楼主  关注此帖
新加坡的网络舆论(转贴)---如果不和谐就删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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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鱼片粥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7743) 发表:2012-03-20 10:32:00  2楼
新加坡的网络舆论(转贴)---如果不和谐就删贴吧 (more...)
没有想不和谐的意思,希望大家多多注意形象啊
不能把他人的不好行为作为自己不好行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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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鱼片粥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7743) 发表:2012-03-20 12:15:45  3楼
我提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人去追究这些人责任呢?人狗论在这里出现的次数显然比奖学金得主的事件多,而且人人网可以算是个半封闭半开放的网站,istomp却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网站,从法律上来讲,无论是场合还是性质都是恶劣得多。
我还是说,不能把别人不好的行为作为自己不好的行为的理由
你在人家的地方,做了天大的好事都没人管,但是做了一丁点不好的事就会被闹到天上去。
我上面转的截图也能看出来,凡是不好的,就一堆人围攻,好不容易有点好的事,他们就看着,一个泡都不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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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鱼片粥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7743) 发表:2012-03-20 13:26:24  4楼
不是拿这个作为做不好的事情的理由,是这个社会需要追求公平的精神如果孙旭可以被纪律处分甚至诉诸法律,为什么这些人就不能?就算是新加坡的政府机构或者法院,也断然不敢公然宣称在辱骂别人是狗这件事情上,新加坡人在自己的国家拥有豁免权吧? 老子曰:“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 离开了宽容和公平,本身就是违背天道了,也不可能长久下去。 所以,这件事情来说,我们最重要的问题,出了反省自己的言论而外,是追求公平精神的匮乏。
追求公平社会的想法是好的,可是外国人和本国人本来就不公平
但是只有本国人有投票权,只有本国人有立法权,

作为外国人,只能做好自己的本分,才能改变大部分人本地人的看法,也才能有机会通过他们去追求“公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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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鱼片粥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7743) 发表:2012-03-20 13:30:31  5楼
同感。上次的时候想这么说的。忘了为什么最后没说。大概是因为孙旭是奖学金得主吧。要求要高一点。 不过坡人不该反省一下么?为什么一个从16岁就来到新加坡,在这面生活了8年多的中国大陆男生,还会说出这样的话呢? 按理说,八年的生活还不够洗脑么?这八年还是黄金年华。
有些事情,道理是简单的,做起来却要技巧
你要是新加坡政府,你觉得你能怎么做?

你不处理孙旭,那么一堆本地人天天闹,上纲上线

你处理孙旭然后把STOMP上那些人也处理了?他们更是要天天闹~

所以我觉得STOMP,T Review这些地方都是给那些人出气的,新加坡不准集会游行,在网上给他们闹闹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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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鱼片粥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7743) 发表:2012-03-20 18:25:27  6楼
其实这种现在香港人不是更严重么?香港难道不是中国么?
说句不好听的,排除国内国际政治的影响,我觉得主要还是国人陋习....
和不好的社会风气败了中国人的名声

让人觉得虽然都离不开中国,要做生意要各方面的利益,但是谁都又不愿意和中国扯上关系,台湾人硬要叫自己台湾,难道是真的不想当“中(华民)国人”么?我倒是觉得台湾人是想要一个和大陆能区分开来的名字而已。香港不是一样么?香港人什么时候常常拍着胸脯说我是中国人了?

也许有人说很多敌对国家和敌对势力从各方面对中国施压,抹黑中国,也许有人也抱怨有说都是国内政治制度不好,贪污腐败横行造成的,但是作为中国老百姓自己难道就一点错都没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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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鱼片粥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7743) 发表:2012-03-20 20:56:05  7楼
说老实话,大家平心而论,Sun Xu这件事情又能算多大个错误呢?说实话,我看到Sun Xu在本来是给自己好友看的社交网站上说两句气话,事出有因而且事后已经删除并且道歉了,后来竟然搞到要到大使馆去认错,又遭到国大调查,甚至可能面临处分的事后,我是很有同情心的。因为一个新加坡人可能也有责任的事情加上一句少不经事的牢骚,就要搭上一位同胞的整个前程,甚至被有些新加坡人要置之死地而后快,我实在觉得难受。在这时候在看到网上的其他中国人几乎一边倒的言论,说“言行要谨慎”“Sun Xu说这样的话不应该”,我更加难以平静。 当然,作为一个有良心的人,也绝不可能说Sun Xu的做法就是正确的,只能说一句,可能有一天我无意中发了几句牢骚,等待我的也是这样的待遇,我不想受到这样的待遇,我只好站出来说:“这样对待Sun Xu是错误的。”
香陵你的道理都说的很有理,但是你忘记了最关键的一点---孙旭不是第一个
明知故犯比不知者无罪的情况严重的多,我相信你同意这个道理

而且,如果你看了孙旭的留言截图,他在有同学提醒他注意言辞之后仍旧我行我素,继续发表不当言论一错再错,直到最后事情闹得不可收拾才转头来道歉。这种行为无论他是地球上哪个国家的人都是不对的。

也许香陵你很想表达你的观点,但是我还是想说,你用孙旭事件作为你的论据确实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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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鱼片粥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7743) 发表:2012-03-21 09:17:37  8楼
新加坡的网络舆论(转贴)---如果不和谐就删贴吧 (more...)
本帖初衷是为了缓和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
既然事与愿违,尤其是已经有人注册马甲上来激化问题,那就删贴吧

反正我和香陵的讨论还可以私下再进行,删贴不影响

大漠和小妖,我bypass你们直接把图删了,不好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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