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不当言论 孙旭被国大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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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陵居士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22662) 发表:2012-03-27 22:34:44  44楼 
给孙旭同学的几个建议,由于不认识他故贴在此,如有人认识孙旭同学,请代为转告什么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之类的话就不说了,别人已经说得够多了的。说点直接有用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大处罚从道理上来讲有合理性,也并不可怕。但个人认为比起消极地接受,积极地为自己争取利益——在这里就是争取减少自己的损失是一种更好的方式。个人建议你以个人名义,有理有据有节地向国大教务长和纪律委员会写一封信,申请对处罚进行复议并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争取得到公正的处理。 暂时帮你想了一下,以下几点可以考虑作为自己申请复议理由: 1。处罚的客观性: 粗看了一下,目前的校规只有关于辱骂的校规似乎只是关于辱骂其他学校教职员工的。辱骂其他人似乎不在其列。 那么处罚的依据究竟是什么?是否具有客观性? 2。处罚程度的是适当性: 客观上注意国大的处罚(罚款3000圆并社区服务三个月)比更严重情况的违法行为所应受的惩罚还要严重: 杂项法令13B:“(二)用恐吓性或侮辱性或谩骂式的语言、动作或展示这样的文字或记号,有意令他人以为即将受到非法的暴力对待;或有意去激怒或挑衅他人使用非法暴力,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元”国大的处罚重于法律的依据是什么? 主观上这3000元对你的生活质量如果影响非 (more...)
想了想应该再加上一点行文方式的建议
我不知道你的内心是不是觉得很委屈很冤枉很窝火,但是还是那句话,态度上应该首先承认自己有错,不建议用质问式或者出气式的语气,应当以事实为主,不要在行文中透露出纪委会错误的意思,而要以向纪委会提供一些补充材料或者申请再考虑的方式来说。尽量避免使用问句或“我认为”之类的判断句子。有些点可以不一定直说,比如公正性的一点,不能直接问委员会“其他人是否也会这样处理”,否则有以“法不责众”或者疏漏苛责委员会的意思,应当以其他的方式隐形地透漏出来。

可以参考以下文章:
http://www.ehow.com/how_8081375_write-letter-reconsideration.html
http://www.ehow.com/how_8180505_write-reconsideration-letter-judg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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