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不当言论 孙旭被国大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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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洋葱头 (等级:7 - 出类拔萃,发帖:1031) 发表:2012-03-27 23:07:14  46楼 
不适用煽动罪是针对政府,NUS纪律委员会又不是政府。 何况这里既没有说政府错了,也没有说纪律委员会错了,只是列出一些理由申请复议而已,法院判决还允许上诉呢,这点事情不可能当煽动论处。 新加坡政府总体上来讲还是公正的,如果这就当煽动论处,那和文字狱或者文革都差不多了,远没有到这一步。
又仔细看了一下你的回复,发现你误会了我的意思
我并不是说你要他写的那封信会触及Sedition Act,而是觉得孙同学的那句话本身就打了一个擦边球。
我个人觉得NUS从一开始都是尽量在保护孙同学。从开始NUS的公开回复信,到后来NUS自己成立一个委员会对这件事进行处理,都是避免这件事情扩大导致外界介入,摊子大了NUS也保不住他。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写一封信去NUS讨所谓的说法和公道,未免有点过分了。到时候NUS一甩手,丢给外界处理,孙同学只有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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