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一个挪威的客户谈到他的女儿也是这样。他女儿跟她的Partner一起生活,都生了一个女儿。
但是两人不是夫妻,依据两个人签的一种合约,里面会提到各种细节(比如两人分开后财产非配,房子,车,孩子的抚养等等各种事情都提到过)。
他说这种生活方式在欧洲开始流行起来。他有两个女儿都是这样的。
具体这个合约跟结婚证有什么区别恐怕只有当事人才分的清。
我发现很多港星都是未婚生子的
结婚的很多都是孩子好几岁了,比如陈奕迅,还有之前朱茵也是怀孕了,但是没结婚,好像也没打算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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