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就离婚吧。 我觉得离婚未必是件坏事儿。 如果真的已经发生关系两次了。 我看楼主还是离婚吧。 现在到了这一步, 就算是重归于好了, 还是有间隙存在。 在漫长的未来中, 由于这个为导火索的吵闹会不时存在, 真的强扭在一起,得到的是永无宁日。
我并不觉得楼主很差。 一年10万SGD的年薪, 真的不算低薪了, 当然要看跟谁比。 什么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金字塔的顶尖我看就不要去比了, 如果低头看看金字塔的塔基, 在芸芸众生中, 你的薪水绝对是中等偏上水准了。 而且才35岁而已, 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对于工资, 楼主绝对不要自卑。 楼主是个很负家庭责任的人。 这一点, 在我看来,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 实在是太重要了, 一个男人哪怕再帅, 再有钱, 再有幽默感, 没有家庭责任感, 就不是好男人。 关于sex方面, 我觉得也不是楼主的错。 这个问题其实夫妻双方可以互相体谅, 共同解决的。
现在楼主老婆完全不想解决这些问题, 根本连努力都不愿意。 可见, 心已经不在你这里, 也不在你们这个家这里了。 你打了老婆, 我觉得也可以理解吧, 在气头上打了老婆, 也不算什么家庭暴力吧。 而且她做了这些伤人心的事情, 难道男人就不会伤心吗? 做错了事情, 就应该得到惩罚。 (more...)
发生两次关系就要离婚啊?这个出发点不对。
应该看跟对方在一起的感受是否开心和舒服,是否对方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都会满足,而不是看硬性的条件诸如“跟别人发生关系”这样的。
两个人在一起,是靠感情维系的,不是靠性爱的唯一性。明白吗?
当然,如果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开心,也不满足的话,那就不要勉强了。
懂了吗?
两个人在一起,是靠感情维系的,不是靠性爱的唯一性。明白吗?
当然,如果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开心,也不满足的话,那就不要勉强了。
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