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高等教育的女性,用这种那种理由不生或少生,有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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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妖霖霖 (等级:?? - 无法无天,发帖:39476) 发表:2013-02-19 16:07:18  30楼 
那抽烟,吸毒,自杀,两男性交要不要尊重民意?虽然都是很私人的事,法律却不准许。是要尊重个人意愿还是大众意愿?
楼主还是同性恋歧视者啊……
每天都要:刷牙,洗澡,上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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