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八卦】恶劣房东一二事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本帖共有 32 楼,当前显示第 22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行星组曲 (等级:6 - 驾轻就熟,发帖:3645) 发表:2013-03-18 09:55:51  22楼 
如果她有注册公司就不算犯法原来是有规定可以使用组屋地址作为自己的公司地址的,但是有个时间限制,是第一年可以好像,具体忘记了。 不过我建议,还是不要生事端了。这种暗箭放了对自己也没什么好处,由他们去吧,有时候她们也是有自己的难处。
谢谢你的建议
不过她有难处,那么以前几个搬进来一个月不到就要搬走的房客就没难处吗
新加坡是个法治国家,野蛮人的那一套在这里是行不通的。她也是在文明人面前嚣张惯了,得治一下了。论嗓门我吵不过她,就由得法律来约束她
感觉我病了。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32 楼,当前显示第 22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