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LZ的人呢 都知道LZ爱恨分明 平常对大家都很热情真诚的所以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 跟那个女的有来往 合作 觉得是个蛮好的妹子 合作也挺愉快
但是这个女的处心积虑搞这么一出 可能搞了很久了 肯定还告诉别人表告诉我
不是明显把我当傻子么
Lz的原则是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但你要咬我一口 我可能让你断胳膊断腿毫不留情
昨天她给我短信 说是误会误会 到现在也不承认在造谣中伤 还说事情到此为止。
你说开始就开始 你说结束就结束??
未免太把我当包子了吧
所以 表怪我对你不客气
默默的想说楼主原则和我的有点像。。。哈哈哈~支持lz~!
遥不可及的并非十年之后,而是今天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