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话题】原来闷死可以叫做“体位窒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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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甬 (等级:14 - 天人和一,发帖:8040) 发表:2013-07-20 20:44:41  31楼 
我再来一个不同角度的观点今日之中国,此类事件一旦发生,马上民众与政府即势同水火,政府之信用破产矣,尚有人谓此为法制社会?非正常死亡时的尸检本属定例,而往往酿成「抢尸」之类;至于舆论,事件之后民众何以宁求微博不求公安机关?如果没有这些「不听话」的社会舆论,受害者的声音根本无法表达,恐我国心脏病死亡率将提高了! 换个角度来讲,真的有舆论叫出来,事件的结果也未必美好吧?事情闹大则当地政府往往以息事宁人为宗旨,抓人了事,「城管」一词往往成代罪羔羊,身为体制内人士之个人权利亦有无保障之虞,为官为吏者也战战兢兢。 最后还有一句,坡国与中华不可比,治坡易而治中华难,当政者有难处,但思维是该改改了。
此言甚有见底
击节称赞一下。
我始终记得Newton地铁站上的标语:“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
每个政府都应该有自我改革自我反省的精神,才能保持着生机和活力。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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