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了,二战中杀人放火是日军士兵干的,为什么日本政府要出钱赔偿?按照您的逻辑,日本军队在中国和新加坡烧杀掳掠,事情都是士兵干的,为什么日本政府要出钱赔偿?
同样按照您这个逻辑,全世界都可以把国家赔偿这个内容取消掉了——因为国家的钱是老百姓的税收,所以犹太人要赔偿就去找当年打杀你们的那些纳粹士兵好了,与现在的德国政府何干?
其次,对您使用所谓”狗腿子“的称呼表示遗憾,希望大家还是能够保持坐而论道的风度与精神。
你有没有逻辑,侵略战争是日本政府发动的,难道城管砸人是政府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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