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外话:有没想过信箱也是夫妻(朋友)的共同“领地”,如果不告诉对方,就擅自将地址告诉他人,让别人使用信箱地址,是否也侵犯了对方的隐私呢?他(她)是否可以认为是寄错地址而处理信件呢?
我可是告知了的
不过既然大家买的都是二手房,难免会有前屋主或者前租客的信寄过来。这个没办法避免的吧?我搬家更改地址的时候,银行职员还曾经记错了,一直把信寄到我家楼上去了。另外我老公也有寄让他业务伙伴寄一些信到我家,他还没提前知会过我,我收到了去问他才知道的。
如果你觉得这些不是屋主应该是收到的信,寄过来就是侵犯屋主隐私,我才觉得真的上纲上线了。
如果你觉得这些不是屋主应该是收到的信,寄过来就是侵犯屋主隐私,我才觉得真的上纲上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