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愤怒,华新大牛们给出出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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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ttlegirl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314) 发表:2014-06-03 06:47:00  27楼 
我觉得暴雪讲的对。应该看清楚你们签的合同, 和搞清楚哪一个部门付的你减免部分, 然后亲自走一趟, 和那个部门说一下自己情况, 看那个地方怎么说。 lz说, 要去工作后来又没有去的是一个大公司。 我的感觉是, 大公司, 越是特别大的公司, 财务制度越严格, 还有audit, 你还给他钱, 他要入账, 他为你支出的这部分和他从你这里收回的部分不符, 是要给出说明的。 而且, 他收了你的钱, 他应该给你一个收据, 这都要有名头的。 如果真的那个公司弄错了, 你从为你垫付的部门拿到回复, 也更有证据指出他们的失误, 可以理直气壮地去反驳他们, 也根本不必考虑自己的名誉问题, 因为本来就是他们错了, 那还客气什么。
也许这就是问题所在
我的合同里面没有写详细的赔偿内容,里面只写了LD是五万五。我写信给HR,询问为啥这么高,HR跟我讲里面包含了政府补贴。邮件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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