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讲个前天刚刚发生的事。老丈人跟楼上有矛盾,太复杂,细节就不说了。前天晚上,楼上借酒疯发作。砸丈人家门,言语威胁。这个不是第一次了。
报警 110迅速来了。然后散场。让丈人家第二天去备案。
第二天,小姨子带着丈人去派出所备案。办案的警员,随便拿了一个破本子(小姨子原话),潦草的写了写。两分钟就说好了。你们可以回去了。
幸亏早上我一个亲戚已经托关系跟所长打了招呼。小姨子见不对,跑去所长办公室。所长又下来交代了下。然后 同一个警员,开电脑,认认真真花了两小时备案 还签字画押。说以后会跟进。还有之前跑政府 解决问题 各种踢皮球就不赘述了。总之托关系 跟不托关系,结果完全不一样。
晚上,我打给公检法工作多年的朋友。问问这种矛盾走司法程序可行性。朋友直接建议托人找能治住楼上的单位(楼上搞建筑的,找城建)的人去说道。还有很多话,不便多说。
国内在不在变好?我觉得是。例如六一我回国,抵达武汉天河机场。边防武警一帅哥一美女,拿着气球送给出了海关的小朋友。还合影。让我备感温馨。但是离楼上描述的服务型政府还相去甚远。
的确是这样,办事人员的态度跟有没有熟人打招呼有很大关系
但某君看了多半又会说,哎呀你们怎么就碰到这样的事呢,我在宁波还是哪里哪里这么久了从来没遇到过。一句话,说不好的都是个例,不能代表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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