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帮你问了一圈中国的律师在综合一下新加坡这边的信息,总结如下:
1 . 前提是这个人还能联络到,知道在哪里,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等。人找不到基本上啥也不用谈了。
2. 这个合同相关事宜不适合在中国告,具体牵涉到一些技术问题,不细谈。
3. 在新加坡法庭,你可以告对方不当得利(restitution)。要求全额返还。告的难点是诉状要海外(中国)送达。有钱有时间这都不是问题。
4. 在新加坡胜诉理论上可以直接在中国申请执行,实践中取决于各种不可控因素。
5. 这事情要做请尽早,否则会过时效期。
少写了一点:
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来的欠债人立刻还银行的钱。这是衡平法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