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接待完亲戚带着孩子来玩,她的朋友也顺道一起来了,全部住我家。不过还好,接待完就成朋友了。在我家吃住了八天,提供了地铁卡,帮助买了门票(门票钱人家给了),陪玩了两天。走时给我家两孩子一人一个1000人民币的红包,我给人家孩子回了一个1000人民币的红包。稍微损失一点吧,即使家里吃,也得尽量给人家吃好一点呀,每天买鱼买肉买虾的,当然辛苦就不能计算了。本来邀请他们去吃一顿的,死活不肯去,也算省了一大笔。
计算地这么清楚=.= 如果最后能成为朋友的,我就懒得去算钱了。。
不爽的只是那些白吃白喝利用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