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太恶心,求助!楼主今年六月份入职,八月份被诊断为右下腿静脉曲张,医生建议做手术,结果保险公司以可能是pre-existing condition 为借口不给楼主发 Letter of guarantee. 楼主之前真没注意过啊,也是最近感觉有点胀胀才发现腿后面血管有点鼓出来。求各种有经验和在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给楼主支招,楼主要跟他们斗智斗勇!
先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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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已由 Danche 在 2016-09-20 22:58:45 时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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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3,奖励楼主15分以及22华新币,时间:2016-09-21 22:00:02。
我觉得这不应当算pre-existing condition
假设一个人3月前投保,3月后发现癌症广泛转移,这算不算pre-existing condition? 之前不知晓的疾病都不应该算。否则大多数慢性病都是隐匿多年形成的,都是pre-existing了。
我对保险最大的疑惑是他们对自己的保险经济是否有特殊的优待。我见过有的病人已经发现大问题了,但他自己是保险经纪,居然在填保险表格。是不是这些规定也不是硬性的,还是其实有很多空子可钻。很多规定一松一紧之间要差很多。普通人被各种条款搞得七荤八素,三言两语就打发了。
不过归根结底保险只保健康人,赔本的买卖谁也不会做。
我对保险最大的疑惑是他们对自己的保险经济是否有特殊的优待。我见过有的病人已经发现大问题了,但他自己是保险经纪,居然在填保险表格。是不是这些规定也不是硬性的,还是其实有很多空子可钻。很多规定一松一紧之间要差很多。普通人被各种条款搞得七荤八素,三言两语就打发了。
不过归根结底保险只保健康人,赔本的买卖谁也不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