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太恶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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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QMM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1963) 发表:2016-09-21 23:28:51  47楼 
我觉得这不应当算pre-existing condition假设一个人3月前投保,3月后发现癌症广泛转移,这算不算pre-existing condition? 之前不知晓的疾病都不应该算。否则大多数慢性病都是隐匿多年形成的,都是pre-existing了。 我对保险最大的疑惑是他们对自己的保险经济是否有特殊的优待。我见过有的病人已经发现大问题了,但他自己是保险经纪,居然在填保险表格。是不是这些规定也不是硬性的,还是其实有很多空子可钻。很多规定一松一紧之间要差很多。普通人被各种条款搞得七荤八素,三言两语就打发了。 不过归根结底保险只保健康人,赔本的买卖谁也不会做。
对于癌症那个来说
某些重大疾病(比如你提到的癌症,以及一些心血管类的疾病,在合约中都有具体明细,不是隐藏条款)的确有九十天的等待期,就是说,即便你不知情,那么在合约生效的九十天内确诊的该重大疾病,也是无法claim的。

而你所说的对保险经纪是否优待,当然没有了… 保险公司又不是哪个agent开的。我自己给自己五月份买一份定期人寿,premium waiver还因为去年发现的一个lump中exclusion。而你所说的填表格之类的,除了efiling,中介需要填表格啊… 这是中介应该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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