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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二荆条
(等级:
5 - 略有小成
,发帖:3445)
发表:2016-11-19 14:33:28 1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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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走走 的大作中提到:
规定见内“③、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懂了
原来还真有这么样的一纸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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