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历史何其相似:学者涉嫖离奇死亡,14年前就发生过
提要
在程树良死亡的那个年代,我们远看不到一个事件在社交媒体上风一样迅速发酵,也听不到网民的声音在公开的平台上与公权力博弈。
搜狐传媒(微信号:media-fox)独家稿件,欢迎转发,媒体转载需授权。
文 | 周佩雅
编者按2016年5月7日晚,29岁的雷洋前往首都机场接人,至此失联。5月9日晚9时许警方的一份通报告知,“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某已经死亡”。
这份255个字的通报浓缩了一个人生命的最后时光——
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接群众举报称:位于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内存在卖淫嫖娼问题。接警后,警方依法迅速开展查处工作。当晚,在该足疗店查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6名。
期间,民警在将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某(29岁,本市人)带回审查时,该人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警方依法对该人采取了强制约束措施。在将该人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该人突然身体不适,警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昌平公安分局已将此情况通报检察机关。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已介入并开展侦查监督工作。
目前,此次抓获的其他5人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昌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家属不认可警方的这份简单通报,他们等待着检察院的调查结果。他们不相信,29岁的杰出青年学者雷洋,在刚刚升格为父亲,女儿还差两周就满月的时候就这样轻易地死了。
一个本极其体面的人就以这样离奇的方式结束了生命。舆论的喧嚣不可避免。而在众多的报道中我们发现,14年前,一起极其相似的案件曾在湖北省黄梅县上演:44岁的教授、硕士生导师程树良2002年5月11日回老家湖北黄梅县农村奔丧。结果,这成了一场不归之途——因为嫖娼不服管教而跳车死亡。
“人大硕士”、“嫖娼”、“离奇死亡”……几个字眼勾勒出了一个包含了社会地位、色情、悬疑等复杂因素和激烈冲突的故事,也勾起了人们一窥究竟的欲望。
而14年前,同样触目惊心的标题“奔丧教授嫖娼致死案”也曾出现在报纸上。
极其相似的案件
2002年5月,“5?11教授嫖娼致死案”掀起了一阵舆论潮。
在关于此事的报道中,往往有这样的案情介绍:程树良,44岁,是武汉理工大学破格提拔为正教授的三名年轻才俊之一。2002年5月9日,程树良与弟弟程树翔一起驱车回老家湖北黄梅县。10日下午,二人参加完葬礼,回到黄梅县城住宿,准备次日中午返回武汉。5月11日早晨7时半,程树良步行到了西街。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说法,程因“嫖娼被举报,在警车押往派出所途中,由于承受不了那么大压力,跳车死亡”。
短短150字,就展现出了和本次“人大硕士离奇死亡”案件几个惊人的相似之处。
程树良教授生前留影
首先是死者身份。
在2002年的案件中,死去的教授名叫程树良,44岁。他不仅是武汉理工大学破格提拔为正教授的三名年轻才俊之一,也是硕士研究生导师、九三学社武汉理工大学副主委。他主持研制的远洋船舶轮机仿真训练器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程的妻子黄华说,丈夫少时生活艰难,因此生活一直质朴节俭。
而本次“人大硕士离奇死亡事件”中,死者雷洋,是从山村走出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2012年毕业,后任职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是环境经济和循环经济领域的专家。知乎用户、自称是雷洋同学的@山羊月在写《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文章时,也把雷洋称作“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中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雷洋死亡时,他的女儿才出生两周。
都是从山村里走出来的“青年才俊”,一个是“武汉理工正教授”,一个是“人大硕士研究生”;一个是科技制造领域专家,一个献身于环境保护事业;一个是一生节俭的好丈夫,一个是爱女心切的好爸爸……
而死亡事件的发展过程在几个关键点上也几乎一致。
程树良参加完葬礼后,于2002年5月11日早晨7时半独自步行至黄梅县西街,后久久未归,弟弟程树翔焦急万分,“手机打了几十个都没人接”。直到11时左右,他接到了县委副书记许振球的电话,告诉他“马上到县人民医院二楼”。到达医院后,程树翔被许振球告知,“你哥哥嫖娼被举报,在警车押往派出所途中,由于承受不了那么大压力,跳车死亡。有老板、妓女的讯问笔录为证。”
而雷洋则是在2016年5月7日晚21时左右从家里出门去首都机场接他的亲属,随后失去联系。其妻子和亲属不间断打电话,但手机一直无人接听。直到凌晨1点,电话被昌平区东小口镇派出所接听,并告知亲属需要去派出所。到达派出所后,派出所告诉他们,“雷洋因涉嫌嫖娼,在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而且在路途中,“雷洋反抗强烈,跳车头部着地,导致身体淤伤”。
但是,不管是十四年前还是今天,死者家属都没有接受警方的说法。
2002年5月20日,程树良的尸检报告出来了。尸检结论证明程嫖过娼(“妓女体内残留物经化验与程血型相同”),死亡原因系自己跳车头部着地。
警方结论是,程树良既嫖了娼,又系自己跳车身亡。这就意味着,除了“监管不严”外,警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对于警方的说法,死者家属称有诸多疑点:官方称死者8时20分进了一家发廊,目击群众称,8时40分左右即看见一名疑似警察的人员扭住程树良不放。在二十分钟的时间内要经历洗头、按摩、等待线人叫来妓女(按官方说法,妓女是发廊从外面叫来的)、付款等等事情,这合理吗?而关于举报者,此前黄梅县委方面称是发廊老板举报,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匿名电话,真正举报的究竟是谁?
而在雷洋事件中,@山羊月在知乎专栏文章中质问:雷洋经常锻炼,无心脏病史,为何会突发心脏病?如果跳车,为何只有淤血没有明显皮外伤?既然执法后已被制服并招供,为何还会尝试并成功做到跳车?为何警方不及时联系家属?雷洋手机中的位置记录等信息为何会被删除?
艰难的追问
2005年,新浪博客上线;2009年,新浪微博才开始内测;2010年,知乎社区上线,采用邀请注册制,2013年向公众开放注册;2011年,腾讯推出微信,2012年又推出微信公众平台。在程树良死亡的那个年代,我们远看不到一个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像风一样迅速发酵,也听不到网民的声音在公开的平台上与公权力博弈。
在程树良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首先是报纸,然后是网站进行的转载传播。
程树良死后,《南方周末》于2002年5月23日发表了长篇报道《湖北黄梅“奔丧教授嫖娼致死案”疑云》,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有网友称,该文中《南方周末》“一改多年的犀利文风,以十分谨慎的措辞,报道了程树良教授‘嫖娼致死案’的官方结论及民间种种疑点”。
5月24日,《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当地民警通过办案创收 “教授嫖娼”引发边缘问题》,谈程树良事件中当地警方的做法。5月27日,又发表一篇报道《尸检报告自相矛盾,教授嫖娼致死案疑点重重》,讲述了案件到目前为止的进展,并刊登评论员文章,敦促政府“让疑案尽快水落石出”。
围绕程树良之死,某网站策划的专题。
许多报道中都提到,程树良死亡日期为5月11日,其后政府方面一直保持缄默,没有与死者家属联系,直到14日上午才与程树翔协商尸检问题。程树良的尸体在黄梅县殡仪馆停放了整整16天才进行火化。而媒体的报道都是在10天之后才推出。
而在雷洋事件发生不足24小时,@山羊月在知乎专栏发布文章《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引发大量转载。随后该文章被删除,但多个微博账号和多家微信公众号已转载该文,相似的内容以《人大硕士离奇死亡》、《愿以十万赞,换回一公道》等题目再次被疯狂转发。
除了有关事件本身的内容,徐和谦所作的对此事进行评论的文章《雷洋之死撞翻了人心中侥幸的天平》等文章也引起了大量转发。截至5月10日,各大媒体逐渐跟上趟,澎湃新闻、财新网、《新京报》、腾讯、搜狐、新浪等各大媒体都发布了雷洋事件相关报道。
每多一篇报道,就会增加一点信息。澎湃新闻首先联系雷洋妻子,核实知乎专栏文章内容属实;《新京报》称事发当天是当事人结婚纪念日;腾讯新闻称事发当晚雷洋被送医院抢救时已昏迷,而且戴着手铐,嘴上有血。凤凰评论家发表评论《谁来为人大硕士雷洋的非正常死亡负责》,搜狐发表评论《雷洋之死,走不进现实的“真相”》……
5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涉嫖被抓身亡”:以公开守护公正》,指出“警方公布信息及时且必要,有助于还原事实、回应关切,是司法公开的实际举措,体现出一种进步”。
事件重演,结局也重演?
程树良离世已经14年了。14年间,曾被称作“5?11事件”的“教授嫖娼致死案”几乎没有再起一点儿风声。关于事件的真相,只有当年留下的两种猜测:
其一,程树良确实嫖娼了。由于自尊心强,且面临社会身份地位带来的压力,他选择跳车,不幸身亡。程树良的同事曾形容他“性格耿直,发表意见从不拐弯抹角。提起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没意思’是他的口头禅”;他的妻子也提到,丈夫从来不会恭维人,一般来说男人哄女人是很正常的,但他从来不哄自己。“是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死,这件事只要他稍微转点弯,先承认了,再作计较也不迟……”
其二,这是警方“办案创收”造成的悲剧。通过执法“创收”在中国各部门执法行动中不算鲜见,例如以妓女或来历不明的机动车设套,引诱他人嫖娼、买车,然后罚款牟利。这种行为的后果,轻不过被骂“钓鱼执法”,重则会造成命案。程树良事发后,一位黄梅县当地民警曾告诉记者,“我们确实有创收任务”
亦或真相是两者的结合:程树良确实激烈反抗了,为了“创收”,警察也暴力相向。
某种程度上,这则新闻最后的结局是,无论是悲伤的亲人还是渴求真相的民众,所有的情绪和需求都消弭于时间的奔流。
历史是吊诡的:曾经认为已经被遗忘的事件竟然重回人们视野。
在雷洋事件中,媒体机构,包括更多个人自媒体,更多的平台一起加入到了呼唤真相的行列。
在程树良死亡的那个年代,我们远看不到一个事件在社交媒体上风一样迅速发酵,也听不到网民的声音在公开的平台上与公权力博弈。
搜狐传媒(微信号:media-fox)独家稿件,欢迎转发,媒体转载需授权。
文 | 周佩雅
编者按2016年5月7日晚,29岁的雷洋前往首都机场接人,至此失联。5月9日晚9时许警方的一份通报告知,“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某已经死亡”。
这份255个字的通报浓缩了一个人生命的最后时光——
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接群众举报称:位于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内存在卖淫嫖娼问题。接警后,警方依法迅速开展查处工作。当晚,在该足疗店查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6名。
期间,民警在将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某(29岁,本市人)带回审查时,该人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警方依法对该人采取了强制约束措施。在将该人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该人突然身体不适,警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昌平公安分局已将此情况通报检察机关。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已介入并开展侦查监督工作。
目前,此次抓获的其他5人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昌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家属不认可警方的这份简单通报,他们等待着检察院的调查结果。他们不相信,29岁的杰出青年学者雷洋,在刚刚升格为父亲,女儿还差两周就满月的时候就这样轻易地死了。
一个本极其体面的人就以这样离奇的方式结束了生命。舆论的喧嚣不可避免。而在众多的报道中我们发现,14年前,一起极其相似的案件曾在湖北省黄梅县上演:44岁的教授、硕士生导师程树良2002年5月11日回老家湖北黄梅县农村奔丧。结果,这成了一场不归之途——因为嫖娼不服管教而跳车死亡。
“人大硕士”、“嫖娼”、“离奇死亡”……几个字眼勾勒出了一个包含了社会地位、色情、悬疑等复杂因素和激烈冲突的故事,也勾起了人们一窥究竟的欲望。
而14年前,同样触目惊心的标题“奔丧教授嫖娼致死案”也曾出现在报纸上。
极其相似的案件
2002年5月,“5?11教授嫖娼致死案”掀起了一阵舆论潮。
在关于此事的报道中,往往有这样的案情介绍:程树良,44岁,是武汉理工大学破格提拔为正教授的三名年轻才俊之一。2002年5月9日,程树良与弟弟程树翔一起驱车回老家湖北黄梅县。10日下午,二人参加完葬礼,回到黄梅县城住宿,准备次日中午返回武汉。5月11日早晨7时半,程树良步行到了西街。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说法,程因“嫖娼被举报,在警车押往派出所途中,由于承受不了那么大压力,跳车死亡”。
短短150字,就展现出了和本次“人大硕士离奇死亡”案件几个惊人的相似之处。
程树良教授生前留影
首先是死者身份。
在2002年的案件中,死去的教授名叫程树良,44岁。他不仅是武汉理工大学破格提拔为正教授的三名年轻才俊之一,也是硕士研究生导师、九三学社武汉理工大学副主委。他主持研制的远洋船舶轮机仿真训练器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程的妻子黄华说,丈夫少时生活艰难,因此生活一直质朴节俭。
而本次“人大硕士离奇死亡事件”中,死者雷洋,是从山村走出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2012年毕业,后任职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是环境经济和循环经济领域的专家。知乎用户、自称是雷洋同学的@山羊月在写《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文章时,也把雷洋称作“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中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雷洋死亡时,他的女儿才出生两周。
都是从山村里走出来的“青年才俊”,一个是“武汉理工正教授”,一个是“人大硕士研究生”;一个是科技制造领域专家,一个献身于环境保护事业;一个是一生节俭的好丈夫,一个是爱女心切的好爸爸……
而死亡事件的发展过程在几个关键点上也几乎一致。
程树良参加完葬礼后,于2002年5月11日早晨7时半独自步行至黄梅县西街,后久久未归,弟弟程树翔焦急万分,“手机打了几十个都没人接”。直到11时左右,他接到了县委副书记许振球的电话,告诉他“马上到县人民医院二楼”。到达医院后,程树翔被许振球告知,“你哥哥嫖娼被举报,在警车押往派出所途中,由于承受不了那么大压力,跳车死亡。有老板、妓女的讯问笔录为证。”
而雷洋则是在2016年5月7日晚21时左右从家里出门去首都机场接他的亲属,随后失去联系。其妻子和亲属不间断打电话,但手机一直无人接听。直到凌晨1点,电话被昌平区东小口镇派出所接听,并告知亲属需要去派出所。到达派出所后,派出所告诉他们,“雷洋因涉嫌嫖娼,在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而且在路途中,“雷洋反抗强烈,跳车头部着地,导致身体淤伤”。
但是,不管是十四年前还是今天,死者家属都没有接受警方的说法。
2002年5月20日,程树良的尸检报告出来了。尸检结论证明程嫖过娼(“妓女体内残留物经化验与程血型相同”),死亡原因系自己跳车头部着地。
警方结论是,程树良既嫖了娼,又系自己跳车身亡。这就意味着,除了“监管不严”外,警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对于警方的说法,死者家属称有诸多疑点:官方称死者8时20分进了一家发廊,目击群众称,8时40分左右即看见一名疑似警察的人员扭住程树良不放。在二十分钟的时间内要经历洗头、按摩、等待线人叫来妓女(按官方说法,妓女是发廊从外面叫来的)、付款等等事情,这合理吗?而关于举报者,此前黄梅县委方面称是发廊老板举报,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匿名电话,真正举报的究竟是谁?
而在雷洋事件中,@山羊月在知乎专栏文章中质问:雷洋经常锻炼,无心脏病史,为何会突发心脏病?如果跳车,为何只有淤血没有明显皮外伤?既然执法后已被制服并招供,为何还会尝试并成功做到跳车?为何警方不及时联系家属?雷洋手机中的位置记录等信息为何会被删除?
艰难的追问
2005年,新浪博客上线;2009年,新浪微博才开始内测;2010年,知乎社区上线,采用邀请注册制,2013年向公众开放注册;2011年,腾讯推出微信,2012年又推出微信公众平台。在程树良死亡的那个年代,我们远看不到一个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像风一样迅速发酵,也听不到网民的声音在公开的平台上与公权力博弈。
在程树良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首先是报纸,然后是网站进行的转载传播。
程树良死后,《南方周末》于2002年5月23日发表了长篇报道《湖北黄梅“奔丧教授嫖娼致死案”疑云》,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有网友称,该文中《南方周末》“一改多年的犀利文风,以十分谨慎的措辞,报道了程树良教授‘嫖娼致死案’的官方结论及民间种种疑点”。
5月24日,《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当地民警通过办案创收 “教授嫖娼”引发边缘问题》,谈程树良事件中当地警方的做法。5月27日,又发表一篇报道《尸检报告自相矛盾,教授嫖娼致死案疑点重重》,讲述了案件到目前为止的进展,并刊登评论员文章,敦促政府“让疑案尽快水落石出”。
围绕程树良之死,某网站策划的专题。
许多报道中都提到,程树良死亡日期为5月11日,其后政府方面一直保持缄默,没有与死者家属联系,直到14日上午才与程树翔协商尸检问题。程树良的尸体在黄梅县殡仪馆停放了整整16天才进行火化。而媒体的报道都是在10天之后才推出。
而在雷洋事件发生不足24小时,@山羊月在知乎专栏发布文章《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引发大量转载。随后该文章被删除,但多个微博账号和多家微信公众号已转载该文,相似的内容以《人大硕士离奇死亡》、《愿以十万赞,换回一公道》等题目再次被疯狂转发。
除了有关事件本身的内容,徐和谦所作的对此事进行评论的文章《雷洋之死撞翻了人心中侥幸的天平》等文章也引起了大量转发。截至5月10日,各大媒体逐渐跟上趟,澎湃新闻、财新网、《新京报》、腾讯、搜狐、新浪等各大媒体都发布了雷洋事件相关报道。
每多一篇报道,就会增加一点信息。澎湃新闻首先联系雷洋妻子,核实知乎专栏文章内容属实;《新京报》称事发当天是当事人结婚纪念日;腾讯新闻称事发当晚雷洋被送医院抢救时已昏迷,而且戴着手铐,嘴上有血。凤凰评论家发表评论《谁来为人大硕士雷洋的非正常死亡负责》,搜狐发表评论《雷洋之死,走不进现实的“真相”》……
5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涉嫖被抓身亡”:以公开守护公正》,指出“警方公布信息及时且必要,有助于还原事实、回应关切,是司法公开的实际举措,体现出一种进步”。
事件重演,结局也重演?
程树良离世已经14年了。14年间,曾被称作“5?11事件”的“教授嫖娼致死案”几乎没有再起一点儿风声。关于事件的真相,只有当年留下的两种猜测:
其一,程树良确实嫖娼了。由于自尊心强,且面临社会身份地位带来的压力,他选择跳车,不幸身亡。程树良的同事曾形容他“性格耿直,发表意见从不拐弯抹角。提起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没意思’是他的口头禅”;他的妻子也提到,丈夫从来不会恭维人,一般来说男人哄女人是很正常的,但他从来不哄自己。“是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死,这件事只要他稍微转点弯,先承认了,再作计较也不迟……”
其二,这是警方“办案创收”造成的悲剧。通过执法“创收”在中国各部门执法行动中不算鲜见,例如以妓女或来历不明的机动车设套,引诱他人嫖娼、买车,然后罚款牟利。这种行为的后果,轻不过被骂“钓鱼执法”,重则会造成命案。程树良事发后,一位黄梅县当地民警曾告诉记者,“我们确实有创收任务”
亦或真相是两者的结合:程树良确实激烈反抗了,为了“创收”,警察也暴力相向。
某种程度上,这则新闻最后的结局是,无论是悲伤的亲人还是渴求真相的民众,所有的情绪和需求都消弭于时间的奔流。
历史是吊诡的:曾经认为已经被遗忘的事件竟然重回人们视野。
在雷洋事件中,媒体机构,包括更多个人自媒体,更多的平台一起加入到了呼唤真相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