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刷朋友圈时发现房客B发了一篇求租软文,正在好奇不是说有人要租吗?因为之前在群里又特意问过需不需要我们帮忙发广告,被告知之前看房的人要租,所以再没有任何消息。房客A & B都没有再和我们说之前的人不租了,需要扩散广告。
更惊人的是,软文中有一张现在我们房间的照片。说明一下,我们住进来时发现房客A & B是不关房门的。所以我和老公觉得那就入乡随俗吧,别搞得我们挺特殊一样,再一个也觉得他们人不错不用防着,就算是彼此的信任。
然后我就给发文的房客B发微信,希望他能够删掉照片或者重新编辑。因为我不写公众号,所以我也不太清楚公众要如何运作,此为前提,然后就有了如下的对话。
这件事情,我思虑了无数遍,我不知道我说的哪句话或哪个行为在这个事件中我做了过分要求,需要房客B以这样一种姿态来和我对话。相反我轻轻松松就能列举出几条房客B的过分行为:
第一、我的房门虽然没锁,月底虽然要搬走,但是此时此刻这是我花钱租住的房子,我有权利对我的私人空间行使使用权、支配权与知情权。
第二、房客B未经我与我老公任何一人的允许擅自进入我们房间,并进行拍照并投放至网络进行散播,已造成侵犯隐私权。
<!--[if !supportLists]-->第三、 <!--[endif]-->我良性的通知房客B将放在网络上的照片删除,但是对方态度恶劣,拒不改正。
我不禁的想起软文中房客B提及自己是某名校毕业,深深的怀疑,您真的读过书吗?法律意识这样淡泊?好像别人都有错,只有你对,那你为什么还不上天呢?如果深究此事,我握得一手证据,如果说我丢了东西,不知道是对谁不利。这就是大家口中评价的“大神”、“他人挺好的”。这位爷,你妈难道没教过你,什么叫尊重吗?您平时那副和蔼可亲的样子看来还真是挺虚伪的,俗话说得好,遇事才能发现这个人本质,您的本质也只能呵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