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一下大概在你看来,03-04年唐某去印度创业就是一个人拿着旅游签证背个小包上路了,和新加坡没有关系。
但是很遗憾,那时候我只有20多岁,还没有这么通天彻地的本领。实际我是受一家新加坡公司的委派,前往印度拓展市场和选拔供应商,开设新branch,母公司则作为后台提供负责支持。
当然,在该项目中我有投资和股份,也怀揣一份野心,所以自我贴金的称之为创业,尽管严格的说是作为新加坡公司的员工在工作的。
其实如果你看我帖子认真的话,会发现我早在2012年的帖子里就提到过,我曾经为三家新加坡公司服务过,第一家SPH,第三家就是后来外派我回国工作的欧洲公司,而第二家,就是指的是这家我在印度工作时期服务的本地企业。
鉴于你嚣张跋扈的态度,我就回应这些,不再多说了
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谣言止于智者,喷子喋喋不休
你的那些经历大家都知道啊
但合同上写得很清楚,还bond必须是在一家Singapore registered company。。你的那些经历里,符合这个定义的只有在早报当记者的那段时间(最多3年吧?可能还不到),还有就是你从印度回来以后 在那家卖液压管的意大利小公司的新加坡分部做销售员的日子(应该不到一年)。 满打满算你最多还了4年而已,反正肯定不到6年就对了。
意大利的公司被调动去中国工作,这跟新加坡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啊。。为什么你会认为算是在还bond呢?
意大利的公司被调动去中国工作,这跟新加坡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啊。。为什么你会认为算是在还bond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