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转公民的利与弊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本帖共有 108 楼,当前显示第 42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iND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1699) 发表:2018-10-15 17:59:53  42楼 
公民孩子放弃公民权以避免兵役不现实参考以下例子: 泰国小哥被控逃新加坡兵役 这是因为他的妈妈是新加坡人,爸爸是泰国人。他在泰国出生,在一岁的时候登记了新加坡护照,可是一直都未使用,也从未把自己当成新加坡人,所以彻底把要服兵役的事情抛在了脑后。但新加坡政府可没有忘,自然而然的,他被记入了逃兵黑名单里。 2015年,也就是他满22岁那年,他因为没有宣誓而自动失去新加坡公民权。既然已非公民,就不需要服兵役了,但他仍是公民的那几年的“兵债“在法律上仍是问题。因此,他面对的指控是针对他达到服役年龄而未前去服役的行为。 其实他妈妈从2006年(当时小哥13岁)开始就多次和新加坡国防部中央人力局交涉,要求放弃自己儿子的新加坡国籍,但没有成功。而她也称无法交付保证金而没有替他申请有效的出国准证。于是另外一项指控是在2006年10月17日至2015年10月16日间,他在没有持有效出国准证的情况下居住国外(编注:根据新加坡法律,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在出国之前必须取得国防部同意)。 法官认为伊卡维特有别于其他为自身利益逃兵役的人,同时,看在他是主动到新加坡自首并且在第一时间认罪,因此,法官不因循普通逃兵役案例判他坐牢,也不按罚款顶额10000新元罚款,而是判罚款$6000
他父母做的太迟了。
要在11岁生日前去放弃国籍。晚一天都不行。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108 楼,当前显示第 42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