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出示具体条文我记得这个根本没有明确的规定,一切都subject to approval。兵役是新加坡最敏感的话题,任何试图逃掉免掉兵役的情况,都是case by case。尤其是对于公民,不可能有一个明确的让你避免掉兵役的条款。
如果有这种条款,那么我举得这个例子,法官应该引用这条条文来判案才对。但是并没有。
你自己去 google 吧。
具有双重国籍的小孩子如果在 11 岁前生日前办理取消国籍,是可以免除兵役的。
但是还需要 成年后自己正式放弃。
但是还需要 成年后自己正式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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