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先去了解一下什么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关于枪的条例原文如下: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里面有几个重要的词先给大家解释一下。
Well regulated: 经过良好管理的。这里的经过管理可以包括受到训练,遵循制度等。
Militia: 民兵。这里的民字是重点。这里可以指1.被选入军队,但仅在紧急情况才会全职加入的平民;2.有资格被选服军役的平民。注意,合法的民兵始终是归国家,州,或者地方政府管理的。“私有”的民兵会被认为是非法的,甚至暴动。
Free State: 自由国家。也许你会问,state不是州吗?但其实state在更早的时候是国家的意思。在Sir William Blackstone 1765年出版的颇具影响力的《英国法释义/Commentaries on the Law of England》中,free State就已经被用于法律解释中,讨论理想中国家应有制度。有趣的是,有人指出,如果free State的State指的是州,那么这对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 D.C.)就没有约束力了,因为那只是一个城市,不是州。
自由国家里的自由在不同语境可以强调不同的方向: 主权独立,在一个大的民族国家中的自治,甚至在特定时期是共和制 (more...)
越看越觉得枪支管理法要修改
太难了
多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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