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马供水问题隔壁邻居的家长说:it's rediculous that something agreed in 1926 - 3 sen per 1000 gallons. A rich country is buying from a poor country at an unreasonable price.
这无关rich和poor的问题,合约就是合约,1926年签订的条约,即使觉得不合理,也得执行吧。
假设你20年买了一个房子,现在发现亏了十倍百倍,难道还能要求毁约索赔吗?
不喜欢讨论政治,只是觉得无法理解隔壁邻居有点耍无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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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9-03-04 22:00:01。
真要不讲理起来撕了也就撕了
流氓国家怕什么。你能打回去还是怎么着?
小国家多做几手准备。别指望着什么合约能起啥作用
钱不多赔你维护个信用
真不想合作了人家能自给自足,新加坡有难度